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现在,你有一个改变自己平凡命运的机会,接受“钥石”的融合,你将进入一个新世界,至于你是否能在那里实现自我呢?这就必须*你自己的努力了……
所以,别再犹豫了,翻开这本书,接受“钥石”吧……
冷暮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黑豹,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正因如此,他才能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不会吧!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楔子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
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这两个词所代表的事物,乍看之下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关连,但他们却奇异的有著同样的暗示。
神的力量是主宰万物的,神的来源,神的模样,神的所有一切都隐藏在一层又一层的船说与故事之下,对于人们来说,代表著不可预知。
钥,也相同,没有人知道,在钥匙转动之后,得到的会是什么。
但,你知道吗?
有些国家认为神只有一个,而有一种语言,在字典神的发音是唯一的存在:而钥这东西,一个锁就只有一副钥匙,它,也同样是唯一的。
来到这里已经有多少天的时间了?
倚在小饭馆后院的躺椅上,慵懒地将依然属于少年纤瘦修长的身体舒展开来,今天的天色很好,虽然微凉,但是有阳光晒在身上,尤其他身上搭著深色的衣服,在吸收大量的热能下,整个人暖烘烘的,感觉懒洋洋第十分舒适。
不过,这样的舒适维持不了多久,一个瘦小的人影,在他预料之中打开饭馆厨房与后院连接的大门,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了一下,看到躺椅上那个躺得正舒服的人之后,开心的笑容泛上脸庞,很快地把门关上小跑步到躺椅旁。
“朔华!朔华!爹地叫你了,今天晚上好像会有不少客人,爹地要你帮忙准备一下。”小手摇摇那还不十分宽厚的肩膀,却不敢将他遮盖在脸庞上的布帽给掀开来,天知道她有多么想再次好好地看看那一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双眼,尽管在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依然仍有点冷淡,但是那一点冷淡并不抹煞掉它们原本该有的风采。
“知道了,你先回去,我等一下就过去。”他可以从布帽底下瞧见那一双充满厚茧的小手,指尖的部分有不少的脱皮,那是每一天要帮忙洗碗所累积的“战果”。
像蕾莉纱这样认真工作的女孩子,在这个小镇上可以时常看见,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奢华的大城市,很多孩子都是从小就开始帮父母亲工作,长大后男的十个有九个是继承家业,女的则是嫁给同一个小镇上的男人。
和他过去的世界还真是不同。
过去地球上的小孩都被宠坏了,绝大多数即使已经到了成年,依然不晓得什么叫做粗活。
说起来,他有一半也算是那一类的小孩。
没做过太多粗活的那一半,至于被宠坏?
在他母亲去世过后,他就开始不懂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
“一起回去。”
蕾莉纱很坚持,她才不想要让朔华一个人经过厨房,让那些端菜干活的女还有机会黏在他的身边,朔华对别人对他的看法,不晓得是因为他毫不关心,还是因为他神经迟钝,如果不用言语确切跟他说明白,他总是一副完全无法理解的状况。
叹息,取下布帽,一双大海般湛蓝的双眼立刻如蕾莉纱所意地呈现在她眼前,从她在小镇郊外遇到他的那一天起,她就迷上了这样总是深邃难懂得一双眼,尽管那时的朔华模样看起来在狼狈不过,尽管那时他连一句最简单的菲嘉语都不会说,她还是深深地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吸引,因此完全忘了父亲的告诫,擅自领了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并在父亲皱紧眉头的状况下,在阁楼清出一个小房间,还有帮自家饭馆找了一个每一种工作都会一点的能干帮手。
就这样,半年之后,爹地看见朔华时通常都是眉开眼笑,当然,在确定这个少年对自己女儿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表情,而朔华也用自己的劳力换去了那一身狼狈,并且令人惊讶地学会了菲嘉所有的语言,包括那些她听都没听过的奇怪用语。
“不走吗?”说要一起走的人,不晓得看著他在发呆什么。
“恩?喔!好,走吧!”幸好爹地不在,不然又要瞪她了。
一头雾水地看著小女孩满脸通红,朱朔华习惯地将布帽给戴上拉下,用阴影彻底遮住鼻头以上的面目。
回头看了一下远处因为坐骑宾士而出现烟沙滚滚的景象,难得递嘴角勾起浅浅一笑。
差不多了。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从离开森林到小镇工作,已经有了半年的时间,基本的东西该学的他都早已经学会,差的只是等待一个绝佳的好时机。
现在时机已经来临。
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毕竟,他选择离开遥远的地球,来到这里,为的可不是在一个饭馆帮工一辈子。
他想要,试试看另外一种,完全由自己所控制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感受。
尤其,在他获得新能力的时候。
第一节
西元2045年西洋某私人小岛
在大西洋上买一个岛屿,这样的事情对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要在岛屿上做什么事,更是别人所管不著,基于麻烦少碰的道理,就算隐约猜测到也许可能在进行的啥不法交易,也不会有人真的以为邪不胜正,正义有一天会占领群世界,然后呆呆的去检举。
在这些为数众多的岛屿中,彼此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这个岛屿也一样。
在六十多年前,这一个岛屿已经被人所买下,取名叫做轩辕。
老实说,即使这一个名称被叫到烂了,但却不能否认它有漂亮的笔划,和好听的发音,跟一个最值得取深究的源由。
轩辕代表的所有华人血统里最古老的一脉血缘,也许在今天,有多少人真正承袭了这一个血脉而值得怀疑,但无法否认的是,只要好好的去看过历史或是读过小说、玩过ge的人,在听见这两个字时,都很清楚它所代表的意义何在。
朱朔华就非常清楚。
他从开始学字,第一个学到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这两个字,只因为他的长辈们说,他们是轩辕的传人,至于为什么姓朱而不干脆就叫轩辕算了,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子从父姓的习惯,在数百年他们这一脉的女性先祖也许姓轩辕,但嫁了个丈夫之后孩子可就不这么跟著姓了。
不管如何,反正爷爷当时看著他的眼神是那么严肃认真,要他不相信自己的确是轩辕一脉也难。
长到现在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见过爷爷的次数十根手指头就可以数出来,除了爷爷是当今的族长威望太高之外,也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受重视孩子。
他的家不仅继承了轩辕这两个字,还非常严谨的继承了古老国家中最悲哀的门第观念。
他的母亲是个法义混血的希腊人,有著一头灿烂的金发和深蓝色的双眼,在她少女时代,是备受众人所宠爱的美人,若非父亲在她二十岁就把她给娶回了家,否则肯定会让众多的追求者从爱琴海排队到另一头的埃及去。
而他的父亲则是爷爷的第五个孩子,也是三房的长子,在这岛上没有什么一夫一妻制,很多事情规定是规定,但是要怎么生活,私事政府也管不著,爷爷的三房,也就是奶奶,是当时为了事业利益结合的中美混血美人,带著庞大的嫁妆进入了这个经永远淹没自己姓名的大家族,生下他的父亲,一个高大英挺除了笔挺鼻梁之外完全看不出有外国血统的男子。
也正因如此,父亲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需要被这个家族所排挤的一部份,只要他够强,接下爷爷的权力他自然也有可能。
而他朱朔华不是,在五官上他像年轻时候的奶奶,虽然五官都相当立体,却有著东方特有的柔和,因此若是不看他的肤色跟他的双瞳的话,他看起来就是个在漂亮不过的东方少年,但偏偏他还有一双像母亲跟增祖母一样的深蓝双眼,及奶油白的肤色。
那让他在这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当年的奶奶跟母亲一样,在这个家里不是被当成透明人,就是被当成低了一等的公民一般。
于是恶性循环,因为他的模样,得不到太好的指导,无法练成太好的家族武术,也就更令人瞧不起,十八年来可以说是没过过啥特别值得高兴的日子,尤其在他的母亲过世之后。
一个备受众人宠爱的美人理应得到的是什么?
在他母亲心中,真的以为和他父亲相爱,可以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王子一样永远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由于当时她太年轻就嫁给了父亲,所以根本就没真正体悟到这个世界有残酷的一面,所谓幸福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多的时间,她的不解世事,和他享要争夺全位的野心,在同样生活的空间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父亲,每当自己为了往上爬而必须踩著别人的鲜血往前走时,心中良心对自己的苛责,无法对总是纯真以为自己丈夫完美如神话的她诉说;而他的母亲,看著周遭一个个对自己并不友善,只能默默努力却怎么也等不到忙碌的丈夫看自己一眼、安慰自己一句。
每到了夜深人静,只能寂寞地看著远方时,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就一天比一天更加遥远。
他们彼此,曾经都是彼此心目中最接近幸福象征的另一半,犹如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另外一个王子公主,然而时间成了打破童话这一个泡沫的巨锤。
那时候朱朔华还很小,小得连自己的父亲母亲是如何走到这一地步都不清楚,当他有记忆开始,那栋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屋子里就很少出现父亲这个角色,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长大后,从母亲口中,从父亲的眼神里慢慢猜测而出。
在这样的一场爱情故事里,他并不恨谁也不怪谁,毕竟在接触过这个家族的一切之后,他比他的母亲更懂得社会中的人情冷暖,也不敢去奢望一个不常来探视自己的父亲会对长子有多大的宠爱。
是的,长子。
他的父亲朱培华至少在一个地方,从来不曾负过母亲,在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朱培华不曾有过第二个女人,直到朱朔华十岁,母亲过世的第二年,一个能干贤慧的女子才介入了这一家子的空间,并且在同一年的十二月,生下了朱培华的第二个儿子,婚后第四年又生下一个女儿。
朱朔华前十八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上天没有给他任何可以受到这个家族重视的机会。
于是,他只能*自己,读过触手所即能得到的知识,至于这个家族最重要的武学………
别傻了!
轻轻拨了一下他全身上下最具东方特色的黑色直发,骨架并不粗壮的他拉著显得有点超出他所能负荷的行李,看不远处深蓝色的直升机降落在停机坪上。
今天是他刚满十八岁的日子,也是要准备告别这个小岛的日子,由于他的不受宠,因此他没有什么特权及假日可以离开这个小岛度假,整整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这一个大概十七公里宽,二十一公里常略成长方形的岛屿度过,要不是他的个性并不好动,而且对他这个勉强称得上少爷的人物在物资上可以达到“标准给予”的状况之下,他早把这岛屿的每一根草都取好了完全不会重复的名字。
因为他没有离岛度假的特权,因此也就剩下到十八岁成年仍一事无成因此被放逐的“特权”。
他可以带走所有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问题他的东西除了电脑之外就是书,不然就是一堆当年和母亲一起培养而产生兴趣不断栽种的植物。
这些东西很难搬。
所以他只能放弃,将衣物、生活用品全装箱成一个超大型的行李箱之后,剩下的就是贴身收好的存折,里面有过往的零用与压岁钱跟父亲念在曾经爱过母亲份上给予的补助,毕竟这还是一个大家族,而且是非常有钱的大家族,就算存折里的钱对这个家来说少得连个零头都算不上,但是绝对够他好好生活很长一阵子了。
拉扯著行李箱,卖力在螺旋桨高速运作下拉到机门前,然后看著那有点……好吧!非常有难度的高度………
“可以麻烦帮我放进去吗?”他对一旁高大身穿黑色西装外套的保镖很客气的微笑。
然后一点也不讶异他在发现他这个少爷连扛行李箱上机的能力也没有时,眼中闪过的轻蔑。
朱朔华心中冷笑,这只能怪这笨蛋空有一身体力却没半点脑袋,也不想想如果他是属于那群受到重视可以进而学习家族武学的少爷,他会在刚满十八岁的今天一个人提著行李箱来搭这种最简单的直升机吗?
