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阳光懒懒的照着这座南方城市,我已经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八年,这样说,是因为我的家乡在北方。就像大多数人们说的,要么你北漂着,要么你去南下,而我选择了南下。
和大多数人一样,从离开学校那两扇大门的时候,双脚也就算着了陆,是从学生时代幻想的天空一下踏上了社会的土地上。双脚着了陆,就要学会走路,又特别是在南方像莞城这样的地方。站在匆匆的人流中,看着来来往往的脚步,心中有何感想只有自己体会得到。就像我刚来莞城一样,心中抱着千军万马我冲锋,不做狗熊做英雄的想法,这想法是极好的。若是能和拿破仑一流的人类对话,他们也会同意我,支持我的,毕竟,英雄所见略同嘛。但这里是莞城,有着浪漫主义细胞的另类,会被吞噬掉。如果说让焦大之类的人物总结人生格言,他也许只能说:也曾血气方刚过。
不错,我也曾血气方刚过。可最后总是血和气都自己留下了,方的和刚的都投向十分之九那边去了。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吧,这应该是世界上最通用的一句话了。然而,一头犟牛是不会顺从着上套,一头倔驴是不甘心被捂住双眼。庆幸自己是一个能表达,有思想活动的人,也因不至于口中被塞上东西,就只说些大多人喜爱听的吧。顺便再感谢一下鲁迅先生的阿Q精神。这样才能拿起笔来,写一写接下来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同学的很要好的朋友的真实人生。同学在听了他朋友的故事后,很想让整个事件能记录下来,刚好他知道我喜欢写写画画,就把这个故事委托给我,付诸于笔下。事情要从2007年的冬天说起。
如有类同,全属实事。
2010年12月24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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