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倾盆。
位于莫兰镇与黑伦山之间崎岖不平的丘陵上,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兵踏着泥泞的泥水沉默前行。
他们是莫兰镇的主人,米尔斯?韦伯男爵的私兵,共一百二十名训练有素的轻骑兵小队。
这样一支满编的小队放在内陆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成为贵族们争强的香饽饽,可现在却被米尔斯毫不犹豫地扔到山上当斥候。
泥水被马蹄踩得四处飞溅,一个骑兵忍不住对最前方那位身着链甲的骑士说道:“雷蒙骑士,我们还有多久能到那座山?”
被称为雷蒙的领头人闻言掀开头盔面甲,露出那张沧桑而坚毅的面孔。
“我也不太清楚,现在的雨下得太大,已经影响视线了。”
深棕色的眼睛眯起,打量了一眼远处漆黑的庞然大物后说:“不过......应该快了。”
他抿了抿发灰的嘴唇,眼底闪过一丝懊恼。
作为一名通过骑士圣殿考核的正式骑士来说,雷蒙的处境无疑是落魄的。
他与米尔斯另一位骑士,此刻带领两个重骑兵小队参与对班萨德边境第二次突袭的豪斯曼是同一批进入圣殿修行的学员。
在考核结束后——或许是因为出身原因——他们两个在王国内陆混了几年,带着一身伤回到了莫兰。
从那之后,他们就绝了进入内陆寻求发展的念头。
娶妻,生子,经营自己用全部积蓄买来的土地,他们本以为这一生将如此平庸的度过。
直到那个肥胖的男人上门拜访。
想起那个又给予自己希望的贵族主人,雷蒙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缰绳。
“全队提速,我们要抓紧时间了。”
他拉下面罩,棕色瞳孔逐渐冰冷。
“作为先锋,我们要赶在所有人之前登上山顶,查明异常!”
他握了握战马侧边悬挂的骑枪,心中稍稍安定一些。
这柄武器陪伴他度过了很长时间,就连他的妻子,那个出身于莫兰真周边村庄的淳朴女人都不止一次埋怨过,说他珍爱这把武器多过爱他。
上帝啊!
对于一个骑士而言,武器与战马可是如他的第二生命一般珍重!
嗒嗒嗒——
嗒嗒嗒——
战马富有节奏的马蹄声回荡在他耳边,周围是他亲手训练出的精锐骑兵,雷蒙在此刻竟然找回了当初在圣殿进修时的豪情。
黑色的阴影越来越近,他几乎已经要看到那座山的入口了。
突然,雷蒙的瞳孔猛地一缩,随后立即举起左拳。
“减速!”
听到命令的瞬间,这些经过长时间训练的轻骑兵立刻勒住缰绳,让狂奔的战马逐渐减速。
他提起武器,头盔下的双眼微微眯起。
他看到在黑伦山的入山口,伫立着一位浑身被金银色铠甲包裹的男人。
他的胯下是一批异常雄壮的灰色战马,浑身没有一丝杂色,粗大的关节如同喝水的大碗。
这是一批精心培育而出的战马。
他摘下头盔,露出光溜溜的脑袋,冲着那位金甲骑士喊道:“喂,你是谁?”
呼喊的同时,他悄悄将另一只手背至身后,悄悄比出一个手势。
身后的骑兵同一时间将手放在腰间的剑柄上,一双双眼睛紧紧盯着自己的指挥官。
一旦他做出进攻的手势,一百二十名装备精良的轻骑兵将第一时间发起冲锋,化作一道洪流碾碎前方任何敢于阻挡他们前进道路的人。
披着金甲的男人没有说话,他只是抬起手,接着轻轻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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