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一小笑笑闹闹之间,马车已经进了城,入眼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这座城被称作牂牁城,牂牁城依山而建,一栋栋雕梁阁楼林立,蔚为壮观。
洛水瑶一脸兴奋,拉着王富贵下了马车。
两个随从跟着自家小姐和小姐救下的陌生男子一阵东逛西逛,买了些胭脂水粉,新奇玩具,王富贵也被当作行囊架,两只手都是。
王富贵无奈,心里不禁想到:逛街果然是女人的天性,连这都还没发育的小姑娘也不能免俗。
小姑娘一手一串冰糖葫芦,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似乎很高兴的样子。突然前面的少女转身小跑过来,把王富贵手里的东西全扔给本就已经不堪重负的随从,一边拉着王富贵,一边神秘地说:“富贵哥哥,给你瞧一样好东西!”
“好东西?”
看着眼前出现的古朴木楼,只见牌匾龙飞凤舞写着四个大字:“剑杯?”
洛水瑶听到王富贵口中的嘀咕声,脸皮一红:“你骂人!人家这叫做‘怀剑’,不叫剑杯。”
王富贵有些尴尬,自己认错了字还看反了方向,被一个小姑娘指着鼻子指正,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想要发作,可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又瞧见小姑娘嘟着嘴,白着一双大眼睛的样子……
“唉,算了,这人也太多了,小姑娘也太可爱了......”
“不过这名字本身就很奇怪嘛”
等踏进了木楼,琳琅满目的兵器,瞬间让得王富贵目不暇接。
他虽然不会用剑,只会一点逃命的本事,可天下男人人,又有多少不爱这打打杀杀的器物呢?
特别是剑。
剑,乃兵中君子,古往今来,用剑的人一直不少,特别是从当年逍遥剑仙提三尺青峰横行江湖,一剑一歌一壶酒,不知留下了多少传世诗篇,剑在百兵之首的地位便再也无法动摇。以至于,用剑热潮一直高涨至今,哪怕是天下的文人墨客也都喜欢配上一柄剑,喝上一杯酒,好似能指点江山。
王富贵虽不是那种风雅之人,可对于剑,他还是很喜欢的。虽然他不会用剑,可是经历了之前的种种遭遇,他发现,自己似乎长得不太凶,每个人看到他,都觉得是可以欺负的样子。
想到这,他加快了脚步,从一排排的剑架上时不时取下一把各式长剑,然后又放回去。
店铺老板认得王富贵身后的少女,也不敢对这粗布麻衣的少年有一丝轻视,并且看少年精挑细选的模样,确实像是懂剑之人。
老板略有思量,便一脸温和笑意,快步迎上去:“哟,洛小姐,欢迎大驾光临呀!”
老板先是对少女一阵欢迎,待得少女笑着点头后,才转向王富贵道:“这位小哥,您眼光真好,这一排,可是我们这店里最好的一批了,在这牂牁之地,都可以说是名大名鼎鼎!来,您看这把,剑长二尺七,剑宽两指,剑重四斤八两,剑身雕有大蟒龙纹......”
见少年不为所动,老板又指向旁边的一把剑介绍道:“此剑乃是两年前一位落魄书生拿来当的,说是祖传之宝,乃是铸造大师玄机子用地底玄铁、海底精石等三十多种金属打造而成,您看......”
少年听玄机子这个名字眼神一亮,问道:“多少钱?”
“五十两!”老板伸出一只手。
王富贵面色一僵:“我再看看别的......”
看见王富贵的神色,老板心中了然,可也不好表现出来,只好不再跟着,自行走去柜台后坐着了。
王富贵装模作样的看着剑架上的其他长剑,可心里却思量着:这排剑都那么贵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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