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的风,总是如同刀子一般的烈,就如同这里的汉子。
这里的汉子,喜欢敲铁板放歌,喜欢最烈的酒,喜欢最辣的妞,喜欢最利的刀,让他们在瓦剌寇边的时候可以干净利落的割开他们的脖子。
正统十年,大明的百姓心中,这里是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是大明的铁血与荣耀,却从来不知,这里萧萧水寒风似刀的苦。
乐明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阳光格外的刺眼,细一看,蓝蓝的天,白白的云,远处是苍翠的山,近处是枯黄的草,就像是几笔淡墨勾勒出的画,若不是这呜呜的北风,几以为是画中。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死了么?
乐明,二十一世纪赛场上的七十公斤级拳王,被称作国人的传奇,连续四年的金腰带得主,却因为纵欲过度,死在了自己的家中,据说死的时候,床上有足足六个嫩模。
妈的!王八蛋!这回这药居然这么有劲儿。
拳王也是人嘛,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一挑六这种事儿他也得借点儿外力,正赶上他的一个科学家朋友研制出了一种新药,据说效果远超伟-哥,为了帮朋友测试药效,他照自己的习惯找了六个嫩模打场友谊赛。
结果么,虽敌军人多势众,且顽强抵抗,但我军却龙精虎猛,愈战愈强,打了足有二三十个回和,直杀得敌军丢盔卸甲,一泻千里,大呼求饶。
恩,如果最后没射血,这几乎可以算作自己最满意的一场战斗了。
唉,死的窝囊啊!
不过话说回来,为啥自己没死呢?这又是哪?
看着这纯天然无污染的美景,四周围穿着古装扮相的行人,乐明用他智商一百八的大脑飞速的转动,不到五分钟就得出了结论:老子穿越了。
那么,自己这是穿越到哪了?
常例的,作为穿越者的乐明打算躺着再迷茫一会儿,看看天,看看云,也可以再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啥的。反正现在某点上穿越已经很常见了,他倒是很快的就接受了这个设定。
还没等想明白人生意义这样的大问题,只听一阵破风之声想起,从后方闪电般飞来一只白羽箭,在乐明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便一下扎在了他身前的地上,离他两腿之间只有两公分的距离,那尾杆还尤自晃动。
卧槽!差一点儿就当了太监的乐明,跐溜一下就站了起来,迅速用两手捂着差点儿就没了的小兄弟,吓得冷汗哗哗流,膀胱之中尿如泉涌,差一点儿阀门就关不住了。
这时便只听马蹄声从后响起,回头一看,只见两个带着羊皮毛子的少数民族同胞模样的两个骑兵,穿着破烂的羊皮袄,口中呼喊着长长的哨子,伴着乌拉乌拉的怪叫,手拿弯弓不停的想着自己这边儿的人群攒射。
妈的这什么情况?
村子里的人群也慌乱了起来,纷纷大喊道“瓦剌来了,瓦剌来了。”
日!瓦剌!
即便如乐明这样的历史白痴,也知道这个名词只有明朝的时候出现过,而对大明来说,瓦剌就意味着杀光抢光的强盗啊!
天大地大,不如自己的小命大,瓦剌破关,尸横遍野,他可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儿,也加入了四周百姓彻底慌乱的队伍里去了,几十口子老弱妇孺你挤我我挤你,带着骂声,哭声,尖叫声如同一群无头苍蝇一样,好几个倒霉蛋眼看着被挤倒了就再也没爬起来过。
只是这两条腿,又如何能跑得过四条腿,不一会儿,马蹄声已经由远及近,再一回头,两张埋了吧汰,胡子拉碴的丑脸已经清晰可见了。
这两个瓦剌骑兵,双手弯弓搭箭,面目狰狞如野兽,不停的往人群攒射,似乎面前这些奔跑的人命只如草原上的猎杀的羊群一般。
噗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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