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撰写《疑狱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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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十四撰写《狱集》

裴寂四、和李成、李、李元围在一,看着泰所写内容,始还不为意,不就是例而已

这样也著作的,那天下但凡读书识者,都以出书!

看到最,众人色凝重

泰写完一个案,众人由倒吸一口凉,第一的字数多,但内容丰,且让动容。

“原来能这样案!&qt;

淹看得动到研的手掌在颤抖。

此书出,必立言于

百余字一个案,却透着一个理,若碰到类的案子,可以照方法审!

给的不故事,是方法!

杜淹至能看不远的来,若狱吏之,断案令,手都有一陛下写《疑狱》,那下之疑、悬案,恐怕会少三分二!

命大于,这是泰书写《疑狱集》序时,淹凝练的一句

泰写的一个案,便能旁人清的感觉,人命于天究意味着么,就比其中泰被人卖的三孩子,是没有州刺史崇,这子会不回到勾身边?怕可能不大。

而正是为李崇真的态,以及效的方,才让相大白,才让失心安,者伏诛!

杜淹敬的望李泰,心的为研墨。

裴寂等,以及二他们,此时也息凝神,看着李继续写,此时刻他们看出来,李泰书这本《狱集》,对未来会有多的影响。

这是改变未审案官的大作!

李泰时低头着兔毫,继续着后面案子:

“第二--破辨鸡食。

有争者一县问(鸡)早何食,一云粟,一云荳,杀鸡破,有荳,遂罚粟者。”

“第案--丝案。

有卖糖针老母丝一团,诉之府,府尹挂丝于鞭之,少铁屑,乃罚糖者。”

“第案--仕拷羊

李惠仕雍州刺,有负负盐者一羊皮,各言其,惠仕州吏曰:''此皮可拷主(知主人是)”,下默然,惠仕令羊皮于上,以击之,少许盐,使争视之,薪者乃其罪。”

……

李泰一写了好个类似案子。

杜淹认的注视,越看眸越是亮,激之时忍住道:“妙极,极啊!此审案法,闻未闻,所未见,然则却如此实,陛下,臣杜淹服!&qt;

“陛下更妙笔生啊。

淹说完,又忍不一边研一边钦夸赞道:“如此件,却陛下寥几笔之,能写如此动,几乎案就浮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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