而那个行李箱的重量,基本上已经和一台比赛用的重型机车没啥两样,一个没学过武学的普通人,扛得上去才有鬼,他能从主屋拉扯到这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最好祈祷等一下直升机不会因为载重量过高而飞不起来。
第二节
很显然,他是过渡担心了。
事实从他现在安然无恙的处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寓里就知道。
这是他第一次出门,难得有机会看到那种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但他一点也不兴奋,也不觉得高兴。这里的空气脏得他差点无法呼吸,可以说是坐著以后大概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搭的家族派车下车后,几乎是用冲的冲进公寓里打开空调后才稍微能大口吸气。
这就是都市,想到要在空气这么遭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他就觉得是不是该去买个氧气罩免得随时昏倒在街道上。
因此将公寓整理好,并且把带来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的位置上,已经是七、八天前的事情,这期间他全是叫外卖过生活,然后其他的时间全用来上网,继续他平常在岛上就已经做过不少回的网游大业,那是他过去唯一的消遣。
“无聊,这样的生活跟在岛上有什么两样。”
高挺的鼻梁上挂著3D立体显像镜片,这是十多年前的发明,可以让电脑或电视画面成为3D影像,用来玩ge或是看影片的最佳伙伴,朱朔华现在就是用著它在玩已经完到腻味的,画面中的自己正毫无意义的在树林里对一堆无辜的小鸡乱砍。
事实上除了厌恶外头的环境品质之外,不想出门的最大原因在于,他提不起兴致去做些什么。
现今社会人们的地位、经济、政治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的阶段,何时会崩溃或是改革没人能知道,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不是他现在所处的这种时刻,在这些领域上就算获得最高的权位又如何?不过是像他的爷爷或是父亲一样,为这些身外之物搞得连笑都不由心。
他相信人活在这世界上,可不是为了要给自己筑一道又一道的城墙直到死为止。
那科技、宗教?
研究更高的领域?救济贫苦受难的人群?
真抱歉,他虽然称不上是什么邪恶的人,可在朱家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自私,他只想让自己活得更好。
挑三捡四地,于是才会在这么多天来的时间里,依然想不出自己在这短短的一生里,究竟可以做些什么才不会愧对自己,白白活这一遭。
他实在不是个冲动的人,而且实际的有点缺乏人性。
‘既然如此,想不想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当手中点击萤幕上的某一个广告时,一个再温和不过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彷佛在回答他心中的疑问一般。
太过刚好的一个问句,让朱朔华愣了一会儿,然后才想起自己刚刚按下的广告栏,心想八成又是哪一个的广告开头,不过这声音还真是棒,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对他说故事的情景。
‘呵!这可不是广告,我很认真的在问你,想不想试看看另外一种方式去过人生?’
……………怪广告……
“还真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这是怎么办到的?我可不记得我买的音响有好到这种程度。”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试著相信我是真的?’
朱朔华也许不是什么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物,可却也不是笨蛋,没有广告可以做的这种程度,也没有可能出现如此恰巧的对话。
取下鼻梁上的3D立体显像镜片,将耳中的耳机一起取出,果然,那声音依然在耳边发出柔和的轻笑,至于他刚刚点击的画面,什么也没有,空白一片。
“我可以解释成我撞鬼了?”
从小他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会叫一声的个性,对于这种有点类似灵异现象的情况,一张五官分明的脸蛋毫无表情对空气发言。
“嗯……依照现今这个世界所能给予的解释,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你们对于无法预知的东西绝大多数时候一律称之为鬼,那么,我就属于这一类,说不是,是因为我还没死过,依然活著,因此理论上来说,我不是鬼。”
“麻烦讲重点。”
不知从哪传来的声音,轻轻地笑。
“重点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吗?”
深蓝色的眼瞳在眼眶中转了一圈。“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没错。”
“那请解释这一句话的意思,顺便,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对空气说话,那感觉很像疯子。”
语毕,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出现在他身前,瘦高的身材,白得像是吸血鬼一样的脸上有著蓝幽幽的双瞳,柔软而干净的黑发有点长,稍微盖住了额头及两颊,一看就知道懒得整理,极为俊美的脸庞上充满著漠视一切的神情,这模样他已经看了十八年的变化,想不熟悉都难。
“我并不觉得这样讲话会比跟空气说话好过。”他***,那跟镜子说话有什么两样。
于是,那个和朱朔华模样完全如出一辙的身型耸耸肩,下一瞬间又变成了放到人群里很难找到那张脸的平凡模样。“这有差吗?反正我们只是将进行一番对话而已。”
“我高兴。”朱朔华坐在依照人体工学设计的电脑椅上,悠闲地将双脚抬到桌子上。
照理说,这样的姿势做起来不但不优雅,而且应该还显得粗鄙才是,偏偏从小生活在那种连吃饭都要讲求姿势的家中,这样小混混般的姿态他做起来却再自在慵懒不过。
“好吧!我长话短说,我手上的这一颗东西,你可以叫他钥石。”手一转,手心出现一颗看起来不甚起眼的黑色石头。
“钥匙?”
“应该是石头的石,不过随便,你想那么叫也可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非……常没有信服力。
“你一定不是推销员。”弄了半天,他至少可以确定这一点。
那平凡的脸笑了一下,继续说。“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像一把钥匙,负责开启物种的某一项能力,与它融合,可以让自身的某一项能力加强,至于加强到什么样的程度,那就要看个人的发展,但……”刚刚那一颗不知从哪变出一颗石头,甩手往上一抛又落下,抓入手中的同时又消失,看著自己空空然的手心一眼,起身走到公寓的阳台边,打开落地窗,一股污浊的空气立刻压过空调弥漫在不算太大的房间中。
“这样的环境,你觉得能有什么发展?”
朱朔华皱眉,伸手取出遥控。“啪!”地一声,刚刚才打开的落地窗又自动关上。
“你不能再说得简单一点吗?”
“呵!以你们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这一颗钥石选中了你,所以我负责来邀请你加入一场类似你们所说的,只不过在这一场ge,不是让你操纵替身去进行,而是你本人进入,在这一场ge中,除了钥石所能给予的帮助之外,从我这里你也可以取得一些简单的说明,当然,那只在一开始。”
“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这颗石头选中了我,所以我有权力去参加一场生死游戏?”
“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放弃?”
“可以,和这一颗钥石同调的,并不一定只有你一个,我可以再去寻找。”虽然那会让他多花点时间。
“那如果我答应的话,玩到一半想退出怎么办?”
“我说过,这是另一场人生,你认为退出一个人生的办法是什么?”
“我懂了。”
“那答案呢?”
朱朔华看著那人眼中毫无任何心机的眸光,除了平和之外,还带著点令人难以去度量的深远,就好像一个充满智慧的人,手中持著一个机会,等待你去选择。
如果不是这个“人”的演技实在太好的话,那么他的确就是没有任何的意图……至少没有害他的意图。
这种突然来临的事情,照常理来说,不是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神经病,就是会考虑个把个月的时间,毕竟这严重关系到自己的将来,机会选择了就无法重来,虽然说这个人说那会像是个游戏,但,也只是像,最终还是要用生命去做赌注啊!
反正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常人”,在这个世界他也找不到太多东西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
他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或是创造一片自己的事业都没有多大的兴致,但若是可以改变自己,看自己的实力可以增长到什么样的地步,去真正认识这世上除了地球这一个生活圈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空间,那这会是最好的机会。
与其无趣的老死,不如五光十色的活过年经岁月。
“好,什么时候?”
听见朱朔华的回答,来人满意地笑了。“既然你同意了,那马上就可以执行,在送你离开这里之前,有几件事情要做,其中一件自然就是让你准备一下,看是不是要带些什么离开,要告诉什么人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另外一件,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件,就是让钥石与你融合。”
语毕,不等朱朔华回答,原本放在身旁的手突然一甩,一个深蓝带黑色的光芒突然朝朱朔华的额头飞去,朱朔华只觉得额头一痛,然后无比寒冷的气息瞬间从额头开始蔓延,那种冷,冷到让人感到剧烈的疼痛,疼到了一种无法忍耐的地步时,变成麻木。
天杀的混蛋!
就算他答应了这件事,也要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啊!
!
