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小夏!”
看到骸骨的瞬间,凌天又惊又喜道。
“小天都这样了,你怎么知道不是小夏?”程处默奇道。
“萧皇后说过,小夏是怀了三个多月的时候被颉利烧死的,那时候胎儿已是长出骨骼了,可是你们看这件骸骨,并未胎儿的骨骸,这绝对不是小夏,小夏说过她会等我的,她一定还活着。”凌天欣喜不已。
“那这骸骨是谁?”程处默道。
“也许我知道她是谁了。”凌天嘴中喃喃自语,在突厥,只有一个人会为了小夏去死,那就是灵秀,命人将骨骸重新装棺,选一个好去处将她安葬了,凌天要去找小夏。
一天又一天,凌天走过很多地方,却是没有小夏的丝毫消息,李靖留下一部分军队管理突厥,押着颉利,率领大军班师回朝了,李成儿也是跟着李道宗回去了,程处默,尉迟小黑和秦怀玉虽都是归心似箭,却是没有回去,他们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凌天需要他们!
凌天从未放弃,他知道,小夏就在某个地方等待着自己,可是,他几乎走过了突厥的所有地方,派出的人更是一拨又一拨,却依旧是杳无音信。
今天突厥的上空第一次出现了太阳,凌天曾和小夏坐在一起那片草地,现在却是白雪皑皑,找不到从前的一丝痕迹了。
凌天就这样不停的寻找着寻找着,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找到她的,到那时,自己再也不会和她分开。
“小夏,你到底在哪!”
三个月后,凌天已是瘦了一圈,彻骨的思念让他看起来颓废了很多。
程处默从认识凌天的第一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一直都是嘻嘻哈哈的模样,从未看见他如此愁苦,叹了一口气,“我以为我程处默是世间第一情种,原来你才是。”
“小天,我们找了这么久,也许小夏真的已经……”秦怀玉幽幽道。
“不会的,小夏那么聪明,她怎么会死,她不会死的!”凌天吼道。
…………
…………
在一处竹屋内,一个紫衣女子正在料理着晒好的草药,这女子眉目如画,娇颜如玉,美得绝艳,这是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手里拿着摇鼓跑了过来,“娘,我出去玩了。”
女子眼波中竟是爱意,轻声道:“念君,不要跑太远。”
“知道了!”声音传来,小女孩已是跑得没影了,女子微微一笑,忽然绝美的脸上一丝愁绪,看着天,夫君,你怎么样了?你还记得小夏吗?
女子就是小夏,当初颉利要杀她,灵秀为了救自己,喝了毒酒,顶替了自己去死了,自己则是到了这块人迹罕至之地,因为学过医术,为了生活,只能是当了这里的大夫。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极丑的男子,这男子叫骨娄罗,因为这次战乱到了这里,一天听说这里的大夫是为女子,还是美艳绝伦的尤物,顿时起了色心,这次来自是要手到擒来。
唯一可惜的是这女子生过孩子。
骨娄罗虽是听说女子极美,却也只是听说,这一刻一看,顿时呆了,眼中满是狂热,他没想到世间竟然有这等美艳的女子,这次自己真的没有白来。
小夏聪慧过人,一看这人的眼光恨不得吃了自己,已是知道他的心思了,也不点破,淡淡道:“你来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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