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幻
“这个名字真的很......”
蛮奇一脸期待,戈琦想了想,说:“很符合你中二的气质!”
一把擦掉嘴角的鲜血,蛮奇不满地说:“这个名字是我苦思冥想才想出来的,威风得很好不好?你太不懂得欣赏了!”
戈琦脸上露出这些日子来唯一一丝笑意,说:“还是叫你小蛮吧,虽然不是你本命,但是叫着顺口。”
蛮奇一脸好奇,问:“干嘛叫得那么亲切,你随时可能吸光我的血好嘛!”
“我又不是杀人狂魔,只有威胁到生命时,我才会先发制人!”
蛮奇嘀咕着说:“我得到的情报可不是这样,大白天在人类的城池举行鲜血盛宴,无论如何都配得上疯狂这个词汇。”
血族的耳力几乎能听到停止不动的蚊子心脏跳动声,她的嘀咕自然进入了戈琦耳中。
不过戈琦并不想解释,他和这个女性血族前一刻还是敌人,确实不可能转眼就有多深的感情基础。
之所以言语和善了许多,只是戈琦不想把一个活生生的生物,当成一只供血的血袋而已。
“喝够了没,我要把你装进戒指空间了!”
蛮奇赶紧将小口埋在猎物的脖颈间,含糊不清说:“没,还没,我再吸几口,说不准这是最后的晚餐了!”
......
变身成为一名男性血族战士的戈琦,依照小蛮的提示往最近的一处通讯营点赶去。
虽然有血族士兵身份作为掩护,一名普通士兵的身份却不足以让戈琦离开包围圈。
于是戈琦想了另一个脱围对策,而且很符合蛮奇这个人的形象。
通讯营点设在距离戈琦十五公里开外的小山头,这片地盘先前属于一头进化等级四的蝾螈领主,血族部队的克斯特小队长一现身,蝾螈领主就识趣地让出地盘。
戈琦将自身的血气活跃度压制到一半,纵使如此,以同类的视角看来,仍会觉得他血气旺盛,就像刚刚饱饮过鲜血。
蛮奇的原生血液在戈琦血管里自由的流淌,同类的血液有一种亲和力,让戈琦第一次觉得血循环系统如此的充实感。
戈琦花了十几分钟赶到营点,一路上需要装出竭尽全力奔跑的姿态,以防碰上血族巡逻战士或者被人暗中窥探。
管理五十员血族战士的小队长克斯特不在简陋的营点内,唯一一名血族留守战士说克斯特队长猎食去了,行踪不定,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
“蛮奇”表现得心急如焚,一会坐,一会站,一会踱步走来走去。
那名血族士兵被他烦的不行,好几次询问出了什么事,但是他只是说“出大事,跟你说没用,我要跟队长报告”。
血族士兵看着蛮奇装模作样的举动,只是冷笑。
戈琦却很庆幸,看来自己猜中了蛮奇在军中的形象,中二人设没跑了。
血族小队队长克斯特就算在血族部队中也属于纪律严明的人物,出去猎食只用了两个小时,而戈琦只等了几十分钟,就见到了这位队长。
克斯特拥有血族传统的苍白皮肤,脸上棱角分明,一头棕色的半短头发光滑得如丝绸一样。
他见到营点里的蛮奇,问出的问题直指关键所在:“罗莎德呢?”
戈琦见到克斯特队长则表现得很激动,“噌”的一声从椅子上弹起,莽撞地靠近到令克斯特队长眉头皱起的距离,说:“罗莎德死了!是可恶的独行者做到,我也是凭借着机敏的智慧和克斯特队长平日的教导才虎口逃生,一路上......”
“尸体在哪?”克斯特队长雷厉风行,打断了这个蛮奇无意义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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