已经痛到搞不懂自己究竟是在咒骂谁,一**袭来的痛楚逼出全身大汗,若是有人上前仔细一瞧,还可以发现在流出汗水之后,本来就过于白晰的肤色竟然开始呈现如玉一般的光泽,如雪一般不带任何色泽的净白。
这样的改变不是突然的,是慢慢、慢慢在几乎让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演变,对于这样的变化,站在一旁静静看著的人并没有太多的讶异,虽然每一颗钥石给人带来的变化都不尽相同,但这样的转变已经可以说是小儿科的了。
到最后,剧痛反覆在这一个纤瘦的少年身上袭击,每当朱朔华忍不住痛楚想要呐喊尖叫时,更剧烈的的爆炸便又从脑海里深处穿刺而出,骇然地发现疼痛席卷全身时竟是什么也无法叫不出声,就连翻滚想要抒发也做不到,尽管他可以看得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甚至脑子也可以清晰地去咒骂,偏偏四肢百骸就是动也无法一动,直到再也难以忍受这种非人的疼痛,意识开始渐渐模糊到完全失去思索的讯息。
第三节
一个瘦削的人影静静地站在充满的无数墓碑的空地上,将依然垂著露水的鲜花,轻轻地摆放在那个简单的大理石方形墓碑前。
一阵风吹来,将一头乌黑的发卷起,露出底下雪白秀美的脸庞,高洁的额头上,有著细细长长的一道蓝色菱状痕迹,像胎记一样烙印在上头,在光线下隐隐约约间还可以看到有宝石般的光芒流动,这一道画在额间的痕迹,让这样一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的脸增加了不少英气与冷肃的气息。
这一道东西,就是所谓的钥石,当钥石与身体彻底融合之后,会像胎记一样显现在身上的某一部份,有些人很明显,有些人几乎无从察觉,他的算是明显的一种。
在他醒来之后,这个世界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过去这个世界曾经让他感到厌烦,那么现在所感受到的就是无趣与悲哀。
他从钥石里得到的,是脑域的极限扩张,打开电脑,能瞬间将所有打开的资料过目不忘地既在脑海中,以前曾经经历过的许多事,原本以为早已经忘怀,现在却件件分明,大从他第一个学会说的话是哪句,小至婴儿时期身上所穿的衣物,竟然没有一样不清晰如昨日重现。
曾经有科学家说,所谓的遗忘,并不是真正的失去那一段记忆,而是随著时间过去,不常取出来回想的回忆,会渐渐地放在角落,然后不知道该从哪里提出去。
除去脑中的记忆,不同的脑域看到的世界也就不同,这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在他看起来都彷佛出现了数位,一个个濒临危机的数字,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计算这个世界还剩下多少日子,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的话。
原本这该是一个充满生趣的地方,却让人类给破坏殆尽。
怪不得曾经有一个作家说,人类才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病毒。
原本他想问是不是就仅此而已,他从钥石融合获得的就是智慧与反应的扩张,但以他此刻的脑袋,这个答案不需要太过思索也能明白,脑域的扩张所能获得的,绝对不仅仅于此,因此他闭上了嘴,很快地出门,将户头理所有得前都领出来,然后花得一干二净。
买来的东西,全让他放进了钥石的空间里。
钥石乍看像一个宝石,当它融合之后耗尽所有的能源,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空壳,那个空壳有著一个空间,空间的大小,依他此刻能发挥多少的能力来决定,至于空壳的本身,他可以随意存在与体内或是释出。
感觉就像是ge里头主角常会拥有的空间格,他目前只能开启大约长宽高各四公尺也就是四立方公尺的大小,因此他将买来的东西几乎塞满了所有位置。
在做完这些事,最后他回到了这里。
当轩泽………也就是将钥石交给自己的人,告诉自己要和什么人解释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时,他想到的只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已经去世很久的人——他的母亲。
“就一个人类的长相来说,你母亲相当美丽。”轩泽弯身仔细看了一下墓碑上的照片,右手摩挲方正的下巴,虽然他今天的外表和上次那平凡的模样又有很大的不同,可平和沉稳的气质依然不变。
“谢谢。”对于很多事情,他都冷淡,只有对母亲,即使是旁人小小的一个称赞,他也会在瞬间柔和。
“你长得很像她。”
“她也常常看著我这么说,然后担心将来我的女友会不会因为妒忌我的模样而把我甩掉。”也不想想那时候他才几岁,就在担心这样的问题。
“是吗?那你有一个很好的母亲,至于我……早已经忘了我母亲是什么模样,太久了,我只记得她是一个不管什么事情都听丈夫吩咐的人。”
“太久?”
“你觉得我活多久?”
“你觉得我答得出来吗?”姑且不论他变来变去的模样,单单是对话,也就刚才那么一句有提到他自己。
轩泽耸耸肩,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根未点燃的烟,放在嘴边深吸一下,烟头一下子就冒起了红光。
“其实我自己也没算过,我只记得上次来这里开门的时候,是一个姓……”颇为困扰地想了一下。“好像是姓刘的在当皇帝。”
“那还真是够久的了。”意思说如果以地球上人类的演算法,他的年龄绝对是从四位元数字起跳。“开门是什么意思?”
“就是帮钥石找到主人,然后送这些新人到一个我们预定好的星球。”
“换句话说,这一个……人生游戏并不是第一次?”
“当然不是,事实上以你们的西元来计算的话,平均大概每三、四百年左右,就会有人来开一次门,直到这一颗星球毁灭或是根本就没有人适合钥石为止,不但如此,这一颗星球过去也曾经被当成初始领域,孕育出不少的人才。”
朱朔华皱眉,想了一下,大概可以了解他话里的意思。
“钥石到底是什么?”从他所得到的一切,奥妙得令人难以置信。
“一颗星球的核心,每一颗能孕育生命的星球,最中心点都会有一颗钥石存在,当一颗星球即将毁灭前的那一瞬间,我们就会取出里头的钥石,那里头蕴藏了这宇宙间最令人难以解释的奥妙。”
“没有生命的星球就没有?”
“没错。”
“是谁先开始将钥石与生命体融合的?”他不认为地球上的人类会是唯一的宠儿,必然在其他的星球上,还会有适合与钥石融合的生物,因此他才会说生命体,而非人类。
轩泽轻轻地一笑。
“我希望你将来能有机会去找到这个答案。”
“意思是说你并不知道?”
“就像之前所说的,这一切都会像是你们所谓的,在ge开始之前,通常不会有太多的答案告诉你,你不妨可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当成一个目标,那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又是那带著许多疑问的笑容。
朱朔华不可置否地冷哼一声,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误中了什么奇怪的陷阱里去。
“你直接回答我不可告知不就好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认为你自己去找答案,对接下来的发展来说,会有比较顺利的开始。”那根不晓得是不是真实的烟,在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一下子就烧到了接近手指的地方,只见他很习惯地在这个时候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然后扔下踩熄,接著仰头慢慢地将那一口烟给吐了出去。
“那什么时候走?”
“问你。”
“我?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该做的他都做完了,既然许多更隐密的事情不能一一解说,那还待在这里做啥?
“这……可是你说的……”
来不及思索他脸上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容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朱朔华的背后出现了一道像是黑洞一样的异空间,他连回头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来不及,就被一只刚刚还夹著烟的手轻轻一推,一瞬间,跌入了那个未知的黑洞空间,看著那张该死的笑脸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妈……的……”
一句经典的世界通用语,变成了他离开地球的最后一个讯息。
而那之罪魁祸“手”对这距离别词,就像来时一样随意,蛮不在乎的耸耸肩,倏地消失在地球表面上。
“忘了说,希望你玩得愉快……恩……好像听不到了……”
第四节
他是从半空中掉下来的。
大概十五层楼左右的高度。
因此他很严重的怀疑,在进行这个生存游戏的第一个关卡,是不是就是在这种高度下跌下来还有办法活著。
幸好在钥石的启发之下,他脑筋跟反应动得比谁都还要快,一发现自己在半空中的那一瞬间,眼睛立刻瞄好下方的景色,火速从自己的空间中取出一条冬暖夏凉,耐用不容易损坏的被子,迅速将两端裹在手上,然后瞄准。
一阵火辣辣的疼从两边的肩膀、手肘传到脑中,痛得额头青筋凸起,感觉身体几次剧烈的晃动,然后慢慢止息。
睁开双眼,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一样,挂在一颗高大的树上,岐出的粗大树之不但顺利挂住他的被子,还在他身上划出不少血淋淋的痕迹。
他妈的痛得要命!
估计一下自己目前的高度,大概还剩下七、八公尺的高度,下头是草地,摔不死人,于是慢慢、慢慢地松开手,让自己的身体又稍微落下一点之后,放开。
“碰!”
不是很大的一声,但是够疼了,他绝对相信此刻他身上撞到的地方肯定乌青一片。
大概看了一下身边的环境,阳光普照,绿意盎然,似乎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赶紧趁机再从空间里取出一堆的伤痛药膏,疵牙咧嘴地将身上所有的伤处确实做好消毒上药包扎的工作。
“看来不但掉下来的方式很想让人破口大骂,连所在位置都不告知一声的这种态度,最好别让我有机会在看到他,不然看一次老子揍一次。”当然,最后一句话是建立在对方乖乖站在原地让他打的情况之下,不然以双方之间的实力,连吐口口水在轩泽身上有没有办法达成都有问题。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处理好身上所有的伤口,这才真正地有机会好好去打量一下身边周遭的环境,乍看之下很像是地球上的某一个森林,但是依照他记忆里的植物百科图鉴里,这里的有些植物虽然很像,却又和地球上的略有不同。
认不出某修植物的大名,也许可以说是没记全,有遗漏,可当他放开身子想要舒展一下或是走几步看看时,便更可以确定这里绝对不会是地球。
引力不太相同。
这里的地心引力似乎比地球还要来得大一些,虽然不会说大到无法行动,但是严重干扰到动作之间的灵敏性是绝对的。
最好这该死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他在地球上就已经不是属于那种体质过人的类型,钥石所帮他启发的百分之百都跟脑部有关,所以现在即使地心引力这方面有了一点点差距,对他来说等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他的生存困难度。
不管如何,反正人都来了,怎样找出口比较重要。
在之前,轩泽说过,传送通常都是传送到某个村子的附近,不直接降落在村子,是为了避免还没开始新的人生,就被当成怪物给乱枪打死,所以选择的地点绝对是隐密的。
脑子很快地就动了起来,双眼一晃,瞧见某处草地有几处草叶发黄的的痕迹,就决定是这个方向了。
那些草之所以发黄,稍微注意看便可以看到从中间有被压过的痕迹,依照大小范围来看,大概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脚印那么大,而且一路前进的方式并不凌乱,每一步都像是小心翼翼踏稳之后才踏出,才造成这样彻底的压痕。
感觉就像是猎人正在跟踪猎物的感觉。
逆著这个方向,也许可以找到村落或是小镇………在这之前……
朱朔华比了一下类似十字的动作,嘴里嘀咕著阿密陀佛最好不要倒楣到还没找到猎人所在的村落,先遇上被猎人追捕的野兽。
第五节
通常,人们都是这么说的。
好的不灵,坏的灵。
在走了半天依然走不出森林,满身大汗累得像条狗时,他还在心里想著应该不会有更倒楣的事情发生了。
结果,他是错的。
由于双脚实在是已经酸得几乎举不起来,因此在跨过一个不大的石头时,还是被绊了一下,整个身体五体投地地往前一趴,与地面接触到的肌肤都火辣辣得疼,痛得他开始不停地破口大骂。
说是破口大骂,其实声音听起来跟刚生出来的小猫实在是没啥两样,因为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找不到,干脆就这样趴在地面上默哀。
然后突然地感觉到贴著地面的耳朵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赶紧撑起身体张大眼睛四下张顾。
除了风吹过树叶时所发出的沙沙响之外,并没有其他更可疑的声音,刚刚耳边的声响彷佛只是过渡疲劳之下的幻觉。
但是,别说朱朔华本来就不是笨蛋,在经过钥石改造后的脑袋之灵活更不可能没发现怪异的地方。
连小鸟的叫声也没听见半点。
慢慢、慢慢地爬起身,缓步移动到一株高大的树旁,背紧*著那高大个树干,然后从钥石空间中取出一把用来剁骨头用的锐利长刀,这是他唯一能买到合法的武器,虽然和小说中男主角的长剑比起来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可这毕竟是自己目前唯一的依*。
心里还在怀疑自己剩下这么点力气拿著这把刀可以砍几下,下一瞬间就瞧见不远的地方,原本只能望见一片绿色的深处,竟然出现了灰色的影子。
可以说是连犹豫都不曾,刚刚还拿著刀想要奋战的手,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起长刀用尽剩下的力气,死命地往树干上爬。
远方的灰影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像风一样地冲上前,一下子就来到了刚刚朱朔华原本站立的地方,敏捷的身型往前一扑,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在树干上烙出爪痕,坚硬的树皮跟著落下。
如果说事情就这样结束,朱朔华那时候反应也就不会那么快了。
一道爪子没有击中目标,下一道爪子立刻扑上,马上就在那一只挣扎往上爬的腿上狠狠地画了下去。
人肉有树皮那么坚韧吗?
