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最后一天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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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比发的快,所以我写下这章的时候,正文才发到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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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写小说时,我看见过一句话,
你是想恰钱,还是单纯的想发泄的你写作欲望
我当时毫不犹豫的说我想恰钱,
现在想想,我还是在发泄内心的写作欲望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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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顶上战争其实第一卷也都完了,后面水的这几十凑活看吧,反正是免费的
后来我斟酌了一下,还是打算写到杀死傻狗再彻底完结第一卷,
毕竟原著对他恨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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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次写书,文笔我自己看了都羞愧,总想着去大神哪里白...咳咳,学习学习,
可惜我一个奔三的老狗刚丢了工作,白天在家收拾家里带孩子,只有晚上才能凑空码码字
我有时候自己看自己的小说都觉得...唉,就当图一乐吧,真早写个10几年估计也混不出个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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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第一次写小说真的是把握不好,该走的剧情没走,不该走的水了一大堆,
有很多有意思的剧情都没参与,其实就是怕读者说,你把主角踢了不还是走主角的路线吗
结果到头来弄了一四不像....
金手指也做得不明显,本意是想做一个慢热型的金手指,没想的我的剧情写的太紧凑了
反正有大时钟,回头如果有机会还能去去其他世界,瓦罗兰大陆啊,超神啊,
本来这个金手指的初衷是想写龙珠的,后来因为不好把握战力....
(最主要的是我龙珠就看到弗利萨,后面没看....)
话说这金手指到了龙珠还真有搞头!
有机会就去吧,没机会的话估计就是这本书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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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本灵气复苏的本来是个好题材,是我自己把握不好,
世界背景格局什么的,说起来都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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