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花甲湾大道七号,警察厅总部,警务大楼北塔的十楼灯火通明。这栋楼的八至十一楼都是OCMD的办公场所,十楼是OCMD二科所在楼层。
OCMD,即有组织犯罪及重案调查局,在警察厅内部都是一个实权部门,隶属于警察厅的刑事及保安处,其下面有四个科和一个特别行动组。主要职责为汇集各方面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打击极为复杂的犯罪活动,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直接的逮捕任务,但必要时,可以调集普通员警、行动处下属的行动队、甚至是特别机动队。
一科负责调查有组织的集团式犯罪(即黑社会)罪行;二科负责辖区内重大罪案,诸如绑架、持枪抢劫、杀人案件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三科新成立的,针对近年出现的偷渡、走私、军火贸易等案件;四科是刑事情报科。考虑到调查局的办案人员日常贴靠任务,以及面对拥有强大火力匪徒的危险,在特别机动队中抽调人员,成立了直属OCMD的特别行动组。
十楼的大会议室,正在就目前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后巷分尸血案”,进行案情分析。会议室中摆着几排座椅,坐着十来人。正在台前主持的是一位堪称巨人的壮汉,光着头,身着一件紧身背心,外面套着一件渔夫马甲,紧绷的肌肉爆炸感十足。光看这幅模样,像杀手恶棍胜过警察。事实上他是警察厅的高级督察,负责OCMD的二科一队B组,人称“大鲨鱼”的沙克。
他面前摆着一副白板,上面贴着十几张人像照片,另有七八块大白板,分布在四周,上面或贴着照片,或画着关系图。
下面坐着的,有他B组的四位直属队员,有A组组长“疯狗”的得力助手莱恩,另外还有六名从各区刑事侦缉处抽调进专案的成员。
在这些警员后一排,是为这个案件提供支持而列席会议的成员,有调查局其他科室的一科的约翰督察、四科的孟督察,有保安部的一位助理警司,有鉴证科的高级检验师,市政厅的一位代表以及一位制服巡警,格林贝雷警署的汉斯·布莱德警长。
沙克用一根细长木棍敲击了一下白板,说道:“感谢汉斯警长对这起案件发现经过的介绍,你们的表现很好,很专业。现在由鉴证科的·米兹介绍一下现场环境勘察报告和伤亡者验尸报告。”
鉴证科的检验师米兹是一位略有秃顶的中年男子,他走到一块白板前,推了推鼻梁上的镜片,轻咳了一下:“经过现场勘察和验尸情况,目前可以确认,案发时间为十三日的凌晨2点到4点间;命案发现现场即第一现场。现确认死亡人数为九人,伤者一人。死者中男子七人,女子两人;年龄分布为18周岁男子一人,20至30周岁男子三人,20至30周岁女子两人,30至49周岁男子一人,50周岁以上男子一人。
其中5人被分尸,而且经过解剖,有理由怀疑此5人是在受到极大折磨,并在还活着的状态下,被分割身体,更关键的是,这五人各有一部分器官没有找到……”
“噫!”底下传来阵阵惊呼声。从各区刑事侦缉处被抽调过来的几位探员只知道发生了重大案件,但没看到现场那一幕,现在听到介绍,才知道凶手实在是太凶残了。
米兹随即在白板上展示了现场的照片,其中一些尸体都是一块一块的摆放,幸好在场诸位也算“见多识广”,虽然有些不适,但至少没当场呕吐出来。市政厅的代表除外,早先见了几张现场环境照片后,就已经吐过一回,现在干脆低着头,不敢再盯着看照片。
“另外这三人,伤口只有一处,一击毙命。”米兹说着又展示了几张照片,“还有这一具尸体,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伤痕,解剖后,身体器官非常正常,没有遭到毒物的迹象,也没有发现有何身体疾病。……”
莱恩在米兹介绍完鉴证部门的鉴定报告后,突然问道:“能否确认凶器的类型和凶手的数量?”
“现场环境非常杂乱,鉴证部门并没有找到太多有用的信息,唯一确定的是,经过对受害者伤口的分析,所有受害者的伤口应该是被同一把极为锋利的凶器造成,而且动手的为同一人。凶器应该长约一尺,宽两指,单刃。凶手精通人体构造,也许学习过人体解剖学。另外通过模拟,从受害者的身高、伤口位置推断,凶手身高在七尺到七尺五寸之间,擅使右手。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地方,受到利器攻击的八人,因为伤势原因,造成出现了大量失血的情况,现场的血液到处都是,凶手不可能没有沾染到鲜血。但案发现场四周没有发现凶手的痕迹,后巷各处没有发现诸如血脚印,四周墙面也没有发现攀爬痕迹。”
莱恩来了兴趣,接着问道:“人消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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