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天蚕(4)(1 / 2)

加入书签

《武外传》,一来奇怪的,老白常心想:“诶呀,该不会六扇门人吧?”显然,扇门是朝专门捕罪犯群体。

曾逮捕盗神:无命。然,盗:白玉(后更为白展)也是扇门通的罪犯。

六扇里,有下第一捕头、展堂的亲白三,以及芙蓉的亲郭巨,和他徒弟四神捕……

温瑞在《四名捕》虚构了个属于府的组——六门,专办案。明清小中也有六扇门指衙门,温瑞安虚构从而来,《武林传》中六扇门射的是大名捕。

至于逸他们在所在六扇门,指的是法司衙的合称。分别指部、大寺和都院。

部,古职名。国古代署。东尚书置千石曹刑狱,公曹掌案。魏、晋以后,尚书之公、比、都官曹均关狱,南之宋、、陈、朝之北,均设官尚书。

隋文定六部度,初沿北齐置官,开三年(583)称刑部,主官为书;次,炀帝为侍郎。后代均刑部掌律刑狱,与最高院性质大理寺列,惟代只设部,无理寺。

明清两,刑部为主管国刑罚令及审刑名的构,与察院管察、大寺掌重案件的后审理复核,为“三司制”。光绪三二年(1906),清政宣布“仿行宪政”,将刑改称法。刑部称遂撤。

刑部掌的职主要为定各种律,复各地送的刑名件,会九卿审“监候”的死刑件以及接审理畿地区待罪以案件。部的内组织机的设置按省设。清代部各司分核本刑名外,职掌他及衙门部分文收发和些日常务。此,清设捕司,督捕旗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朝审案;减处,掌核各省现审各之遇赦等事;牢厅,管狱卒,稽察南所监狱罪犯,放囚衣、囚粮及物等;罚库,收放现案内赃及没收物件,保管本现银及印;赎处,掌罪事;例馆,修订法

又称秋、宪部。秋官出周礼,则天时刑部为官;宪出自唐皇天宝12年改部为宪

寺,官名。相于现代最高法,掌刑案件审,长官为大理卿,位卿之列。秦汉为尉,北为大理,历代之,明时期与部、都院并称“三法”。清新政改为大理,民国年北洋阀政府袭此名,为当时最高审机关。

秦、汉以廷尉刑狱,核各地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献帝、朝梁武四次改大理,仍复旧。北齐定,以大寺为官名,大寺卿为名。

以后沿。大理意:古掌刑曰,又曰。汉景加大字,取天官人之牢大理之。大理所断之,须报部审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