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二十三年。
长安,桐万县,安平乡。
一看起来十七八岁的黑发少年正和同事谈笑着,他身着一身捕快服装,正所谓一个人的气质全靠同行衬托,这个话用在他身上非常贴切,周围几个谈笑的捕快衬托出了他不一般的气质,仿佛他不是一个小乡村的官吏,而且一位富家公子。
他因为有着一张俊秀的脸和极高的情商让他成为了安平乡中很多年轻女子的梦中情人。
“善身啊,今儿巡逻完了去我家喝点小酒啊,这次张纤夫那个事情全靠的是你,怪不好意思的啊!”其中一个粗狂的大汉笑道。
被称为善身的黑发少年微微一笑,“张哥不用了,我还是不习惯去别人家吃饭,况且你别这么说,我只是推理一下,论实干还是得靠你啊,动手永远比动口难嘛。”
张百华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他很欣赏这个叫陈辰字善身的青年,一年前他带着他的朋友,穿着破烂的衣服,披头散发,看起来是逃亡到安平乡的,原本是想抓这两个人到大牢的,可是没想到这个叫陈辰的青年,只从自己和周围官吏中的只言片语中就解决了困扰自己几个月的案子,看中他的才能也就留下他和他的朋友,让他们也当了安平乡的官吏。
没想到这个小子在一年中什么案子都能破,让安平乡的业绩突突突的往上涨,他这个安平乡的衙门总管也得到了不少上面的奖励,这一年中自己也不是没有去县上询问有没有什么逃犯,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也就没太在意了,而且这个小子不只是会破案,也很会做人,每次都把自己舔的很舒服,而且也能让周围人不妒贤。
想到这里张百华就更高兴了,为自己当时的果断点赞!
陈辰笑着又奉承了他几句,又不动声色的夸了周围官吏几句,一群人笑着继续开始今天的巡逻。
暮色将近,张百华也让陈辰几人回去了。
陈辰带着杨亭林直奔二人的居所,陈辰的房屋是由张百华安排的,在乡村的边缘,很偏僻,但也正符合陈辰和杨亭林心中所想,如果被安排到了村中间,不知还要怎么样才能不引起张百华怀疑,并且让自己搬家到村落边缘,好不让自己与县上来的人多接触。
“善身啊,你就和我回去吧,你这个狗比,当时明明说的是陈伯伯让咱们去乡村历练劳资才和你走的,直到陈伯伯带兵在逮捕我们的时候我才知道上了你的当了,你就这么在家中坐不住吗陈大爷,就算你坐不住也别拉上我啊!”杨亭林生无可恋的说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