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风澜歪在一边以手支头冷眼看着他笨手笨脚地宰杀野鸡,原来他一早去打野味去了。
任芳菲从腰里取出一把精致的匕首,忍着恶心把野鸡头砍掉,又升起一堆火,然后用一根树枝挑起野鸡便往火上烤。
陆风澜忍不往了,他不会一直是这样处理野味的吧?一想起他给自己吃的是没洗干净的野味不禁一阵反胃。
“喂,你怎么不把它的毛给拔掉,也不把它的内脏掏出来?你会不会做烧烤?”
任芳菲道:“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火一烧毛不就掉了。”
陆风澜直皱眉头,叫道:“哪有你这样做的?你得把它的毛拔光,把它肚子里的东西掏出来洗干净才可以的!”
任芳菲拧着眉为难道:“我,我不会。”
陆风澜撇撇嘴:“亏你还做什么杀手,这么一点野外生活的常识都不会,象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
任芳菲有些委屈地垂下眼帘,如果不是为了她,自己哪会落到这种地步,虽然自己是心甘情愿的,但听她如此说自己仍有些气恼,丢下野鸡气道:“你还不是一样什么都不会,要不是看你吃不下干粮我干吗跟自己过不去?”
陆风澜有些愕然,看着他一脸气愤与委曲,有些不明白,他委屈个什么劲儿呀,听他说是为了自己才去打的野味,不禁有些好笑:“没想到我这个俘虏的待遇挺不错啊,还要劳您大驾为我打野味,谢谢了!”
起身捡起野鸡走到小溪边,想了想,扭过头道:“把你的匕首拿来。”
任芳菲把匕首递给她,陆风澜卷起袖子把野鸡破膛内脏取出来洗净,又从溪边挖了一些泥巴把野鸡包了起来,然后对任芳菲道:“劳您驾在地上挖个坑。”
任芳菲不明白:“做什么?”
陆风澜道:“让你挖就挖,问什么?”
任芳菲不语,只好动气一掌拍了下去,霎时土石碎块四处飞溅,陆风澜吓了一跳,被碎石打到身上好不疼痛。挥手待尘雾散去,一个一米大的坑呈现在眼前。
陆风澜看着他冷笑道:“好本事,你是显示你功夫厉害还是准备挖坑埋人?”
任芳菲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不是你让我挖坑的吗?”
陆风澜真想把手里的泥巴扔到他的头上去,瞪了半天才咬牙道:“看到我手里的东西没有,就挖差不多这么大就行了!”
任芳菲这才明白,这次不敢再用武功了,只好用匕首一点一点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坑。
陆风澜把包好的野鸡放到坑里埋好,对他说:“你把火架到这上面使劲地烧。”然后自去到溪边去洗手。
洗好手看了看身上血迹斑斑的,那是沈若水留下的血,叹了口气,又没衣服换,只有穿着,忽想起那人的包裹里有女人的衣服,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备有女人的衣服却可以给自己换一下。便喊道:“喂,你包裹里干净的衣服给我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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