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仿佛被人狠狠地抓了一下,我看到我的枪了,我知道此刻如果坐以待毙,阿拉雅,我,康博尔和汤都会白白牺牲在这里。
我的枪就掉在阿拉雅尸体的手边,但她手边还有一只猎狗,枪里面还有三颗子弹。
一枪打人,一枪射狗,一枪毙了曼特这个走狗。
我在心中这样规划着,深吸口气。
“他就躲在……”曼特的声音响起,我便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一把夺过地上的枪,那男人闻觉身后的动静,猛然转过头来,我没有丝毫犹豫便开枪了,正中印堂,一把扯下他腰带上挂着的榴弹,保险环顺势脱落,一枪射中了狗的腰部,这玩意追击敌人的能力不可小觑。
最后,我把伤口对准了曼特。
而他,竟一把将康博尔从缝隙中拖出来,架在了身前,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这样扣动了扳机。
“你这…屁街仔…”康博尔双目瞪得几乎要炸开来,却在那个瞬间被这个走狗当成了挡箭牌。
我不能犹豫了,扔下榴弹,一手提起阿拉雅的遗体便从墙体的破洞中钻了出去。只听得身后一声轰隆的巨响,我想他应该也受到了应有的报应。爆炸引起的动静和空气中飞扬的粉尘一瞬间成为了我的烟雾弹,虽然许久没有吃饱过,身上还背着阿拉雅,但那一瞬间我就像腿上安了车轮,跑得可以说是飞快。
也不晓得狂奔了多久,脚下一块石头绊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便摔倒在地,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后又是一阵贫血的失明。
视线半天才得以恢复,阿拉雅的尸体被抛出去有点远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到她身边,才发现这座城市里还有一条不算太脏的河。
阿拉雅的身旁有一片湖,不是很干净(放眼望去漂着好几具尸体)但至少不是黑臭的,也挺宽的,忽然一阵风从对岸吹来,我一时间有些茫然了。
汤,康博尔,阿拉雅……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个人原本分别是我高中的前桌、后桌、同桌。最大的康博尔今年二十五岁,最小的阿拉雅二十三岁。
还有那个狗屁曼特。
一想到这个混蛋我就气得牙痒痒,虽然说他打断了那老贼对阿拉雅的猥亵,但他害死了康博尔。只是不知为何,当想起前者,我好像又没有那么地恼火了,但下一次如果让我见到他,一定会亲手打爆他的狗头。
不过,也没有下一次了……
刚才那颗榴弹,也许是便宜了他。
这样想着,我心中似乎还有些放松了,但随即一股强烈的悲伤便把我冲得鼻子发酸。
阿拉雅就在我身边,二十四小时前她还是活着的,而我现在却不敢扭过头去看她。
但人活着总要接受现实,在回忆了足足半个小时的过往后,我还是转过了身。
湖边的土地湿软,我也没有工具,就只能用手刨着地面,我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但还是不停地刨着,直到十根手指的指缝中都流出了血,还是没有停下。
终于,地面上被我刨出了一个坑,阿拉雅生得这样美,最后却只能睡在这样简陋的坟墓里,我深感抱歉。
轻轻地解下她的外套,我想,我会一辈子珍藏这件外套的,而就在我拿起她的外套时,一张叠起的小纸包从她的内侧口袋掉了出来。
纸包的外面写着一行秀气的小字:至谷山
这是一封信。
这孩子,真不知是那学来的黑色幽默,真就像我们高中读过的小说里那样,给爱人写一封信,直到自己死了才让他看见。
干笑一声,我却有些舍不得打开它。这是阿拉雅留给我最后的话了。
再一次深深地吻上她的唇,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剩下的小半块麦饼,掰了一半放入了她的小嘴里,另一半我放进了自己嘴里,细细地咀嚼,有一股酸味,真是难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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