自然没有。
原本好好穿著裤子的小腿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随著爪风飞溅,那一股更加浓郁的血腥味,引得爪子的主人开始兴奋地咆哮。
被爪子抓上的那一瞬间,朱朔华差点没大叫出声,但是他只是咬著牙,连看都不看下方一眼,奋力地往上爬,因为他知道若是看了,绝对只有死路一条,如果现在能够及时爬上树干,那还有活命的机会。
“吼!”
一爪得逞,底下血腥的双眼固然得意,但这样一点点的血液,怎么可能满足得了饥饿的肚皮。
朱朔华可以清楚听到,那巨大的体型一个接著一个往上扑空的声音,尤其是哪一张张锐利的颚骨咬空的声音,差点让他全身战栗发软,整个身体打从深处冷了起来。
像是知道再无机会用爪子把猎物给抓下,一只只巨大的灰影往后退了几步,然后用力冲上,“碰!”地一声,狠狠撞上巨大的树干,那力道之强,让整棵树都摇晃起来。
要命!这是啥怪物,竟然力气大到可以把两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给撞得摇晃。
他双手死命抱住树干,手指紧紧扣在树干上的凹凸处,每次感觉树干摇晃一下后,立刻往上扣一点距离,然后如预料地下一个撞击又是让整个树干一晃,依照这样谨慎的节奏,指尖的力道几乎可以掐进树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在不晓得过了多久的时间之后,终于让他给爬上了可以支撑住全身身体的树干,然后从空间中取出一条长裤,用两个裤管牢牢地绑在树干上,免得一个没坐稳给掉下虎口。
这时他才有机会检查自己的伤口跟看清楚下面的一堆灰影究竟时啥怪物。
狼?
不完全像。
下面仔细一数大约十八只的灰色野兽,乍看之下很像是狼,但是体积却比他所知道的狼还要大上将近一倍,看起来也不像狼那般是一种孤傲凶残的美丽生物,鼻子有点朝天,若是在大上那么一点,看起来会像山猪头,一深灰色的毛皮似乎十分的坚硬适合冲撞,怪不得刚刚那撞击力道会那么强。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照他们这样撞下去,这棵树搞不好会被撞倒也不一定。
他该怎么办?
现在他身上最缺乏的就是武器,谁让他在地球的那个年代武器管制实在严格,而他又不是什么黑色会人物,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最多买买菜刀或是镰刀,其他什么枪炮之类的东西,以他这种平凡的小市民,能看到就很稀奇了,更别说买到手。
紧紧攀住树枝,努力搜索钥石空间里能派得上用场的用品。
扫把?
太阳能电风扇?
多功能舒服椅?
他妈的,他带来的东西还真的是生活化!
除去衣服跟日用品,全都是一些清洁打扫用具……
等等!清洁打扫用具?
突然想到刚搬到公寓时为了彻底清洁房间而买的一大瓶东西还没用完,被他很节省地塞进空间里。
从空间取出那一大罐的铁罐,眉头皱得死紧瞪住。
这东西有用吗?
X蟑!蟑螂!蚂蚁!通通死光光!
一瓶超大容量的喷雾杀虫剂………
第六节
对他们那时代已经对各种药剂身经百战的昆虫来说,不过是se的杀虫配方,可是对抗药性进化不如昆虫的人类来说,这东西不用吃上半瓶还是会死人的,尤其是喷到脸上时那种刺激跟味道。
抽慉著嘴角,打开瓶盖。
“呲~~~~~”
一阵很熟悉的味道立刻传遍四周,像白雾一样的药剂迅速散布在空气中,一点一点落下,洒在底下怪兽张大的嘴里,凶狠的眼睛中。
“吼~~~~~~”
激烈的哀嚎声不断狂吼而出,前面几只眼睛被喷洒了许多药剂得凶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挣扎,比较周边的几只也因为那过于刺激的味道而影响敏锐无比的嗅觉,不断地做出喷气的动作。
朱朔华战战兢兢地看著这些野兽的反应,手里不停歇地像四周喷洒大量的药剂,一下子之间似乎的确有效地终止了这些野兽的撞击。
不会吧?
真的有这么毒?
就在他以为可以这么逃过一劫的时候,因为痛苦而紧闭双眼的凶兽停止打滚哀嚎,开始发了疯似的不断往前冲撞,有些成功地状在树干的中心点,有些依然无法确认方向的凶兽则是直接冲撞到同伴的身上,然后不顾敌我的开始狂咬。
瞧见开始有凶兽互残时,朱朔华呆了一下,还没开始有机会庆幸作战成功,底下几只撞击成功的凶兽让树木产生巨大的摇晃,那力道之猛让朱朔华差点攀不住树干摔了下去,不自觉放开抓著杀虫剂的手固定自己的身体,接著耳边听见物体掉落的声音之后,才反映到自己做了啥傻事,竟然把仅存唯一有用处的防身武器给丢了出去。
!
双眼死命瞪著那已经滚到战圈外的杀虫剂,在几下猛烈撞击时心里的懊悔更是让他恨不得一刀砍了自己,在这样下去他肯定会在这棵树倒了之后落入那一堆恶心的嘴巴里变成一块块肉削。
眼睛死瞪著那一罐仍然缓缓滚动著的杀虫剂,刹时间内突然忘记了底下依然处于狂暴状态的凶兽,如果双眼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那一罐坚硬的杀虫剂恐怕早已经被刺穿数百个洞。
谁都没料到的是,杀虫剂没有刺穿数百个洞,但是竟然却在他的目光底下,轻轻的抖了一下,然后立了起来。
见鬼了!
空无一人的草地上是谁有能力把那一罐东西给立起来的?
那些野兽?
不可能,它们还在发疯地想办法要把他给撞下来,那现场唯一除了那些野兽之外的生物………
是他自己吗?
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惊愕到疑惑,又从疑惑慢慢、慢慢地转为恍然大悟,原本睁大的双眼,专注地注视著那一个长罐,然后似乎整个空间中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原本立在草地上的长罐,在眨眼间回到朱朔华的手中。
果然,脑域的开阔,除了在动脑筋之间的记忆力予领悟力增加之外,脑波似乎也变强了,强到可以在一个意念之间,移动一个物体,换而言之,他绝对可以再发现自己其他的潜发技能。
要不是此刻依然危机重重的话,他早就已经大笑出声,原来他也有变成超能力者的一天,可惜已经没机会上电视骗骗钱,勾著嘴角,轻轻地按下手中长罐的按钮,在意料之中的听见底下哀嚎的声音。
慢慢地,攻击停了下来,反应敏锐的凶兽察觉那些喷洒下来的物体对自己所产生的伤害,依然幸存的几只缓缓将高大的体型往后移动,虎视眈眈地瞪著树上那一个让它们曾经以为弱小的生物。
朱朔华稍微松了一口气,底下内圈的草地上充满著被撕裂的肉块尸体,要不是他早已经看惯了平常恐怖电影里的画面,恐怕自己那个脆弱的胃早已经开始翻滚,但,那血腥味道毕竟依然令人作恶,他赶打赌自己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对肉食有种反胃感。
现在该怎么办?他不能继续耗在这里,手中的杀虫剂迟早会喷完,那些过度聪敏的野兽恐怕很难在让它们有机会像这样疯狂,不*他们自相残杀的话,这杀虫剂也杀不了他们,而且这么浓的血腥味,要是引来更难缠的其他肉食性动物的话,那就更凄惨了。
看看手中的真空压力罐,上面有著很清楚刺目的易燃烧警告,心里想著是不是有可能利用一下。
不试白不试,反正他随时可以收回来。
瞄准方向,集中注意力,手臂一扬,双眼锐利瞪著飞出的罐子。
“爆!”双唇一张用力一吼。
坚固的真空压力罐哐当一声掉了下来,在凶兽间滚了一下。
虽然没成功,倒是让凶兽吓了一跳,后腿一弹,往后退了几步。
可恶!他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
幸好没人在旁边观赏,不然一定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一个念动,罐子再度飞回手中,被吓退了几步的野兽再度慢慢*近。
瞄准方向,同样的动作再一次,只是这一次的专注力又更加强了一些,连刚刚那一句爆都忘了喊,瓶子再度匡啷一声落在凶兽之间,只是这一次凶兽不再“上当”,眯起双眼,前脚一扑,压住了滚动的长罐,也许如果它能思考,心里必然正想著这下子扣押了那小子的武器,他死定了。
朱朔华管不了那么多,或者说他也忘了这么一回事,他只是清楚感觉到自己的意念,似乎又让周围的气息晃动了一下,很轻微,但他感觉到了……
刹时,被压在爪子下的长罐突然猛烈地爆开,尖锐的铁片像子弹一样刺穿野兽的身体,随之而来的还有凶猛的火焰四处缭绕,异样的气体在不到一秒的时间散布整个范围。
朱朔华早有准备,在他感觉到周围气息晃动的一瞬间,他不怕死地从大概两层楼半高的树枝上跳下,刚刚被爪子抓破包扎的伤口崩裂,鲜血再度涌出,将用来包扎的衬衫给染成一片艳红。
现在却管不了那么多,他必须跑,幸运的话也许在刚刚那一次的爆炸就将所有的凶兽全部杀死,或是让它们伤到没有太大的攻击能力,可若是不幸的话,也许连一只都没死,甚至那些铁片跟火焰也完全没影响到它们的行动。
依他现在的能力,即使不晓得那铁罐里的液体剩下多少,铁罐厚度有多厚,他引起的爆炸有多强,但他也可以知道要让那些野兽完全失去追杀他的可能性是几乎等于零。
他只盼望能让他找到一条出路,或是能有一次一只解决那些野兽的机会。
第七节
到底跑了多远的路,他完全记不得,只觉得眼前的景色一棵又一棵的树不断自身边越过。耳边似乎可以听到那些凶兽的嘶吼,偏偏杂乱的小路上只看得见他一个人的身影,难道那些吼声只是他的幻觉?
