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多村长的二儿子米达到贵州后,干过杂活,做过苦工,在街头擦过皮鞋,捡过破烂,睡过街头,挨过冻饿,受过打骂。要吃没吃,要穿没穿,可以说吃尽了苦头。但他心里始终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嫂子,不找到嫂子他就没脸回去。
那天韩香在包厢里吃饭时,他无意中往包厢里瞟了眼,发现包厢里有个姑娘长得很像他嫂子,他就站着盯了会儿,越看越像。当时他不敢走进屋去认,他是捡垃圾的,怕伤了嫂子的面子,希望等她出来后再跟她解释,不想她一出来,拦了辆出租车就飞也似的走了,他没拦住。就这样,好不容易找到了,又给她溜走了。米达心中难受至极。但对他来说,值得庆幸的是他至少已经知道他嫂子在哪个城市里。可这么大的县城上哪儿找她去呀,再说他一个捡破烂的,脏不啦叽的,问谁谁会理他呀。
那次那女孩走后,他没拦住,他就跑进饭店,结果被轰了出来,老板还警告他要再敢进他的店门,损坏店的形象,影响他的生意,就叫人打断他的腿。米达看老板那凶神恶煞的样子,不想是跟他开玩笑的。米达怕吃眼前亏,就赶紧逃开了。之后再也没敢去问。其实他知道,去那儿问也问不出什么来,到那儿吃饭的,老板不见得就都认得。他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结果差点遭挨打。
米达原先以为就他们乡下人粗鲁,会动手打人,不想来城里后,这城里人打起人来象打狗,比乡下人还狠。把人打得血肉模糊的,眼都不眨一下,他看到过好几回。他们根本不把象他这样满身污垢、流浪街头的人当人看。特别是有几个老板模样的,对他们这帮靠出卖苦力为生的人,稍看不顺惹着他不高兴,就来一顿拳脚,完了就狞笑着扬长而去。发生这种事儿,米达他们到派出所里也告不赢,警察根本不会听他们的,甚至有时理都懒得理。
在这个城市不少地方呆过,米达认识了不少同行。当然他跟他们不同的是,他只捡破烂,不行乞,而他们一般都身兼数职,既捡破烂又沿街行乞,有的还干点儿小偷小摸的活,当然那是在身无分文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没办法才干的。
乞丐的队伍越来越庞大,竞争也跟商品经济似地越来越激烈,这行业不象以前那般好挣了。有时还挣些钱,有时整天都讨不到东西,饥一顿饱一顿的。
米达跟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了朋。因为他挺讲义气,为人豪爽,又乐于助人、手脚勤快,很多乞丐都愿意跟他交朋友。他在这城市里举目无亲,无依无靠,也就很乐意跟他们交朋友。他们中有三分之一是好吃懒做没有别的门路,看行乞这行业挣钱容易,不费神费力的,为了挣钱才干上的;三分之一是没父没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纯粹为了混口饭吃为了活着才干上的;还有三分之一是象他这样外出打工,找不到活儿干,或身体残疾才卷入了这个行列。米达有父母有兄弟,有着自己出行的目的,跟他们相比,他觉得自己很有优越感。事实上,在那个群体里,他算是出类拔萃的,他不出卖自己的尊严,靠自己的劳力挣钱吃饭,虽有时被他们笑作迂腐,千方百计劝他去沿街乞讨,但他觉得自己靠劳力挣钱心里踏实,花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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