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历史,公然发行,谁来负责?
四评郭保林的《纵横天岸马—傅斯年》
~这是一本不伦不类的“作品”
《初评》中指出了该书中时间的严重错误,《二评》中摘录了当时报界的报导,《三评》中摘录了有关1935年教育界午餐会的报导。特别是傅斯年的亲笔信件,明确证明郭保林把会议主持者写错人了,会议情况也不符合历史现实,傅斯年的发言内容也不是郭保林描述的那样,什么“黑食”,“毒屎”,宴会中谈“毒屎”,满嘴脏话的描述,是对傅斯年的不敬,傅先生地下有知,也会提出异议的。可以完全证明,郭保林在118页中的描述,是完完全全在编造历史,胡云罢了。
从《初评》到《三评》,有一个问题没有涉及,这么一部严重歪曲历史事实、损坏他人名誉的“不伦不类”作品,竟然能在全国发行,并且被百花文艺出版社作为“2013年全国图书博览会推荐作品”隆重推出,是谁的责任?还自称是“海峡两岸第一部关于傅斯年的传记”,是谁的责任?居然还能在天津日报上连载,又是谁的责任?
2013年5月6日我找到天津日报的XXX先生,他的答复是让我去找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该书的责任编辑李家文先生。5月7日找到李家文,李先生答应找作者,让郭先生与我通电话,等待多日未果。之后我又多次找到百花文艺出版社,称此事归某主任解决,到现在已经八个月了仍然无结果,真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啊!
我从1965年被分配到刹车管厂工作,制作刹车管,这是汽车的安全件。我们必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刹车有问题出现交通事故,我们就要去调查,认真研究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并向交通事故受害方作答复和解释。李家文先生是《纵横天岸马---傅斯年》一书的责任编辑,责任!责任!出版前不认真负责,发行后暴露出问题又不抓紧解决。我找到某主任后也迟迟不给解决。这么一个严重问题,一周推一周。我想问问某主任、李先生,你们的本质工作是什么?还有没有责任心?书是你们的产品,郭保林是写书的,胡编醉写一通,百花文艺作为出版方,该不该负责?如果是我说的不对,请你们拿出材料证据来。如果是我无端指责郭保林、李家文,我负责,我认错,我负法律责任。我拿出了资料、证据,你们呢?我期待得到认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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