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这主仆二位,郝阿浩一天的营业也差不多结束了。古时候的人晚上是很少会出来买东西的,除非去夜市等。而铺子里灯光灰暗基本是不会来的,特别是布衣坊这种地方,烛火容易引发布匹烧起来,通常太阳落山就直接关门。
算了算今天赚了八十多两银子,郝阿浩觉得犒劳自己去酒楼吃一顿,新时代的年轻人可没存钱的习惯。在这真是没处花而已,所以只能去吃咯。
而此时的大明京城正式夜生活的开始。
张小公爷穿着飞行员夹克和牛仔裤,脚踩他所谓猛将穿的AJ1黑脚趾。其实郝阿浩有推荐过他登山靴,他也买了,但是没有猛将这个出处让小公爷不是那么喜欢。
今晚的局在上午买完东西后就已经派仆役们去联系好了,还是怡香苑。当张小公爷穿着这一身衣服将墨镜卡在头上走进怡香苑的时候,楼里几乎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至于墨镜为什么卡脑袋上,因为郝阿浩说过,如果天黑了就卡脑袋上。
众人被小公爷的打扮给惊得说不出话来,有书生觉得成何体统,而男人呢大多也都是嫉妒同类的,所以并没有觉得多好看,甚至言语还有点酸酸的。
可超越了几千年的审美造就的东西怎么可能会不好看?张小公爷穿的又不是什么非主流,朋克系列。楼里的姑娘们可都是看花了眼。
这一身衣服将小公爷强健的体魄显示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充满了英气的同时又不像军户那样粗狂。
用接待小公爷的妈妈桑的话来说,那就是:“哎呀,小公爷你可真是帅气到我合不拢腿啦。”
张小公爷得意非凡,享受着众人的目光。走到了自己定下的那一桌后,其他人都早已落座。
没错,今天小公爷还特地定在大堂没去包厢。要的就是显摆。
一桌子人和昨天的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再叫上那几个书生罢了。众人为了能融入小公爷的圈子都去郝阿浩的店里买了全掌气垫跑鞋。可他们发现小公爷买的是店里的另一款,心下不禁懊恼。
这鞋子其实对他们也不算贵,可是买个鞋子花好几两银子也不算便宜。现在看来还要再继续去买了。
小公爷看到众人都穿着全掌气垫没人跟自己是一样的。心下不禁大喜,别人想要和他一样,他可不喜欢和别人一样。
于是一只脚抬到桌上高声说道:“你们知道这双鞋的来头么?”小公爷的声音是真的高,巴不得整个大厅的人都听到,不然就白来了。
而作为一众捧哏党,那配合也是妥妥的,纷纷摇头回答:“不知道,不知道还请小公爷说道说道。”
到位!小公爷喝上一口酒,摇头晃脑的开口:“这是那印第安纳的一员猛将曾经所穿的同款。据说那名印第安纳的猛将姓乔,这是他第一代的纪念鞋款。”
捧哏党纷纷表示佩服小公爷的学识,接着继续问道:“那猛将可有赫赫战功?”
小公爷再饮一口酒,继续摇头晃脑的说道:“那猛将曾经再高手如林的三个军队中横竖冲杀,连续三次勇夺桂冠。虽千万人无法阻挡,而后他觉得高手寂寞便退隐山林回家用棒子打球玩去了。直到两年后,他曾经的军队屡屡战败,他又再次回到沙场,又一次杀他个七进七出,再一次连续三次勇夺桂冠。”
好吧,必须承认这个故事来自于郝阿浩,但这个艺术加工纯粹属于小公爷哥人。
“好一个骁勇的悍将,这鞋子和他当年穿首次勇夺桂冠的款式一模一样,也只有小公爷您能配得上,我等自愧弗如。”一个今天刚买了全掌气垫的世家公子举起酒杯对着小公爷敬了一杯后,不动声色的说道。
其他人也纷纷不甘落后的敬酒拍马屁。小公爷高兴的哈哈大笑,引得厅堂里其他桌的众人都被吸引了目光。
“你们的全掌气垫也很好嘛,只不过一个个都藏在长衣里面,像什么样子?谁能看到嘛。虽然说鞋子是自己穿着舒服,但是这么好的东西别人看不到岂不是明珠暗藏,更何况,我这条裤子不仅舒服还很不一般。”
“怎么个不一般法?还请小公爷解惑?”捧哏的人从不会错过每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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