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不在击飞,微笑,凶残地微笑说,“哈哈!我喜欢。放心好了,我是不会随便杀死你们的,我会养着你们,一点点地摘除你们的器官,卖个好价钱的。”
没有人不害怕。怎么会这样?不应该是冤魂报仇,便结束了吗?
“你是怎么死的?”罗一问道,表现地很开心。
老实说,罗一并没有伟大到为了不造反,便代他人去死的地步。
他之所以一直都没有造反,原因只有一个,“他忘了。”
忘记了自己不造反,自己祖先会百般地折磨自己。也就是说,祖先遗志干的太过火了,由此掩盖了他的记忆之后,反倒是让他以为自己不造反,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既然没有任何坏处,他又何必要造反?他又不是什么野心家。他只不过是一个三流大学的大学生罢了,一个必须赚钱的可怜人罢了。
而那场变故发生后,除了自己不记得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做一个不断修炼的米虫就好了。
因为他可以不断附身。
而不断附身,便意味着他可以拥有一切。金钱、权力、不同的人生。一切都只在于他附什么人身上。
附身富豪,他就是富豪;附身官员,他就是官……
很简单,一切的一切都是唾手可得,他所要做的,只是修炼下去便好了。
这样美妙的人生,傻子才会造反。
但是,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让一切都变了。
罗一不是没有代价,相反他的代价是几十万人的死,都由他承担。
这可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而他,真的是越嚣张越好。真的是下手无负担啊!
“哼!还不是这白痴。”他指了指,他想说的是院长,“动个手术都动不好,中途便让人醒了过来。我去帮忙,反倒与他一起被人杀了。七年,足足害我花了七年时间练习手术。”
“要知道我这虽然也是争刀的手,但是砍人还行,摘器官就不行,摘一个死一个。”他又一指贝蒂儿说,“还好有这傻妞,想往上爬!在我**了一番,很是好用。”
“本来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当一个院长先生。但是当她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变了,我不再是我。我是神!一个永远都不会死的神!”
“疯了!”贝蒂儿医生说。
她是说院长,又何尝不是在说她自己。
她以为她巴结上的是院长,但是却没有想到那竟然是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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