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还真是的......每次都要坚持付钱吗?免了!免了!晚上你我喝一杯吧就是最好的了!”林纳斯豪爽的笑容在脸上绽开。
“谢谢你啊,晚上我会来的。”我把已经打磨完毕的剑收回了剑鞘,捶了一下他厚实的肩膀。
“一路平安!”林纳斯把手放在我的肩头,凝重的说。每次出发的时候他都要做一下这个动作,像个仪式一样。
不知何时,我已经把这铁匠当成了自己的父亲,可能是他那超群的亲和力吧,亦或者,看到他,我总能想起自己的父亲。“会的”。我简短地应答。
格兰之森,洛兰。新手冒险家们聚集的主要地区。这里相对安全,可也不是没有危险。因为安全系数的事情,收益相对而言并不高。至于那些怪物,基本都是哥布林啦,会扔石头的哥布林啦,十夫长哥布林啦,总之还是哥布林啦......这种,和少见的牛头兵。传说这里曾是精灵的领地–那是一个对人类给予极大帮助的友善种族,不过因为人类的贪婪与精灵过长的寿命等各种原因,在一场神秘的大火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精灵了。有些时候,能从这里发现数量稀少并且价格不菲的传承装备甚至神器。嗯...我要是有一件的话呢,就再也不用累死累活的进入这里挥霍生命了吧。
我检查了一下手头的装备–一柄精良的剑,出自林纳斯之手。一身简单的防具,出自林纳斯之手。一双古老的战靴,曾出自林纳斯之手。和...一枚不知年头不知作用的神秘古老戒指。至于水和食物,不过是一些存水和几个烤硬的黑面包罢了。今天森林里似乎格外的热闹,一个个冒险家说笑着勾肩搭背涌入了茫茫林海。不过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一段我深埋地回忆,我并不太愿意和别人组队。
我看了看天空中那模糊的高塔的影子,又自嘲地看了看弱小的自己。生活总得继续,那就,出发吧。
我的父母已经离去好些年了吧。死于一场传染病,因为疾病实在太过迅猛,也是因为没有太多的钱医治。我的母亲很和蔼,父亲也是很坚毅的人,支撑着整个家庭,虽然我们住在赫顿玛尔,他却是一个来自虚祖的人。那一年,我十一岁。
我还有一个哥哥李毅,对我非常非常好,让我在那段绝望般的日子中挺了下来。他是一名公国的军队基层小干部,在那之后他独自将我抚养成人并教会了我简单的剑术,而来防线前听他说他最近进入了公国的骑士团。虽然见面的次数会大幅减少,不过我依然为他骄傲。
在这之后的大约一年,听说赫顿玛尔的一名老鬼剑士实力高深莫测,我便投师于他的门下。结果去了才知道,他只收鬼剑士。而且,这个“他”实际上是我的三师兄。当三师兄给我做了简单的测试并打算用事实说明“只收鬼剑士,你没有感染过卡赞综合症”把我轰走时,却惊讶地发现我这个普通的人能使用波动之力。虽然他想了半天还是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让我留下学习了一些波动剑和剑术的混合的东西,在我练习了大约一个月后便推荐我去艾尔文防线历练了。自始至终,我都没见到我的师傅,那一个叫做G.S.D.的老人,而大师兄和二师兄倒是有时回来看望一下我们这些后辈。所以概括一下,就是我拥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修炼过程。
大师兄是个狂战士,一参加战斗就忘乎所以,也不管对手多寡,抄把武器就往上冲。二师兄是剑魂,与大师兄的......呃......“疯狂”不同,用细致入微却快速剑术克敌制胜。三师兄是个阿修罗,据说拥有很高的波动剑天赋,与大师兄和二师兄同一天拜入师门,因为年龄小了一岁就成了三师兄。他的剑法以远中程攻击为主,虽然略懂皮毛,不过波动在我看来是一种神秘的东西。附带一提,大师兄眼睛血红;二师兄左手惨白,似乎已经成了武器一样;三师兄则是个瞎子–为了感受波动封印了双眼,用独特的“心眼”进行感知。好吧,我知道他为什么被说是最具“天赋”的那个了,反正我还年纪轻轻,不想当瞎子。
我的师傅和三师兄同样,不同的是明明是个老人,身上却带了好几把刀。真是老当益壮。对了,据说鬼剑士中还有一种人,就是解开了锁链封印的鬼剑士。他们与鬼神签订了契约,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被鬼神驱使,也获得了神秘的力量。好吧,我个人觉得跟这个比,其实瞎了还是挺好的。这三个师兄承担了我们师傅这个“甩手掌柜”的责任,负责教导我们这些小生。在走出那个叫做“静心明悟”的破烂道馆时,.unshm那牌子不偏不倚地掉了下来,差点给我砸的英年早逝。面对着一脸歉意的二师兄,我也是无话可说了。“大师兄!房子该装修了!”
三师兄说师傅也在格兰之森的洛兰附近历练,似乎在找着什么东西。对于这么个不负责任的师傅,我却还是尊重的,因为我的师兄们至少还是很好的人。我也在这里学了波动剑的裂波斩、连突刺、十字斩、空中斩击、格挡、后跳、上挑、崩山击和裂波斩等乱七八糟的实用剑术。他们说我的天赋很奇怪,作为一个普通人,却对波动剑一学就会,而对鬼剑士那些鬼泣的基本类技能一窍不通,狂战士的话资质非常平庸,剑魂或许还能有所发展。于是乎,我又带着一本三段斩的技能书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去了艾尔文防线。
“咿呀,哈!”我鼓足气势把剑竖着挥向哥布林的头颅,而就在它举起大木棒格挡同时,我的刀锋一转,切向了它的腹部。
“啊!”伴随着它尖锐的惨叫,我又朝它的要害补了一剑。拭去剑上的血迹后,我翻看了一下哥布林的尸体。
“切,又这么穷!”我非常不满。今天已经击杀了四只哥布林了,结果没有最穷,只有更穷,一共才得到了一枚银币几枚铜子儿,这让我以后怎么喝酒。
而正在我扛起剑准备往回走时,我似乎听到了求救的声音,当然,作为一名冒险家,互助可是基本的原则。更当然的是,前提是你没有得到什么太过稀有的东西,不然可能会起到反效果。这只菜鸟没准还能给我点报酬呢!我自我安慰着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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