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吴凡笑着摇了摇头,这位明星姐姐也不是那么难相处的嘛,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与自己想象中大有不同,当然他想不到的是,蓝悦对其他人可少有这样的。
夜深了,然而吴凡还未入睡,此刻的他双手掐诀,口中念咒,俨然是在施展某种法术的样子。
没过多久,吴凡双手一顿,口中咒语停了下来,接着他伸手成爪,往自己身前的虚空猛地一抓,顿时黑气滚滚,凝聚出一只锋利黑爪来,吴凡控制着这只黑爪,如臂指挥一般玩得不亦乐乎。
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就仿佛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往哪抓就往哪抓,丝毫不费劲儿。
玩了一会儿,他就把法诀一撤,让黑爪自行消散了。
随后开始了每天的修行。
第二天,吴凡神清气爽的从打坐中醒来,分身的时间已经到了,自动回到了卡牌之中,通过回馈的信息,吴凡得知,《鬼吹灯》已经写了大约70万字,而《盗墓笔记》则也有90万字左右了。
总的来说,《盗墓笔记》的字数比较多,因此吴凡让分身花在这本小说上面的时间相对就多一些,尽量让两本小说同步完工。
有了分身之后,吴凡的时间就宽裕了,不用在写作和修炼之间取舍,修炼他放不下,而写作是爱好,也是任务,两者对吴凡来说,都极为重要,如今虽说让分身代替本尊去写作,但这并没有违背他的初衷,让分身去写作其实就跟吴凡自己写作是一个样,并无区别。
这就像是分心二用,只不过又多出了一双手罢了,若换一种说法,也可以理解成是同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做了两件不同的事情,可能理解起来有些玄奥,但只要明白一个道理就够了。
分身是完全为本尊服务的!
他就是从吴凡身上分出的一缕意识,一个身体。
…………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某家医院门前,一名大汉仰天大吼,引来无数目光,如看疯子一般。
他的身后,跟着数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青年,这一刻,他们左顾右盼,更是悄悄移开了步伐,似乎要与这大汉划清界限。
不过那大汉一回头,一个个便像老鼠见了猫,全都站直了身体,目不斜视。
“黄毛,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大汉朝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问道。
“我办事,大春哥你就放心吧,已经都查清楚了,那小子什么时候上学,什么时候放学,我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黄头发拍着胸口,打包票的说道。
“好,兄弟们,我们复仇的时候到了。”大汉咬牙切齿的说道。
“一定要废了那个混蛋……”众青年双目泛红。
…………
一天下来,夜晚再度来临。
霓虹灯沿着街道一排排的亮起来,纸醉金迷的夜生活这才刚刚开始,有钱的人们,搂着美女开着豪车,出入各大高档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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