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美静回到店里,另开了一间包厢,请利弗莫尔过来。酒菜陆续上桌,司徒美静刚才已经吃饱了,这时只是略微陪一下。
利弗莫尔性格内向,有些腼腆,司徒美静说了一些酒楼中遇到的趣事,他才渐渐放开。但让司徒美静奇怪的是,他竟然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利弗莫尔小时候念书之余给一个神父兼职帮工,那神父在中国住过十几年,回来后教他中文,原来打算收为仆人,将来带去中国的。作为白人,虽然只是仆人身份,但到了中国,他自然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再不用过父母辈穷白佬的苦日子。所以他学习中文非常用心,可是天不遂人愿,那神父前几年得病死了,他也就再没有了去中国的机会。
司徒美静听了不置可否,一个下等的穷白佬,只要到了中国就可以成为人上人,这在华人心中,当然是极不爽的。然而就算在美国本土,白人又何尝不是高华人一等呢?
利弗莫尔家境贫寒,父亲在制鞋厂做个工人,母亲帮人洗衣服贴补家用。他是家里的独生子,初中毕业后进了一家股票经纪行的营业部工作。他对数字有着天然的敏感性,说起各种商品的行情价格更是如数家珍,这让学过数学和经济学的司徒美静也大感佩服。
司徒美静是家中独女,父亲一向是当儿子培养的。家中长辈处理各种事务,她自幼从不避忌,耳闻目染之下,深知人脉的重要。这个年代华人在美国受到严重歧视,遇事不管有理没理,先输了三分。利弗莫尔精通中文,而且看上去是个容易收买的,她也就有了笼络的意思。所以除了一席长谈之外,她还慷慨地给了一百美元的赔偿金,这对现在的利弗莫尔来说,算得上是一笔大钱了。
“谈吐之间颇有见识,”两人作别之后,司徒美静心中暗自评价,“另外,长得也蛮帅气的。”
这时天色已晚,司徒美静叫来家里的马车,送利弗莫尔回家,这种漂亮的四轮马车,利弗莫尔是很少有机会坐的。
他坐上马车,看到车上有半瓶红酒,知道是给客人喝的,于是给自己倒了一杯,拉开窗帘,舒服地倚在坐位上,品着酒,欣赏起了窗外的月色。
他这时心中略微有点激动,他家境贫寒,一直想着努力赚钱改变命运,并没有奢望过有什么女孩子会喜欢他。但最近股市上一帆风顺,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期盼。
这女孩子的学识谈吐,是让他仰望的,家世背景,显然更是他比不了的。但他是个白人,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这里没有贵族,不承认什么公爵伯爵。只要一个白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大钱,那他就是一个上等人。
他相信,自己很快就会成为上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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