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说我的初恋,就需要先写一场篮球赛。
虽然这场篮球赛和我的初恋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打这场篮球赛时我都还不认识她,但其实中间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没有这场球赛,她就不会成为我的初恋,我更不会伤害到她。
那场篮球赛是在我高一的时候,在我靠卖挂疯狂牟利的闲暇之余,我也在学校的篮球队打球,篮球也算是我从小学开始唯一坚持到现在的爱好了,其目的从小学开始就没有发生过丝毫改变:为了逃课。
那是我去十中打的一场比赛,因为我从小就一直坚持打篮球到高中,并且因为逃课的频率很高导致我的篮球技术在校队也算得上是顶尖,在高一我就可以打上主力小前锋的位置。因为在高中时开始生长发育,我慢慢的从一只瘦瘦高高的瘪猴子转变成了一个五官清秀的长腿帅哥。而校与校之间的比赛,必然是会吸引一批观众的。
顺理成章的,我在球场上突出的表现吸引到了大量的女生的欢呼,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因为外貌而被称赞和欢呼。打完球之后我迎着她们的目光,嘴巴笑的快裂开来了。那一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明星一样,领受着众人的簇拥,不得不承认,这招对当时的我来说非常适用。
甚至连马儿都对我刮目相看了,他就是十中的学生,我们打完球他贱兮兮地来找我,问我他这里有三个女生的微信,余总打算翻哪个的牌啊之类的话,我严词拒绝了他,告诉他现在只想搞钱,然后他笑眯眯的就走了。
后来我的队友说,你当时说这话的时候嘴都还咧着呢。
但是说实话,这种事情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是毫无抵抗力诶!你想,当时的我一个月卖六七百套挂,一套两百,这可是月入十万啊。本来就已经有点飘飘然了,现在,嘿!爷长得还帅,这当个校园明星不过分吧?
我相信读者看了也会很有代入感的。
这个时候我的心态就悄然的变化了,这也是我慢慢迈入第二个阶段的开始:
变得极度自信、得意忘形、刚愎自用。
而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我的初恋的。
其实我注意她也有一点时间了,在我逃课训练的日子里,突然在某一天旁边多了两个女生,不管是下雨还是打雷,她都会打一把黑色的伞过来看篮球队训练,有时候累了就会坐在球场旁的椅子上,静静地看我们训练。
我后来知道,另外一个女生是他的朋友,两个人都喜欢上了篮球队的一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后卫。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的后卫有一个女朋友。更加不巧的是,相比较她,我更喜欢她的朋友。
我必须很羞愧的讲,无论是现在的我,还是曾经的我,都没有对她投入太多的情感,我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认为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做过的会后悔一辈子的事,我崇尚无悔主义:只要现在的我认为我做的没错,我就相信未来的我即便再怎么遗憾也不会后悔曾经做过的事。
我认为我在大部分时候都忠实地做到了,然而这件事例外,这是现在的我最后悔、痛恨的一件事,我痛恨我曾经的行为以及现在的软弱,因为直到今天我都没有胆量和她说一声道歉,哪怕我做了一件多么令人唾弃的事:
我败坏了一个纯真少女的心。
其实恋爱的过程顺理成章,我们慢慢有了联系,她向我提出了表白,我马上答应了下来,这里有一个我印象很深的细节,在之后谈恋爱时她在手机上给我发消息,说我当时答应她时,我笑的很开心,很甜。
但其实我当时想的是:
“反正她朋友不喜欢我,那这个也还可以。”
而现在我回想起这段回忆,我只能感慨我的演技是如此的出色,出色到甚至连爱意都可以模仿,我完美演出了一个模范男友的形象,只要我认为是我应该扮演的我都去做到了,她始终以为我一直很喜欢她,但其实我的心中一直只有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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