他不知道,因为他不敢往后瞧,怕这么一瞥眼间,脚下慢了那么几步,自己就成为那些锐齿下的牺牲者。
脑子里不断重复著,不要追过来!不要追过来!
除了这句话之外,再无其他。
慢慢地,他似乎真的感觉到那些嘶吼声越来越遥远,不清楚究竟是自己的耳朵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失去听觉,还是真正的没有声音。
不管怎样,他庆幸,自己还没倒楣到家,在夜晚之前,他及时找到了一棵更为高大的树,用尽最后的一点力量爬了上去,同样将自己固定在树干上后,才真正终于吁了一口气。
之前那些似乎不是幻觉,一只只可怕的野兽很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追上来,让他得以跑出一段距离,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是他还没傻到跑回去去找寻原因。
看来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已经危机重重,一点也不像网路小说中的主角,一开场就可以很YY地拿枪扫射或是遇到什么最高等级的召唤兽。他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和母亲去世之后一样,只有自己一个人过著总是自言自语的日子,然后渐渐地连说话也失去了兴趣,久而久之有一天会发现,彷佛开始忘了怎么开口说话。
从空间中取出一些干粮,他带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很生活的用品或是一些特别的科技小零件,至于其他什么特别的工具或是武器,一来找不到门路,二来他也没那个钱买。
不过他总是得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不是吗?
钥石的能力。
转眼远远望著不远处在月光下盛开的小花,当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彷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跟那朵花时,像是佰合一样的花朵轻轻地凌空飞起,缓缓地飞到朱朔华的手中。
整个过程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到,他已经抓住了这种能力的诀窍,只要经过时间的粹练,相信要形成惊天动地般的攻击并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他想到的更多,从一开始发现这个能力之后,他立刻联想到地球上所谓的特异功能人士,有的人可以隔空取物,像他现在所做的一样,有些人可以空手生出火来,那是不是同样同理可证?
盯著手中的白花,上面有著一滴水珠,在月光下晶莹剔透地格外美丽,如果可以再多一点的话,像这样洁净清澈的水,喝起来想必爽口无比。
想著,白花花瓣上的水珠轻轻震动一下之后,令人眼睛几乎难以察觉地,慢慢转了起来,除了自转之外还在同一个花瓣上转圈,每转一圈,水珠就变大了一些,从小小如米粒的大小,变成小指指头那么大,然后渐渐地,洁白的花瓣似乎再也承受不了重量,水珠一个滚动下滑,落入了中心的花蕊中,接著一个呼吸之间,如斗状的花朵中央,盛满了像刚刚哪滴水珠一样晶莹的清水。
朱朔华微笑,他证实了自己的想法,现在的能力还并不是很强大,但是只要他想,他就能做得到,去控制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以及能量。
他喜欢自己这个能力。
只要努力就能掌空一切的感觉很好,至少对于未来的一切,目标似乎是更明朗了一些。
似乎只要是人,就会喜欢那种掌空一切的感觉,差别只在于,有野心的人,他想掌控的是人心,喜欢那种将每个人都摆布在自己手里,乐爱享受那种高高在上无人能敌的优越感。
他也是人,却不是有什么大野心的人,他所有的野心都放在于如何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他不想掌控别人的生活,他想掌控的是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那么轻易地去随著所谓的命运摆动。
想起离开地球前,轩泽眼中似有若无的了然,看来他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心境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早已经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闭上双眼之前,他确定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是不是都包扎好消过炎,然后期望许多事情除了好还可以更好,然后有一天,换他用那样的微笑去看待一切。
第八节
一个美丽的女子一双明亮水蓝的大眼,静静地注视著他,那一双彷佛总是藏满深情的眼瞳,有著对他的无限宠爱。
这样的一双眼睛,他再熟悉不过,即使事隔多年,他依然记得这样的一双眼睛,属自己那个总是纯真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母亲。虽然自己是父亲的孩子,虽然自己的父亲辜负了她,但是对于他这一个唯一的儿子,母亲的双眼里从来就没有任何迁怒的怨恨,一直都是细心照顾他,宠著他,爱他。
他喜欢这样的母亲。
但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自己有著和母亲相像的容貌,但个性却永远也不会像母亲那样。
母亲那样的个性,只会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默默消逝,让愧对她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哪深藏在心里的怨其实有多么深。
有太久的时间,不曾在梦见过妈妈。
多久?
事实上,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不曾梦见过,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不记得曾经有过,也许就是怕见到母亲的容颜中,会带著任何的不甘与不快乐,他希望母亲在去世之后,可以拥有和在活著时不同的生活,那就是幸福……
此刻如此的突然出现在他的梦里,是为什么?
伸手,让母亲伸出的手轻轻抓住,只是过去总是能让那一双柔夷包覆住的小手不在,梦里的自己是现在长大的模样,他可以清楚瞧见自己修长的手指,宽厚的掌心,与母亲的手交叠,然后像过去母亲包覆自己一样,他将那一双柔白给握在双手掌心。
“妈妈,你看,华儿长大了。”
母亲笑了,很久很久没有瞧见母亲这样开怀的笑容,像是放下所有的一切,再也没有其他负担。
双眼凝视著这样的笑容,朱朔华突然之间明白了,明白为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他会再度梦见他最深爱的妈妈。
原来,他一直是母亲最后的牵挂,在去世前的那一刻,父亲的负心对妈妈来说,再也不是心中最沉重的忧,那一种对人世的无法忘怀,来自于他,来自于对这个唯一孩子的关怀,怕他一个人在那样庭院深重的家族里,会和她一样一辈子也难以去寻找真正的人生,犹如被囚禁的鸟,无法高飞。
如今,拥有钥石的能力,来到了这个再没有何家族关系的世界,那一层无形的牢笼,再也无法影响他的想法、他的生活,即使在面对多大的困难,他都可以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心思去面对。
就像在对付那一群弑血的野兽一样,他的人生全交由自己决定,不论是生是死。
很难得的,朱朔华总是冷淡的脸庞,露出了笑容。
“妈妈,你看著,我会让自己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用自己所努力得来的一切,好好去面对将来的人生,去看看这一个变化万千的世界,所以,你再也不用担心,华儿会将过去的束缚抛开,好好的去过生活,即使将来要面对的一切是多么困难重重,但我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
梦里的母亲点点头,取出被朱朔华握在掌心的手,然后展开双臂,最后一次将自己最牵挂的孩子给抱在怀里。
那种只有母亲才能拥有的馨香与温暖,怀念得几乎令他落泪,在这一刻他只希望这样的梦可以久一点、长一点,然后梦醒之后,他会带著这样的温暖,好好走自己的路。
一下子,梦里的自己,化成当年那总是过于成熟的男孩模样,圆润白晰的双臂揽住母亲的颈子,在那美好的怀中,安心地闭上双眼,笑著做一个梦中的梦。
妈妈,请给我最后一次的拥抱……
等明天……明天醒来,我会勇敢的跟你说再见……
再见!并且不再挂念………
第九节
由于做了一个好梦,因此虽然全身僵硬痛到不行,朱朔华还是带著笑容迎接新世界生活的第二天。
“痛死了。”
由于昨天的情况实在是过于紧急,因此在处理伤口上有点过于草率,因此全身上下不但隐隐做疼,每一个伤口处还有点发热,看来是发炎了。
小心揭开包裹伤口的布条,从空间里拿出一罐矿泉水跟一个急救药箱,忍著痛把红肿的伤口快速清洗上消炎药粉,然后用剩下的水灌进几颗消炎药锭,希望这可以让伤势缓和一些,要是再让这些伤口恶化下去而发烧,他可不确定自己还有办法跟这个森林恶斗。
昨天是夜晚,在黑暗的状况下视力有限,所以没发现自己究竟是跑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只记得依照一开始观察的方向,往有可能出现村落的位置跑。现在四处一望,才发现自己似乎闯进了一个像是仙境一样的地方,由于身处的这一棵大树相当高,因此他可以瞧见不远的地方,有个湖泊在光线照耀下显得波光潋滟,而湖泊的四周为充满著各式各样的花朵跟小草,湖边还有一个小木舟。
看来他的方向是正确的,昨天的那些野兽也许是明白在过来就是人类的领域,因此才就此却步,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不过不可能回去察看的他自然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
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太重要的真相。
辛苦挣扎著僵痛的身体,从树上爬下来,蹒跚地往湖泊走去,一路上所看到的花朵跟一些小草,让他疑惑了一下脸上路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在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停下脚步仔细看看。
拔下一个长著对称长叶的草,放到鼻间闻了一下,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小铲子,慢慢小心不伤害植物根茎地挖了起来,没多久一株人形根茎物带著许多须根从土堆里拔了出来。
人参!
