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终于结束,曹秉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虽然这是拉起队伍以来所打的最大的一仗,但他已经对胜利有点麻木,反正是逢战必胜。残酷的战斗已经把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历练的处世不惊,遇到特别值得高兴的事情,他也不是乐的合不上嘴,遇到特别伤心的事情,他也不会难过的吃不下饭。
雷雨田曾经告诉他,这叫有城府,说白了也叫有事不挂脸上,说文了也叫喜怒不行与色。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就一番失业。如果一个人有点值得高兴小事就欢天喜地的那可不能,那他成不了大事,一点也沉不住气的人不适合做王侯将相。曹秉是个想当一代名将的人,生在金三角这片地方让他有一个这样的机会,这里崛起了很多世界知名的毒枭将军,除了无人不知的大毒枭困沙将军,还有赫赫有名的鸦片将军罗兴汉,曹秉发誓要超过这两位,另外他也要走一条像绝路一样的人生道路。
屈指算来曹秉已经在这里带兵打仗有4年,彻底被歼灭的小军阀有十几支,彻底被铲除的小毒枭有二十多个,亲身经历的大战有五十多次,每次都是他带一百多人,进攻敌人三百人以上的队伍,这次居然能歼灭敌人五百多人,可以说是创记录了,把单兵的战斗力已经发挥到顶峰,虽然这次借了缅甸空军的光,但是没他们,自己也能打赢。他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是带着队伍继续打下去还是解散队伍解甲归田?
不过他知道解散队伍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自己已经把这些兵变成了精密的杀人机器,另外自己每次弄到钱,都是大头分给部下,这些兵都有不薄的家资。如果解散队伍,这些人有的善于经营,可以移民到金三角以外的地方做生意,但这些人做生意赔了钱那就麻烦,他们重新拿起枪,那对太平盛世下的人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另外这些人如果还住在金三角,有的人可能效仿自己,拉起队伍继续和毒贩子打仗,也有的人可能去给毒贩子打工,凭他们的经验不管当指挥官还是参谋官,或者是教官,都是比一般杂牌队伍里的军官强百倍,这正是曹秉所担心的。
山谷内,四百队具敌兵的尸体被堆积起来,士兵们在尸体底下架上好多柴,然后一起点火,顿时火焰就蔓延开来,通红的火苗直冲天空,烧尸体的味道并不好闻,经验丰富的常胜军士兵很快的就躲避开。
曹秉拉了把椅子坐在竹楼外边,看着闪闪发光的星星,看着晴朗的天空,他手里拿着一瓶子,正喝的兴头上,关于队伍的事,他真的不想操心,不如请教一下雷雨田。
雷雨田坐在他旁边,喝着一瓶路易十八,边喝边骂:“他妈了个巴子的,我替天行道诛杀不义之徒,每天吃的喝的还不如那些毒贩子,这世界真他妈的不是人呆的地方,好人粗茶淡饭,恶人好酒好肉,什么世道?”
许睿也从孟恩崇的酒柜里拿出瓶子洋酒,他不太爱喝酒,不过今天打了大胜仗,就破一下例,陪兄弟们喝,吴哲、关宁、刘铭基他们几个早围坐在一起喝起来,常胜军的士兵还现打了一些山鸡野兔,把它们架在篝火上烧烤。吃着烤肉喝酒,可是这些人最大的乐趣。
他陪几个兄弟喝了几口,就走到雷雨田旁边。
“这次打的这么顺利,过些天就能回家。”许睿陪这两个兄弟坐在一起,聊着他们的未来。
“着急什么,这次我们打掉这支敌军,我们的实力就在金三角排第三,没人敢把我们怎么样,可以过几个月太平的日子,留下来大家一起好好喝上几天,这里酒有很多呢。”曹秉习惯热闹,他真希望这群悍兵悍将多在自己身边呆几天,可以向他们请教不少东西,排兵布阵,攻杀战守的策略,这些人都读过书,认识的字也多,可以看的兵书也不自己多,另外人家都去过真正的战场,而自己呢,只是山中打游击战内行,连外边的军队什么样都不知道。
“请吃烤肉吧。”一个亲兵端来一大盘烧烤好的肉,把盘子放在茶几上。
曹秉叫住这个兵,“吩咐三个排长到我这里集合,我有事要吩咐。”
“是的将军。”亲兵马上退下去。
很快三个排长披挂整齐的站在曹秉面前,这些人依然戴头盔穿防弹衣,还背着枪,看来他们没怎么喝酒,也没参加到士兵们的狂欢和庆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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