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再度核查(1 / 2)

加入书签

当然《大周律录》之除了法情形之,尚有于其余以有主官员或他有管权的官,可以定重审情形。

但是李婆儿子,李守的子,除出于对阿婆的情之外,杨清源不到重的理由,甚至连自己都法说服。

但凡件有任疑点,者逻辑通,证不全的况,杨源都会同重审。

但是在的情,是李一案,情清楚,逻辑顺,证据备,若这样的子也要审,那地方州的上报案件无重审的不存一。

不能为李阿爱子心,进京诉,就言案件侦查审有问题。

杨清虽然没正面回,但是给出了的答案。

周帝有表态,作为天,他要广泛地听臣子的见,然做出最的决定。

反倒刑部的侍郎对清源的见赞同已。

“上位,同意杨人之言!若是仅因为手《大诰》敲响登鼓,就重审此,那么后天下人必将相效仿。即便案没有冤,铁证山,也敲鼓,正鼓响便可重审,那整个廷法度不是全套了!”

就在位左侍以为自特别懂清源的候,却打脸了!

杨清开口反道,“官倒不担心这点,敲登闻鼓一旦无查实上之事,便是庭杖十,流三千里,没有多人,会此玩笑。”

源反对原因之,也在此。

是现在定不再审,那以周帝个性,上杨清求情,概率是会为难个年逾甲的老人的。

但是此一旦开重审,么此事性质却然不同。

朝廷费人力、物力重审查此,若是后没有出问题,案件本也并无情,那在朝廷眼中,管李阿是出于么目的,都是在弄朝廷,欺瞒天

候必将会以诬罪来惩李阿婆,以此维朝廷尊

八十和放三千是无论哪个都是李阿能受得的!!

然李阿不罚,法威严正。

下人皆为朝廷欺,到将有更人来敲登闻鼓?!越级诉的制也会因受到影,严重可能导其崩溃!

故杀人而威下!

者当为!

朝廷都是明人,到那一天,绝对会不犹豫行法以律。

清源不李阿婆了一点无缥缈幻想,上自己性命,他却不直接出干预,能尽力止复查案。

后杨清继续说,“只下官以,朝廷当依律事!即便已有公天下的例,那然不能违,不对于朝的公信有所损。李守案,证确凿,是重审,于律法合。”

从外人角度,清源现就是在挠一个件的重

实质上,杨清源是想要李阿婆命。

时的杨源已经觉到了,天子已有了重的意向。

“杨人所言然有理,但是却失偏颇!”

喷子集的领袖青松开了,“然此案合重审程序,是那李氏乃是持《大》敲响登闻鼓,此乃太定下的矩,为就是给下人一检举揭之权,今登闻响,却重审此,那置训于何?!”

“重审案,不因为此真的存什么问,而是以此告天下人,若有冤,可手《大诰》进京鸣,天子明,必还冤者个公道。”

程青松周帝来,这是个赢得心,树朝廷威的绝好会!

时也能天下的方官敲警钟,祖虽逝,祖训仍,若是官员敢压百姓,枉法贪,人人有检举发之权!

这些清源不想不到,但是他豫了,了这诸利处,李阿婆性命去一个可性……是不愿的!

“上位!……”

清源还再说,被周帝手制止。

“杨不必再,你们人所说都有道!但是审此案,还是利于弊,我大周仁孝治,太祖训,朕不能有!那便制重查案吧!”

周帝板做出决定,“这件事就由都院先接!刑部之。程、卫卿,你们以该由何接手此。”

个案子然不小,但是不能出动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侍郎的人物,甚至连清源这大理寺卿管辖嫌级别了。

是一个通的杀案都要四品的员亲自辖,那廷官员多一倍不够用!

“臣荐京畿察御史云冀监此案!”

程青朝着一的李寻点了点,这是前最佳人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