而且看叶子的数量,绝对是超过六年生的野参,而且这个大小有点惊人,要是放在地球的中药店让那些老药师看了,恐怕会惊讶地阖不上嘴。
看来,这个世界跟地球虽然有某些不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相同之处,看看这人形根茎,不论是模样还是味道,都和以前他所尝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想了一下,把塞满的钥石空间清出一个角落,把那些那顺手带上现在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有用处的家用品给扔掉,开始拔起这附近每一种他认得的药草,在他出发之前,为了不浪费自己这种刚得到不久的过目不忘技能,可背了不少的书,自然不可能漏掉东方最具权威的药草学,没想到立刻就派上用场。
一下子美丽的湖泊在一些小角落处立刻就多了几个小窟窿,一开始小窟窿的增加速度并不快,但随著时间慢慢过去,朱朔华受伤的身体开始觉得无比劳累,根本找不到太多的力气去挖这些草药,后来想起自己还不太熟练的念动力,于是渐渐地,如果有人在旁边看著,就会发现第一个小时,有一个铲子在半空中飞舞,不断著铲出泥土,然后药草飞到一只修长苍白的手中突然消失。第二个小时,铲子被丢在一旁,朱朔华坐在湖边,目光所看著的地方,泥土奇异地不断从大地中拨离,直到完整的药草再度被收到钥石空间。第四个小时,同样的情景发生在两处到三处的地面,凡是朱朔华眼力所及的角落,瞬间快速地增加窟窿的数量。
“快死了。”
本来以为可以像这样不断进步下去,然后直到塞满之前所清出来的空间,没想到却遇到了障碍,虽然这障碍不见得都是不好的结果。
第一个障碍,是他发现这种运用注意力与意念的行为,并不是可以无穷无尽的进行下去,它乍看之下似乎不花任何的体力,实际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开始头昏脑胀、恶心想吐、四肢无力时,他就知道为什么以前在网路上曾经看到有学生说用脑是最花体力的一项工作,每次考试前后常要准备大量食物才能撑过去,考完更是可以吃下比平常多份量的食物。
至于第二个障碍,是他填不满那些多出来的空间,他发现随著他运用脑域的成熟度越高,力量越强,空间也开始慢慢变大,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药草这一种小东西来讲,几乎可以说是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塞不满。
他很乐意看到自己的空间越来越大,但这意味著他一开始锁订定的目标必须稍做一下改变才行。
躺在湖畔边稍微修习片刻,等待昏眩感过去,时间已经过了中午,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作响。
看来他还是必须先找到村庄,空间里的干粮或许不少,不过既然轩泽说落点不会离太远的话,那么他相信在瞧见这个明显有人迹的湖泊之后,他没必要去浪费那些也许在将来会很有用处的干粮。
很辛苦拖著几乎剩下多少体力的身体,重新确认一下方向之后,嘴角不由地浅浅一勾,如果朱朔华能瞧见这时候自己的模样,他必然会发现这时候的自己跟过去有多大的不同。不再是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不再是空空洞洞缺乏斗志,那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庞,拥有著过去少见的自信与光彩,尽管脚步蹒跚,身上满是伤痕,然而踏出去的每一步,却是令人惊讶的沉稳,就像是身为周遭的一切,都长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也许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轩泽那充满著对人世间透彻的清晰与安和,但已经开始拥有一个非凡的人物所能拥有的光彩……那种相信自己能力的信念。
第十节
蕾莉纱每天早上都会到小镇旁的森林里去摘一些可以食用的野菜,别看每一天所能摘的野菜实在是不多,但是很奇怪的,野生的菜类吃起来格外有种香味,特别受到客人的欢迎,因此家里饭馆后头虽种了不少的菜类,她依然每一天在早上很早的时候就会拿著篮子到森林边去摘采。
而今天稍微有点不同,早上摘的野菜正好在最后一批商队离开时吃完,可是镇上的牧师一项有到他们餐馆用晚餐的习惯,她爸爸也都会特别为牧师准备一份早上留下来的野菜,没想到今天负责挑捡菜叶的小将一个没注意,把最后的一份野菜递给主厨,等到最后一批商队离开,大家需了一口气开始整理厨房时,才发现这个问题。
所幸问题不难解决,小镇几乎就盖在森林边,她只要不要在太晚的时候出门,在这种纯朴的小镇上一个人行动,不管什么时间,都没有太大的危险。
因此她跟父亲吉达说了一声之后,立刻提著菜篮来到森林的边缘,心里想著快点摘好一人份的野菜就赶快回去,多摘也没用,间隔太久的时间,野菜到了隔天就不新鲜了,所以并不会为了省隔天早上的工作而多摘取一些。
结果这种每天都要进行至少一次的例行作业,竟然差点把她给吓坏了。
在平常她摘野菜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少年辛苦的倚著树干喘息,身上的衣服虽然怪异了一些,但是在那被野兽抓过的痕迹衬托下,便显得不足为道,尤其那透著血液的布料,和脸上苍白发青的颜色,更不难猜出这个少年曾经在森林里头经历了什么。
蕾莉纱可能是个纯朴的的乡村少女,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见识,由于家里工作的关系,她从小就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物,对于陌生人她并不会有太多的恐惧,尤其她所看到的这一位,不过是一个狼狈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看就知道不会有太大的攻击力,因此她深吸一口气,快步的向前跑到少年的身边探看。
“那个,你还好吧?需要我帮忙吗?”
朱朔华喘著气,他早听见有人*近自己的声音,只是实在是太过于疲累,没有多余的体力去观察*近自己的人究竟是谁,尤其在听见那悦耳充满关怀的声音之后,他确信自己终于能够有一个安稳一些的环境去好好照顾这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痕。
“那个,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知道这句话说了也没用,因为刚刚女孩所说的话,分明就是一种他完全没听过的语言,不过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在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子。
果然,蕾莉纱对她所说的话一头雾水,大概可以猜想到这个少年也许来自于一个特殊的部落或是国家,因此她干脆伸出手,扶住那似乎已经开始摇摇欲坠的身体。
“啊!你在发烧,一定是这些伤口的关系。”一接触到朱朔华的肩膀,一双手马上就可以感觉到破损的衣物底下,那苍白的肌肤正散发出惊人的高热。
“你必须快点休息,我带你回我家,晚上牧师正好会到我家餐馆用餐,他可以帮你看一下伤口帮你治疗。”明知道自己说出的话这少年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在这种时候,他应该最需要有人在旁边关怀,她过世的妈妈曾经说过,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也是人最脆弱的时候,所以不管朱朔华听不听得懂,她都开始用最轻柔的话语开始鼓励他往村镇的方向走。
“我叫蕾莉纱,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怕他不懂,将自己的名字又重复了几次,然后指指自己,没想到这样的动作,竟让她有了长大后的第一次心动,朱朔华原本一直低垂著头抬了起来,顺著她的手指看向她,他那双继承母亲的深蓝眼瞳,就这么直直地望进蕾莉纱的心里,即使到老,也一辈子忘不掉。
朱朔华别说那已经被钥石提升了不少能力的脑袋,就是在过去也不是笨蛋,稍微听了一下,就知道蕾莉纱的意思,对于这个善良的女孩子,他也不好老是扳著一张脸,更何况很可能接下来的日子,还要*她帮些忙,于是他扯了一下脸上几乎僵硬掉的脸皮,露出还算是不太怪异的笑容。
“朔华,我的名字就叫做朔华。”
朱这个姓,他觉得有没有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若是一定要提,只因为他还欠著这一家子把他从小养到大的那几分钱,虽然这几分钱并不能弥补那么多年来母亲的失望。
朔华………
蕾莉纱一下子就将这样一个字眼给记在脑海,瞧见那张好看的脸正对自己笑著,饶是从小就以更看惯了各种男人的她,一张秀丽的脸庞也红了起来,若是让她那老把自己女儿当成男人婆的老爸看到了,八成会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天灾**。
朱朔华没注意到她的脸红,因为在她的扶持下,他终于真正清楚的瞧见了前方不远的小镇,一栋栋木造的房子并没有什么经过设计的美感,样式纯朴的就彷佛一个个堆叠的积木。
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被这样的情景给感动了。
在地球上,由于人类的科技始终尚未达到畅游宇宙的境界,因此逃脱不了太阳系这一块地域的人类,虽然心里清楚著也许在遥远的星际那一端,也许有著和他们一样拥有智慧的生物,但其实在缺乏刺激的生活中,却总是盲目地以为地球是世界的中心,地球是全宇宙唯一的一块天堂一样。
如今,当自己真正亲眼瞧见另外一个不属于地球任何一个角落的文明时,心中那一个被封闭的块垒,就这样崩塌。
这里,一样有文明。
身边的女孩,一样和自己一般拥有修长的四只,共同的五官与一样的脑袋。
其实,他来到的这个地方,并不是真正完全的陌生。
感动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怯懦的人,不过当你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心里想著也许要跟一堆拥有怪异模样的外星人相处时,心里若是不会感到忐忑不安,那才奇怪,现在放下了最后的一点担心,原本死命支撑的身体就突然软了下来。
“咦?你怎么了?”
蕾莉纱觉得肩膀的重量徒然增加,原本还有些恍神的脑袋马上回过神来,发现刚刚还看著自己的脸庞突然垂了下来,原本就已经苍白发青的脸庞现在更是连一滴血色都找不到。
深吸一口气,庆幸自己从小在家里劳动所培养出来的体力,几乎是拖著比自己还要高上一点少年,辛苦地往家的方向前去。
不晓得……会不会被老爸给骂惨了…………
第十一节
何止骂惨了。
当吉达大叔瞧见自己女儿不过是到外面绕了一圈,竟然就拖抱著一个男人回家时,那几乎可以传到云端的大吼声,马上就让小镇上的人知道蕾莉纱带了一个陌生少年回家的事实。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去外面转一圈带男人回家了?”
“你是没教过我怎么带男人回家,但是倒是让我在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洗男人的内裤!”
拜托,自从母亲去世至今也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老爸的个性她比谁都还要清楚,怎么可能会怕他那单纯只是面恶,其实不太凶狠的个性。
“你你你!翅膀长硬了就想飞了是不是?这么跟你老爸说话!”
就算这个时间饭馆里没有几个人在,吉达依然忍不住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听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一张老脸还是红得像喝醉酒似地。
“哼!要是翅膀硬了就想飞,早几年就飞了,怎么还会在这里帮你这个中年大叔洗袜子、叫你起床、在你想妈妈乱喝酒的时候拖你回床上睡,说起来拖著男人跑搞不好就是你帮我养成的习惯。”
“你!你!你!”
粗大的手指指著自己伶牙俐齿的女儿,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教出来的小孩!
“那个,我看吉达啊!就依蕾莉纱的意思,先照顾一下这可怜的孩子,你们看看他还在发烧,你们这样吵下去,到时候就不是蕾莉纱拖个男人回家那么简单,要是死在你们饭馆,看还有几个人敢上门吃饭。”
其实早在门口就听见了这一对父女两很宝的对话,碍于吉达的面子不出声而已,但是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个人吵架对骂的方式可以维持半天的时间,为了自己的晚餐著想……当然,也为了那个少年的伤势著想,他还是进门出声阻止两人继续下去这种将**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对话。
“啊!牧师,你赶快过来帮我看一下朔华怎么了,他刚刚才昏过去不久。”
听他这么一出声,两个人的反应一个是鼻孔朝天哼气,另一个则是冲上前拉著他的手,把人给拖到朔华身边。
牧师在心里哀叹………这可不是他期待的反应,怎么就没有人先想到他忙了一天,晚餐还没用呢?
不过职责所在,牧师还是上前看了一下这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的情况,确定他只是单纯因为伤口发炎跟体力透支造成的发烧之后,才转身跟著急的蕾莉纱要了一份晚餐……说起来,他还是忘不了他的晚餐就是了。
“那牧师,他情况怎样了?”
“不要紧,看来他把自己的伤口处理得很好,甚至比小凯的技巧还好,等一会你晚餐帮我送来之后,到小凯那里拿一份退烧药,大概到明天一早就会好多了。”小凯是跟在他身边学习简单医药常识的孩子,等小凯长大,自己老了的时候,也许这个小镇上牧师的职位就会由这孩子继承,就像许多年前的他一样,也是这样从老牧师的手中接下位置。
“老爹,你去厨房跟波果吩咐一下牧师的晚餐,野菜在这,我先去找阿凯拿要。”不等两人答应,纤细的身子已经冲出饭馆大门,留下愕然的两个大男人跟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
“这孩子,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吉达,先把这男孩子背到你们的空房间休息吧!”
