夜色中杨旭像一只狸猫一样摸进了军营后面,那些巡逻士兵不是躲在房内喝酒取乐就是倒在路边角落里睡觉,太平日子过惯了,这些边军士兵的警惕性还不如一个寻常百姓。
很顺利地在军营后面找到了一间木屋,木屋门敞开着,没有看管的士兵,那死人说得对,里面的小娘子已经全部被买走了。
杨旭木然地走进木屋,按了按“突突”跳着的太阳穴,在木屋里转了一圈,空空荡荡的木屋里散发着一股股恶臭,杨旭的脸上阴云更盛,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止的怒火,握了握手中油腻腻沾着血迹的短剑,有一股杀将进军营的冲动。
木屋四面漏风,月光撒入木屋,木屋里比其他屋子反倒光线要好。突然,杨旭依稀看到左侧墙上有一块深色的印记,像是写的字。
杨旭本无意搜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因为施姒只是个十岁的小娘。
杨旭凑近了仔细查看,深色的印记是几个血字。
“小哥…开封…找我”
这是施姒写的字,这几天,杨旭教过她百十来个字,施姒天资聪颖一教就会,放在前世绝对是学霸无疑。
“开封”是杨旭教她的最初两个字,这是一个死不休的约定,杨旭的心蓦然一痛,虽然与她在一起只有不足十日,但是这十日里,杨旭已经完完全全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疼她、怜她,早就下定决心要呵护她一生,成为了杨旭来到大宋的第一个执念,如今却杳无人踪,杨旭悔恨不已,抚摸着墙上四个越发清晰的血字,不由地潸然泪下。
“施姒,无论天涯海角,小哥哥一定会找到你。”杨旭拔出短剑一剑插入墙上,狠狠地一拉,泥灰四溅,抹去了六个血字。
杨旭虽然发誓天涯海角一定要找到施姒,但是理智告诉他如果没有确切的消息或者只靠他一人要在二十四路三百五十一州府近一亿人口中找到一个人,何异于大海捞针。
“开封,小哥哥一定会在开封找到你。”
杨旭仰起头,不再让眼泪流下来,这会令他显得十分无助,杨旭不喜欢这种感觉。
其实他内心不无彷徨,在陌生的大宋,他本孤苦一人,碰到了一老一小两人,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好不容易习惯有他们在身边,却突然不告而别。
下了山,本以为自己要赤脚闯荡大宋,无意中碰到了孤苦、坚强、乐观的施姒,却又忽然消失。
杨旭怀疑自己天生就是孤煞星。
刚刚离开军营后方的木屋,外头突然嘈杂起来,伴随着阵阵的呼喊声和军哨声,很快整个军营就骚动起来,有一队值守士兵最先出了军营朝窑子方向奔去。
杨旭知道是那家伙的尸体被发现了,那是一员边军队将,他的死一定会引起本部所有士兵的关注,甚至连统兵官雷仲言也会惊动。
现在是和平时期,如果是战场上不要说一个队将,即使是一名部将的死也翻不起波浪。不过杨旭不担心自己会暴露,年龄和身形是他最好的掩护。
虽说别人不会怀疑,但是一个队将之死必定会引起全寨的搜索,没有必要进入别人的视线,杨旭趁着混乱出了军寨,趁着心情还有些激荡,杨旭一口气奔出有三四里地,在官道边找了一处山头,奔上山头找了地方休息。
第二天天未亮,杨旭便已经开始他的早课,旭日初升后一炷香时间,杨旭完成了最后一个吐纳动作,面对着朝阳睁开双眼的刹那,一股暖意自腹部升起,随即散入四肢百骸,流遍全身,顿时全身都变得暖烘烘的,消除了一夜的凉气。
这时杨旭才想起来,自从发现施姒失踪之后到现在他滴米未进。
之前一直在紧张地运动之中倒也没有什么饥饿感,这时候饥饿感来得如此强烈。
肚子的抗议声声声入耳,朝四周看了看,发现这是一个几乎绝种的小山头,除了光秃秃的岩石就是裸露的岩石。
杨旭苦笑一下,看来还得继续忍着饥饿往前赶路,他本计划今天赶到清州,在清州沿御河南下,这样或许发现施姒踪迹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正当杨旭准备下山之际,从高处看去发现有一骑快马从西边疾速奔来,看样子像是军寨的通令兵,可能是向霸州驻军告知昨晚的事情。
杨旭眉头一皱,心想一旦在自己走出霸州之前让霸州驻军统兵官知道此事,霸州驻军可能会在官道上设卡检查,虽然自己暴露的风险不大,但是自己身上有短剑,其实经不起搜身,杨旭又绝不可能丢掉此剑。
从西而来的骑兵正是军寨的通令兵,军寨和霸州城之间只有三四十里路,此骑兵埋头赶路,根本不须担心危险。
行至一处小山坡之时,骑兵突然马失前蹄,战马哀鸣一声,跪倒在地,马背上的骑兵没有防备飞了出去,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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