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曲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哪怕是不同语言,也能够欣赏得来。
经典就是经典,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耳朵会替你分辨。
跳动的音符,就像是精灵一样钻进了凤飞飞和覃珍珍的耳朵。
那美妙的感觉,好似的真的让人看到了一副都市痴男怨女的画面。
早先凤飞飞其实已经弹奏过一次了,但那个时候的曲子,只是她凤飞飞自己理解,再加上是第一次弹奏,不止弹奏的时候出了很多错误,更多的,是对于曲子的理解有误。
演奏乐曲,一般人可能听不出是否掺杂感情了,但是只要对乐器稍稍熟悉一点的人立马就能听出来。
而李平不同。
他本来就是歌手,而且还是作曲家,对于那个年代的歌曲尤为熟悉。
而且他很懂这首歌里面的情感,甚至可以说这是每个都市男女都会经历的情感。
所以这首歌如果声情并茂唱出来的话,感染力非常强。
林忆莲!
这是一个前世李平非常喜欢的女歌手,在李平心中,这个女人已经站在天后行列了,是处于梅艳芳那个级别的。
而这一首歌,也替她真正的打开了华语歌坛。
覃珍珍眼神有些迷离,最终慢慢的闭上了眼睛,那个弹钢琴的人逐渐变得陌生了,但慢慢的,似乎又开始熟悉了。
他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又突然摔门离去。
留给她的,是那冰冷的背影。
感情在中场的时候,开始蔓延。
最终……
她甚至连什么时候结束都不知道。
睁开眼,房间里面静悄悄的,李平还是坐在钢琴前面,似乎在摇头,她回头看了眼凤飞飞。
凤飞飞满脸震惊,随之而来的是复杂与惊喜。
“不行了!手生!”李平摇头,虽然他对这个曲子很熟悉,但是这双手没有经过练习。
他刚才这一曲里面,有好几个错误。
当然,不能说是错误,应该是失误,只是这种失误别人听不出来。
“不行了,平平,我要你,我要你的这个曲子!不,我还要这个词!”
凤飞飞已经激动的语无伦次了,她站起身,拳头紧握着,似乎没有意识到手里的纸张被她捏皱了。眼神有些疯狂,好似要将李平彻底吞掉一样。
李平笑了。
从凤飞飞的表现来看,她的确是爱这一行的。
在这就行了。
一个人如果不爱她的饭碗,那她就算是有再厉害的天赋,也将注定堕落。
“行!”一首歌而已,李平不想要什么名声,所以是谁唱的,他没什么意见,当然,如果他真的很讨厌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把那些经典拿出来给她糟蹋的:“那这首歌就用姐你的名字吧!”
总归是要有作曲人和作词人的。
不能随便就拿出来一首歌吧。
覃珍珍蹭的起身,果断拒绝了:“不行!”
李平看向凤飞飞。
“我就更不行了,我根本不懂这方面的东西!”
凤飞飞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只管唱,这首歌要不给我唱,我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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