吉达哼声,先拿著菜篮去给厨房里的波果准备一下晚餐,然后走回来的时候牧师还可以瞧见他一脸不甘愿又碎碎念的表情,尤其在抬起朔华的上半身,看清楚朔华的模样之后更是一脸铁青。
“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养了她这么多年,竟然就这么为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跟老爹吵架,一点看男人的眼光也没有,看看这张脸、这么轻的身体,哪比得上我们这些健壮粗犷的好男人,要知道好看的男人最不可*,要是哪一天………”背著人上楼一路抱怨,要不是有牧师在一旁看著的话,他恐怕会直接把身上的人给丢出去。
“吉达,我看你就认命吧!蕾莉纱她都快十八了,也该是找个好男人嫁掉的时候,你总不能让她陪我们这些老头子一辈子你说是吧!”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著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呆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一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模样就是了。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有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可以猜想是怎么从野兽的手中逃出,能从野兽口终生离的孩子,而且将自己伤口处里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他倒不像吉达那样这么排斥,也许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其实很单纯的女儿,会适合像这样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半湖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少年这样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家,他们不需要说话,甚至是默默地待在角落,你总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即使他再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他清楚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努力的过活,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自己以为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对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力,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第十二节
朱朔华睁眼。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著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轮流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地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毕竟在他所处的环境,只要不三点全露走在大街的话,其他遮体的布到底有多大,也没有多少人会好奇脸红,但是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根本就是在考验心脏的强壮,她觉得瞧见那属于少年特有的纤细与健壮并融的身体,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差点没从喉咙给蹦了出去。
“混蛋!你在做什么!”
其实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著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天知道再如何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著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魁像有得一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著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心脏刚刚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胀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然后排除完全听不懂两人说话的朱朔华,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她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
快杀了她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的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的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他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可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过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相牵著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著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斩著双翼彷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造的,因此略成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著的一条项炼,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几件留给她的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最是和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给你。”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著那一双手翻开纸张,看著他的视线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的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多端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尤其在发现那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第十三节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得那一份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哪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于是,朱朔华也不坚持一定要把东西给送出,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开始帮忙,甚至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各种添加调味料的多寡,他会站在她的身边,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著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撩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的做好他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他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在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著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在这种将自己融入环境的方法下,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必且乐爱学习之事的人,可惜这小镇上的人们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朱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朱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把朔华给从饭馆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朱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的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融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此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份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第十四节
小镇居民不知道的是,朱朔华取代了蕾莉纱每天一大早起来到森林摘采野菜的工作,除了真的是摘了不少可食用的野菜之外,药效甚佳的药草也摘了不少,而且都是已经人的速度完成,回来时只要特别注意,就可以发现他脸色比平时还要苍白。
阳光下,如玉修长的手指在空气中一抓,眼泪般大小的水珠凝结在两指之间,滑落掌心,掌心向上手臂往上一抬,翻转手背向上往下一挥,突然间,好似下起了区域性的小雨,一下子打得树叶哗啦哗啦作响。
练习了数月的时间,将注意力汇聚成一个意念只要一眨眼的时间,这个意念可以移动物体,可以凝雨成冰,可以聚热成火,感觉上,就有点像是西洋故事中所谓的魔法,只是不需要咒语而已。
可这样的能力并不强,要分等级的话,他就像是里的见习魔法师,可以移动像自己身体重量的物体,可以小范围降落婴儿拳头大的冰刨,还能发射大概是保龄球大小的火球。
这样的力量,一个健美先生,一把枪或是一台快速制造冰块的机器就可以办到并不稀奇。
他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当一个健美先生或是强力制冰机而已。
于是他又想到是不是咒语真的可以加强这些技能的强度?
一开始,念咒完全分散到他的注意力,别说是力量增强了,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换而言之,那些他随口念出的咒语一点用处都没有。
实验了数次之后,他想到中国的道术、印度的渡化,甚至是日本的阴阳术,似乎都有个固定的真言或是口诀,那么咒语这东西,是不是并非随意创造就可以?
将这个想法,与每一次念动时四周气息的晃动联想在一起,也许是声波可以配合或是改变脑波的念动?这样就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他想完成的事?
就像疯狂的研究家一般,他用尽所有他所知道的语言,一次一次以不同的高低起伏反覆念诵,在试了几次之后当他抓住声波与感觉似乎融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差点用一个棒球那么大的白色火球把小山坡给毁灭,他就知道他成功了,哪一种语言都可以,只要音调顺著念动的波辐做改变,更为精进的法术便呈现在他眼前。
坚毅的薄唇终于带上胜利般的浅笑,明了为什么有些科学家会被人说为疯狂,因为当他成功的那一瞬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小山坡是不是会被毁灭,甚至有种再来一次的冲动,毕竟一个成功的毁灭,有时候更能带来对自己成就的虚荣。
但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发现,因此只好更深入森林去实践,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么怕再度遇上那些凶狠的野兽,甚至可以带些新鲜的野味回饭馆,一路上所发现的药草多得惊人,他通通放进了没有时间流动的空间中,等待用得上的那一天。
这个世界,在医药方面的成果可以说是非常低落,每每只要有瘟疫形成,为政者能做的唯一措施就是隔离或残酷地杀戮。
他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慈善家,但如果有一天,像蕾莉纱所在的这样一个小镇,若是经历了这样的事,他不否认自己会进自己所能的去解救每一份生命。
“风!”
一阵大风袭来,吹动高高枝干上的果实,一个个鲜红模样像是水梨的果子,纷纷快速从上头落下,在接近地面的一瞬间,又一颗颗飞到朔华的手中,然后消失进入他自己的空间中。
此刻,若轩泽在一旁看著,必然会露出嘉许的笑容,不到半年的时间,每一样技能都熟悉的如同呼吸一般习惯,那要花费多大的精力与智慧?
朱朔华不需要他人的称赞,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进展,尤其在面对可以瞧见自己模样的镜子时,额上那一到菱形的痕迹,能力每经过一次的突破,就会发现它的颜色又更深了些,这数个月下来,它深得像是夜空一般,偶尔在光线下还会闪烁著丹泉石一般的光芒。
他很好奇,再接著,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凸出额头,或是在这一张苍白的容颜上蔓延。
不管结果如何,他确定自己下一个目标,绝不会是在这里等待答案到来,轩泽在一开始所给予的极少提示中,他知道如果想要更进步的空间,他必须在这颗星球上去获得些什么,而这些什么光*他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太可能达成。
他需要同伴。
需要和他一样拥有钥石的同伴。
第十五节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一大早进入小镇的商贩便开始慢慢增加,为了应付这么多的客人,所以他有很好的理由在森林中多待了一些时间,将该取的东西全放进自己早已经扩张得犹如两个篮球场合并那么大的空间,然后和过往每一天一样练到脸色苍白几近力竭才停止。
刚刚,他是趁著用过饭后午睡的时间将精神给补充回来,可惜热闹的时候,饭馆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只好在心中叹息,跟在蕾莉纱的身后往饭馆的大堂走去。
“朔华,你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很忙吗?还到后面去睡觉!快来帮我把这些客人带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刚刚还有一队佣兵团说要点你最近刚教给蕾莉纱的那些菜,今天早上摘的菜都用光了,麻烦你再去森林一趟。”
每次这些佣兵一来,最忙得就是他这个负责开酒的,男人嘛!只要一休息就免不了喝点小酒,尤其朔华在三个月之前教他酿的酒最近刚酿好,没想到一开坛时,那浓郁的香味,还有简单过滤之后的干净得不可思议的琥珀酒色,叫在场的所有人酒虫都痒了起来,可以说是只要会喝酒的人都点了一杯,连明知道自己正在工作中的吉达,也偷偷喝了一杯,在这种太阳高照的气候下,那种润滑爽口的口感,还有细致的不可思议的泡沫,马上就让火热的身体得到抒解,可惜得是,如果可以去除掉那苦味的话就更好。
朱朔华瞧了那酿的十分成功的啤酒,在看了一下每一张桌上几乎都已经喝得快干净的酒杯,叹了一口气。
看来这时代不但是医药落伍,就连造酒也同样落伍,不冰的啤酒都可以喝得这么痛快,还真是服了这些人。
转身,跑到地窖中,确定没有人跟下来之后,将一桶水给凝结成冰用力提了上去。
“啤酒不是这样喝的!”用利用小刀凿开不少碎冰块放在锡杯中,将酿好的啤酒给倒了进去。
“那,再试试!”
吉达吞了一口口水,也不管自家的地窖啥时候有冰块了?锡杯一举,酒一入口马上就察觉其中的不同之处,不但一样润滑爽口,连最后的一点涩味跟苦味都变得淡薄且有著啤酒花所该有的香气。
“好!”再度忘了工作中不喝酒的规矩,豪迈地将那一杯爽口无比的冰啤给干杯,大手用力一擦,嘴角边的泡沫一起送进嘴里。
朱朔华苦笑,将所有的冰块全敲碎,放在一个大水桶中,然后将所有干净的锡杯全放进里头,再将酒谭里的酒倒进大铁瓶中一起放入,这些杯子,都是他在发现这个星球竟然也有盛开的啤酒花之后,一边回忆造酒的方法一边请人打造的。
尽管啤酒并不是什么需要陈年发酵的美酒,深度也不如任何一种陈年酒来得高,但,没有人能否认的是,当在炎炎夏日里工作一天,最想要畅饮的酒类,必然是啤酒无疑。
所以,一个能让人生更丰富的享受,就该拥有他最正统的喝法。
“老板!我也要,我再一杯!”
“这里也是,通通再一杯!”
“这里也是,老子还没喝够,刚刚已经够爽快了,这一定更好!”
