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奥菲斯的一通抱怨,伟大之红并没有什么反应。
无非就是说自己给小朋友的玩具又给过头了。
好几万年来,奥菲斯总是这么抱怨。
习惯就好。
男人要知错认错,知错就改是不可能的。
万一我改了她就不爱我了怎么办。
我这该死的魅力。
能够独立存在于次元间隙的东西。
再差也都不一般了,那可是能够硬抗次元风暴的东西。
至少硬度有保证。
常年呆在这里,自己手中就要数这些破烂最多。
那些教会的破旧铠甲。
极光,闪光,圣光都快凑出一个千人部队了。
虽然都是老款,但胜在皮实。
天知道是教会的那个马大哈仓库管理员操作失误.
一仓库的骑士铠甲都遗落到了间隙了。
要不是我收的快.
恐怕早就破损了。
黄金阶可以临时抗衡传奇的铠甲还不足以硬抗次元间隙的空间风暴。
还给他们,他们还不收。
哎,现在的小崽子们真奇怪。
老夫我也不是什么恶魔。
……
“嘿,小子。”
小镇的领主城堡小院中。
不出意外,迪恩一行人正在震惊于林奇的奇异现状。
明明是一个人类小子。
却给人一种面对巨龙的感觉。
不是那种刚成年的普通小龙,是真正的巨龙。
至少圣域的传奇巨龙。
迪恩之前只在帝国的龙庭中见过。
君临于骑士最顶端的存在——龙骑。
那是帝国龙骑战团的总指挥卢西乌斯·奥莱利乌斯·科塔的战斗伙伴。
一头史诗阶的古金龙。
那时迪恩还是帝国的宫延法师。
一位万众瞩目的天才。
“凯撒。”
听闻迪恩的声音,凯撒不由点头,以示赞同。
是的,一样的气息。
他清晰的记着巨龙的气息。
帝国龙庭中的那头巨龙缩小了自己的体型。
这是为了配合自己的战斗伙伴发挥出更为强大的战斗力。
有时候大不一定就是真的强。
同时也代表了其更容易被对手探寻到弱点,以点破面。
龙族的战斗形态一般只有十米大小。
加上完全展开的修长脖颈,与覆满鳞甲的龙尾通常也都不超过三十米。
这有利于他在长期的高强度战斗中兼顾全身。
如果是有骑士伙伴的巨龙。
战斗时身体可能还会缩的更小一些。
人类的块太小了,骑士龙枪在大也不可能是四十米大剑不是。
《本尊天地》
这是伟大之红从外界一个名为宇宙的世界中学到的。
本体的巨大会为你带来各种的优势。
艾西丰富的物产与魔素也足够滋养你的存在。
就像龙族的神灵,神域普遍巨大于同阶的其他神灵。
仅仅只是普通弱等神灵的提亚马特,巴哈姆特神域之广阔就连一般的强大力神都不能比肩。
但是战斗时反倒是小一些更占优势。
当然也不能太小。
一味的为了追求小而放弃原本大的优势,这是愚昧的。
类似于泰坦他们那种仅仅只是为了出行方便的变小是不可取的。
不仅不会增强力量,甚至还会拖累自己。
那个世界的星空巨兽一族有着一种科学的体型管理方法。
并非是从魔法或者是空间层面改变自己的体型。
那种能力龙族原本就有。
龙变人更是常有的事。
不然恶龙抢公主也没有意义不是。
瘦不拉几的也没有多少肉,油脂还少。
拷起来也不香。
《本尊天地》是一种基于物理层面的缩小。
或者说是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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