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叶寻也曾来过新山角,只是那时是守护者的斩首行动,接触的几乎是黑势力方面的,也是行程匆匆,没来得及感受新山角的风土人情。
这次不一样,小寻哥是来旅游的,当然顺便找韩孟飞那浑小子,去哪不好,非要到这鬼地方来,害得哥又是请假又是借钱的,更可恶的是害得自己没有美女可表白,等找到你非削你一顿不可。
新山角,在外人看来充满了犯罪、暴力、毒品的地方,其实不然,每个地方都有这些背离社会文明的东西,只不过新山角比较突出比较集中罢了,其实在新山角的很多地方,一样生活着平民老百姓,善良热情。而这边的确是种植着大麻罂粟,只是与外界不同的是这边的人们只是把它当成一种经济作物来种植,与毒品并未挂勾,只不过有些人丧尽天良,从人们手中收购起来制成毒品罢了。
走在新山角的大街上,叶寻领略着异国风情,偶有擦肩而过的美女,叶寻可以肆无忌惮地吹起流氓哨,而此时的美女则会给你一个甜美的微笑,叶寻当然也知道适可而止,因为有可能这个对你微笑的美女随时会对你打手枪,当然,是真的手枪。
不过,似乎我们的小寻哥天生就是个倒霉鬼,随时麻烦不断,刚才光顾着瞄美女了,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自己跟前不远处等着他上钩的圈套。几个当地的流氓看叶寻的行头,再加上他看到美女那份兴奋,判断出叶寻要么是山里的孩子要么就是山里长大的,反正就是山里的,往往这种山里娃能给自己带来不错的收入,所以几个混混兴奋得差点冲上去跟叶寻握握手。
世上就有这样的缘分,五米宽的马路,可是相向而走的两个人往往会撞在一起,在我们的印象里这样的缘分不知道是几世修来的,要么结拜要么相爱;只是对于叶寻来说就没这样的好事,叶寻刚刚撞上一个地痞,然后就看到了对方发自内心的笑,这种笑容叶寻很熟悉,因为在海市自己也曾对四个小混混露出过。
叶寻回头看了看远去的美女,无奈地摇了摇头:“红颜祸水呀!”
不得已,叶寻只好拿出看家本领,对着小青年道:“兄弟,我看你气宇轩昂,英俊不凡,果然大人有大量,要不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如果不是因为手头有点紧,这个地痞真的想握着叶寻的手说:“我终于遇到知音了,想我狂奔数千万里终遇伯乐,此生足以,哥的帅终于有人发现了。”
叶寻看着自己如此恭维,对方都无动于衷,叹了叹气:“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哥我豁出去了,哥就当回地头蛇吧,四个人而已,哥能对付得了。”
四个地痞靠了上来,看着叶寻就直冒口水,整得叶寻心里有点怕怕的。其中有一个地痞道:“兄弟,要么赔钱要么被打!”
叶寻很生气,一看四个人就没什么文化,难道就没学过相对论吗?力是相互的好不好,哎,没文化真可怕:“几位大哥放过小弟吧,还有没有其他选择呀,来个多项的吧!”
一个地痞颇为为难的道:“看你也挺顺眼,给多你一个选项吧!”
然后叶寻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在叶寻*裸地眼光之下,他略有些扭捏地道:“就是给钱和被打一起来!”
“尼玛!”叶寻凌乱了,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说话也有些乱了起来:“老虎不发猫你当我病威呀,姐可不是好惹的。”
于是……很快,三秒钟,三拳一脚就解决了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地痞。叶寻走上前对着一个地痞道:“尼玛,竟然敢欺负地头蛇,你是不是蛟没进化呀—猪一个。”
只是叶寻只顾着得意忘形,没有注意到几人戏谑的眼神,就当小寻哥还没得意够的时候,蓦然发现一群数量相当可观的人围住了自己,脸上的笑容嘎然停止,瞬间爆粗口:“我擦,装B装过头了!”
坤城是这一片的小混混头目,在新山角像坤城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这种小帮派也就能欺负邻里乡亲,给人家跑跑腿的,跟那些武装势力根本没法比,在新山角你没枪没炮,挺多就能做个小地痞,没什么前途,真正的大佬是那些有枪有炮更有人的土豪,像坤城这种也就在这小地方打打牙祭,只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这小地方坤城还是混的不错的。本来今天是坤帮的例行收税日,坤城带着手底下的兄弟出来露露脸,威风威风,不曾想自己还没得瑟上就有人欺负到自己头上了,要是传出去坤哥以后还怎么混,所以一听有人k了自己人,坤城就带着三十多号人过来了。
“他爷爷个腿,哪个不长眼的敢打我的人,给我出来,我削了他。”坤城霸气十足地放开了话。
看着围过来的人群,叶寻想哭的心都有了:“自己不就装B一回嘛,至于这样吗?算了,拼了,怎么的也不能给国人丢脸,哥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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