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民格里芬,世隶篮球。
芬乃幼子,上有年长三岁之兄长,兄弟二人幼时经父母启蒙,酷爱体育,于众多球类之中,尤为青睐篮球。
芬身高六尺有三,身强体壮,在球场之上如鹤立鸡群一般,自蒙学开始,大小各类球赛之中如启明星般熠熠生辉,夺人之眼球。
虽为一母同胞所生养,平日吃穿用度亦无多少差别,芬之比于兄长,天赋异禀,球商出众,乃至高中时期,其兄早已泯然众人矣。芬不负教练、父母之期望,在球场内突外投飞天入地无所不能,亲率球队高歌猛进,一举夺下州冠军的奖杯,芬亦被评为年度最佳球员。
正当时,芬意气奋发,金戈铁马,谈笑间,各大学邀请函纷至沓来,芬念故情,不忍离家,遂入俄克拉荷马大学。
芬之孝廉成为一时佳话,顷刻间传遍美利坚,篮球界每每讨论青年才俊,无不将俄城孝子格里芬列于榜首,众人皆服。
即至一年之后,芬年岁已满,羽翼渐丰,发万字言,宣布参加选秀,一代新人换旧人,联盟上下听闻此事,大喜之,纷纷扫榻除旧,门庭大开,以迎芬的到来。
彼时,洛城有队名曰快船,家道破落已久,又逢同城死敌王朝刚至,境遇更是大不如前。
快船队中,稍有实力球员若干,但散兵游勇,难成大业,前途亦是无望。
芬之美名传入洛城,快船队亦是有所耳闻,派球探观之,芬表现如常,在场上无人可挡,球探回报,交口称赞,此子乃当世奇才,可堪大用。
球队高管当机立断,壮士断腕,遣散队中能臣干将,于上一季摆烂,幸运的拿下了状元签。
选秀大会,新星荟萃,芬着一身正装,鲜衣怒马,春风得意。联盟掌门人斯特恩手持信封,信纸上赫然写着快船与芬的名字。
芬众望所归的被快船队招致麾下,快船以礼相待,期待芬率领球队开启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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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非是一个人回到拉斯维加斯的,在和李宁会面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陈火火就载着他去了机场,回到洛杉矶呆了两天,许非就再一次踏上了旅程。
这次许非会在拉斯维加斯待上一个星期左右,之后将会回到国内,和国家队汇合,准备接下来即将开始的土耳其世锦赛。
国家队的大名单早在前些日子就公布了出来,大部分的球员也都去报道了,不过许非要打夏季赛,在经过一番协商之后,队里的领导同意了许非的请求,可以在稍晚一些的时候再去报道。
国家队的前半程热身赛许非是不会参与的,这些热身赛的对手水平还不如夏季联赛,大家是拿钱办事,比赛也被当成了表演赛,球员在场上客客气气的打比赛,输赢关系不大,只要大家不会受伤就行了,所以许非现在也是不愿意去打这些没多大意义的比赛。
在来美国以前,许非是需要也愿意去多打国家队比赛的,毕竟CBA一整个赛季比赛不多,休赛期也很长,为了备战大赛,球员们需要通过打非常多的邀请赛热热身保持状态,同时也能熟悉彼此,用较长的集训时间来弥补球队个人实力不足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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