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从安走在僻静的小巷里,这里道路脏乱,呕吐物、排泄物与食物腐烂的气味如影随形,道路上满是瓜果皮屑,酒瓶子。
如果脚感黏腻,可一定要低头看看。如果运气好,踩到的只是用过的避孕套,如果运气差些,就要找个干净的地方好好刮刮鞋底了。
他的目的地是宿一区为数不多的酒馆,这里没有招牌,混这片的人都管它叫“地下酒馆”。
酒馆的前身是一个废弃的防空洞,老板不知道从哪儿逃难过来,藏在防空洞里,住久了就据为己有了。开始只是找兄弟们过来喝酒,时间长了,发展成在的战争主题酒馆。
酒馆里的秩序很差,不愧是战争主题,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兵荒马乱。三五个大汉扭打成一团都是常事,摔破了酒瓶子拎起来上去就打,不见血不停手。
这里,几乎承包了宿一区外科医院的全部业绩。
凶名传的久了,传到了贵族的耳朵里。于是许多贵族会来这儿包场子看他们打架,选最厉害的人做保镖。
张峰那十八个保镖都是在这儿选的。张峰出事后保镖都被付雅琴辞退了,回到这儿等待新的雇主。
季从安就是来找他们的。
走进酒馆的大门,迎面而来的是腐土潮湿的气味。两个守门的男人身材魁梧,光着上身,露出臂膀上的纹得两条龙。
“这里不是你这种小白脸该来的,别不小心残废了,还得让妈妈抱着撒尿。”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好像自己说了多么幽默的话。
季从安推了推眼镜:“人不可貌相,说话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不然,只能躺着出这道门了。”
“呦~我们兄弟俩在这儿看门三年了,还没有人敢这么挑衅呐!”看门人将关节按得咔咔响:“兄弟,别怪我们哥儿俩没提醒你,像你这个体格的,我们能打十个。”
季从安看着瘦,肌肉却一点都不少。谭逸总说他天生神力,其实都是天赋加上努力的结果。这俩大汉加一起目测不超过五百斤,能打。
看门人身后有一道小木门,木门老旧,有一点风就会吱吱呀呀的响,就是这道小木门隔绝了里面的醉生梦死,也隔绝了外面的一触即发。
季从安抬腿朝木门走去,不到半步,一个看门人的拳头迎面挥来。这人虽然孔武有力,却没系统的训练过,力量有余速度不足,他只需一歪头就能躲开。
但是他不躲,以掌生生接下了这一拳。
对付这种人,越躲他越觉得你好欺负。正面对抗,让对方知道你的实力,动摇他们的信心才是根本。
这一拳挥下,拳风吹动了季从安的碎发,停在他胸前一拳处,纹丝不动。
守门人脸涨的通红,脖子青筋凸起,季从安却呼吸平稳,毫无压力。
“虚胖。”
“你他妈!”守门人挥起了另一只拳头,但不常用手更加笨拙,季从安冷哼一声,用他抓着的右手将左手挡了回去。
“自己打自己,经典左右互搏。”应对之余不忘讽刺,季从安瞥向另一位守门人:“你也要试试吗?”
“干他,一起上!”被羞辱的守门人气急败坏,抄起手边的砍刀就冲过来,另一个守门人赶紧拦着:“你干什么?!闹出人命怎么办!”
“老子就是死,也要这个小白脸子陪葬!”
季从安摇头,冷笑连连。这是很古早的恐吓方式了,一个人做出拼命的架势,另一个拦着。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没人愿意跟疯子一般见识。
“小白脸子笑什么,今天不砍死你,我就不是你爷爷!”那人举着砍刀便要扑过来。季从安右脚后撤点地蓄力,核心紧绷,旋身而起,一个漂亮的踢腿将砍刀踢落在地。
季从安并不收力,而是接着旋身的劲力又飞起一脚,这一脚正中那人前胸,如有万钧之力!
“哐——!”
木门被守门的身体撞碎,喧嚣的酒馆瞬间寂静,皆抬头望向门口。
有几个直接拎起了酒瓶子。
“什么人?!敢砸我的场子!”
说话的就是地下酒馆的老板,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胡子刮得不算干净,衣服倒很讲究,白色的衣领没有多余褶皱,端正地挺立着。他站在那个一看就是二手市场淘来的破旧吧台后面,脸颊通红,眼神迷离,手里还攥着酒瓶子。
季从安在万众瞩目下走进小门,拿出一方白帕子擦了擦手,那样子要多装逼有多装逼。他推了推眼镜:“老板说笑了,我只是来找人的,您的伙计非要与我过招,我险胜。”
老板愣住,这两位看门的弟兄跟了他三年,是酒馆里最能打的,这里混乱,全靠这兄弟俩镇场子,平时有人闹事也是他们出头摆平。
竟然被一个小白脸子打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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