看朱朔华忙碌的动作,所有人终于从吞口水的状态中回复,赶紧想办法想从那看起来似乎只能再倒出个七、八杯的铁瓶中抢到自己的一份。
“放心,都还有,大叔,其他的啤酒要先冰镇过先等等,至于这几杯先让阿加帮忙分一下,我有事情想跟你还有蕾莉纱说。”
在这个小镇上的日子,他很感谢这一对父女,虽然吉达有时候对他不太友善,但是他可以明白那是护女心切,也不得不说,吉达大叔这么做是正确的,他没办法给蕾莉纱什么。姑且不论喜欢不喜欢蕾莉纱,重点是他来这里一开始就有著目标,而这目标,无法让蕾莉纱这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去参与,而他与他们之间虽然模样是那样的相像,可这宇宙间,难以预料的事情太多,模样相像,并不代表他们身上的每一份基因都是相同的,他不知道自己若是与这里的女孩结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所以在地球,许多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神与凡人的结合,通常是不允许的。
他不自认为神,可,在轩泽透露的支言片语中,他也可以轻易猜测。
每隔数百年,轩泽他们便会开始寻找可以和钥石相容的人,而这些人来自于宇宙间大大小小的星球,想必模样也不尽然相同,过去地球曾经像这一颗星球一样,被当成一个目标大陆,一个他们称之为初始领域的场所,那么,便不难推测那些神话故事的由来。
当然,这也仅是推测,他会去找,去找同样拥有钥石的人,来证实自己的想法。
第十六节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当朱朔华表达自己有可能会趁著这一次小镇庆典各城市商贩聚集的时候,找个商队一起离开时,吉达的表情是了然而不意外,而蕾莉纱立刻就露出一副好像眼泪就快要掉下来的表情,颤抖著瞬间苍白的双唇轻轻地开口询问。
“这里很好,蕾莉纱,但在这个小镇上像这样过一辈子,并不是我一开始来到这里的愿望,我很喜欢平淡的生活,但那必须在经历更多的刺激之后。”如果在那时候,他还记得这个小镇,这个小镇也还有蕾莉纱这个女孩的话,他会回来。
蕾莉纱咬牙。
她想说那我陪你去!
但是她哪来的资格说这句话,从她将朔华带回小镇之后,两人之间的互动,最多就像个朋友或是兄妹,不管是看著她的眼神,跟她说话的语气,或是和她一起时的一举一动,他总是不曾给过任何可能的暗示,两人之间始终存在著距离。
她再笨也能懂得朔华对她根本没有意思,但她总是想著,如果像这样一直对他好,也许有一天,他会慢慢一点一点的把心放在自己身上,没想到在这个微小的希望却破碎得如此彻底。
“一定……要走吗?”她忍住泪,忍不住想再问这么一次,彷佛多问了这么一次就有机会获得不同的答案一样。
“嗯!蕾莉纱,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不会那么快地去适应这里的一切。”
他想学字学说话,是蕾莉纱辛苦一字一句教他的,也是她提供了他一本本珍贵的书籍,和一个可以容身的住处,若不是蕾莉纱一心一意地让他留下,那么,小镇的人即使纯朴,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了他这样一个陌生人的存在。
因此,对于蕾莉纱所给予他的,他满怀感激,但……他心里清楚,蕾莉纱想要的,是再多的感激也无法给予的。
这些时间蕾莉纱亲手帮他做衣服,打扫房间,有空就陪著他一起说说话,那满眼的爱慕,即时是迟钝如他,也很难不去发现。
“那是应该的………”蕾莉纱低头,轻轻地摇了一下,然后整个房间陷入了沉默。
她不要他的感激。
她不要………
“我……先下去帮忙,阿加一个人……会忙坏……”久久,哑著声音,蕾莉纱终于抬起头,一张俏脸笑得灿烂,只是眼眶中的红,却瞒不了有眼睛的人。
朱朔华还想说些什么,却哽在喉间,只能看著蕾莉纱转身很快地跑出房门,那轻轻的脚步声是那样的快、那样的急。
吉达看著女儿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叹了一口气之后转过来看向一脸不忍的朱朔华。
“我要跟你说谢谢。”
“没什么,我只是付出点劳力与想法而已,就算没有这些,我相信你也能在这个小镇上过著不错的生活,况且是你收留了我,像这样有吃有住的地方,可不是说有就有。”
“不是为了这个。”
“……那个的话就不用多说了。”他自己决定的事,没必要换来感谢这种东西。
“不,我还是要道声谢,谢谢你体谅我这个为人父亲的心情。”
吉达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么多个月的相处之下,他也能看出朔华之所以把自己跟蕾莉纱之间的界线画得如此清楚,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是他,想来一定是他看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会那蕾莉纱的心情假装视而不见,更选择在这样的时刻仓促离开,以他的聪明才智跟所拥有的财宝,他可以选择更好更安全的方式才是。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离开而已,大叔,该下去帮忙了,我也去摘一些野菜……然后,我会晚一点回来,我想好好的看这一场庆典。”
就像他刚刚所说的,他不想要吉达大叔的感谢,他不过是自私地想要走自己的路,那种清高的想法,不是他这种人会有的,就算是,也绝不是第一位。
“我知道了。”
既然别人不需要自己的感谢,一向擅长与人交际的吉达自然不会傻得去坚持,对于像朱朔华这种看似十分冷漠的人,将那分心情放在心中,永远记得就好。
高大的身体转身,在要离开房间的那一瞬间又转了回来,脸上带著高深莫测的笑容。
“那个,我不问你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弄出冰块,也不会想知道森林里湖泊四周的小坑洞是怎么回事,但,你在离开之前,能不能至少教我一下怎么在你离开之后,还能继续卖这种冰凉的啤酒?”满是胡疵的大嘴,突然大刺刺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牙,这小子所做的一些事情,他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啊!
朱朔华惊讶地睁大双眼,然后看著那一双坦然直爽的双眼,笑了开来,没想到两人之间的超龄友情,竟然会是在这种即将离别的时候才开始。
“那可能要在地窖里头再挖个更深的洞……看来,在我离开之前,似乎还要忙到深夜呵!我应该控告你压榨劳工。”
“反正也不是头一天。”想起那好喝的酒,他可以在加几层厚度在脸皮上没关系。
轻笑,走上前,修长的手抬高,搭在吉达的肩膀上,一个高壮粗犷,一个纤瘦修长,一个的脸总是不修边幅凶恶的模样,一个却是干净斯文却冷漠,两极化的个体,此刻脸上带著一样的笑容,像是多年老朋友似地,一起离开小小的阁楼,留下偏西的日头,柔和的阳光斜斜地照进那暖暖的小床上。
第十七节
蕾莉纱他们所身处的小镇,是位于菲嘉国的东南方,在越过旁边面积广大的森林后,是菲嘉国最大的港口,但是由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仍属落后,造船跟海外远航几乎都只有少数财势惊人的世家才能拥有,最大的船也不过长二十公尺,数量用一只手的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数出来,因此虽然说是最大港口,规模仍然不属于那种可以跟首都比拟的大城市。
不过这样也就够了,可以说是对远方国家的交易,都是由这一个港口进行,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数量非常惊人,造就蕾莉纱所处的小镇即使偏僻,但却有还算不错的经济,若是肯学习的人,像是朱朔华,从这些商人跟佣兵的口中,便可以得到不少的知识。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知道一个叫做裘扎克的佣兵团。
裘扎克的历史已经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它的规模并不是菲嘉国最大的佣兵团,却是实力最强悍的,每一次出任务,结果永远都是最完满,损伤人数永远都是最少,因此裘扎克的成员可以说是十分固定,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有人为此尊称他们为不死兵团。
这一次,他们同样来到这一个小镇上,要将刚从海外国家购入的大量货物安全送抵菲嘉首都那不勒玛,今天晚上他们全停留在小镇上最大的一家旅馆,本来他们似乎是为了美食而想停留在吉达的饭馆休息,但是毕竟吉达的饭馆是以喝酒吃饭为主,能容纳居住的房间有限,这一次运送的货物又极为珍贵,所以裘扎克可以说是全员出动,人数之多,根本不是吉达的饭馆可以应付,所以只好住在镇中心的旅馆。
朔华在做完所有的工作之后,马上就来到了镇中心的旅馆,今天中午他在饭馆里有看到裘扎克的佣兵团团长,所以他很确定在旅馆大门旁边吸根烟杆,全身一身土黄色俐落装扮,模样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就是他要找的物件。
“小家伙,有事?”
当朔华的双眼一放在他身上时,马上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存在,和他目光中的意图。
“我想要跟著你们到首都。”
“怎么,在小镇上呆腻了?”他早就从镇民的口中知道这少年的存在以及身份,到一个地方就要掌握所有的消息,一向是他们裘扎克能在多次危难中求得一线生机的原因,所以打从他发现吉达的饭馆多了这么一个少年时,他便已经让人打听清楚。
“这似乎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我没兴趣将私人**对一个老男人倾诉。”他并不是有求于他们,他只不过是来给一个机会,没必要接受这种无聊的盘问。
“你讲话的方式还真像是个没礼貌的贵族。”
“礼貌这东西对你有用吗?”
“是没有。”
“那我又何必浪费心力去对你经营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啧!现在又像是个精明的商人了,说吧!你认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你的要求?”
“我并不是有求于你们,我只不过是来给我们双方一个机会,一个你我都有好处的机会。”他不做没自信的事,他会一开始就选择这一个最大的佣兵团时,就已经有了最好的准备。
“裘风。”咬著烟杆的嘴角,懒懒地翘起。
“朔华。”举起手,手臂在裘风伸出的臂膀上轻轻一撞,这样的姿势,在这菲嘉国中,代表著交易可期的意思。
“我大概是年老糊涂,才会答应你。”
直起*在墙上的身,原本看似平常的身材一下子变得高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那隐约鼓起的精壮肌肉,跟刚刚比起来,谁都会认为此刻的裘风会比较像个佣兵。
“跟我来吧!只有我考虑还不成,你还必须先问过三个人,最好是你提的条件能让他们心动。”
摇摇头,转身往旅馆里头走,一边经过旅馆的大堂换来许多团员奇怪的眼神,一边满脑子无法置信地往楼上走。
老实说他有点槁不太清楚自己怎么会答应这个少年的要求,尤其这孩子的身材看起来似乎在劳力上无法贡献太多,到时候若真的有什么危险,也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或是保护自己。
是因为这孩子眼中的冷漠与自信吗?
还是那种他无法忽略的气质,那气质跟他认识的‘那位元’,还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三个人?副团长,这一次雇用你们的雇主,还有?”其中两个身份倒是不难猜,因为只要稍有接触裘扎克的人都知道,裘扎克的决策者,大多是由团长裘风,副团长扎克两人负责,再来就是要从旅程中间加入队伍的话,自然还必须获得原雇主的同意,至于第三个人,他倒是没听过有任何风声。
朔华跟在他的身后,他知道大堂中的佣兵团团员正用计算的双眼打量自己,但他并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想花费太多心情去猜测他们的想法,此刻他们的想法,并无法给他什么帮助。
“你可以称为我们的客卿。”
“原来裘扎克还有客卿这个位置。”
“我瞎说的。”
朔华笔直的剑眉扬起,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很难表示抗议。
瞧见他的表情,裘风笑了一下,深深觉得这少年虽然一样冷漠,但是比起他想起的那位,显得有人气许多。
“但是你可以参考,喂!见客啦!”来到旅馆二楼的最后一间房门前,门也没敲一下很“直爽”地直接踹开,同时像老鸨似地叫了一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