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啊,又是他。”
“嗯。”琉离的眼光在斗兽场内扫视一圈,这里依旧火爆非凡,但随着时间的推进,达官贵人们好像不太乐意蹭这免费的门票,观众席上大都是一些布衣的平民。
蓝儿撇撇嘴“小姐啊,这个人太无聊了,每次都打好长时间呢。”
“嗯。”琉离发现,名单上的人今天突然消失大半,这不是个好兆头,确实不该再留在这里了。
“小姐啊,我们去集市怎么样啊!突厥城的集市可是一道风景呢!您肯定没见过!”
他们消失的不声不响。琉离想道:时间应该是今天凌晨,几十人没发出一点声音,自己的鸟儿们甚至都没有察觉。那现在应该来不及了。
他们早有组织。即使是一群互相忌惮,笑里藏刀的人,也在利益面前团结了起来,这点是琉离的一个疏忽。
“小姐啊,您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嗯?”琉离确实没注意她在说什么“我要离开了。”琉离只是甩下一句话和几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然后便抛下了斗兽场与其他的一切。
......
一个月的时间很紧迫,林宇在斗兽场内输多赢少。
对方攻,他躲。
对方撤,他进。
对方守,他打。
对方反攻,他便跑。
这就是他学到的东西——简单,有效,永远不过时。
林宇有时会莫名的敬佩这些旧贵族,这个团体虽然仇恨法师,但也有它的优点,其中,林宇最为受益的,就是它的诚信。
与林宇战斗的对手,大都是实力相当的,这是怕对手太强把林宇秒了。
打不赢也没关系,等林宇筋疲力尽或是已经被打倒时,就会有人将其拖下去疗伤。这自然是那个约定的功劳。城主是打定主意要他做模范代表,所以林宇被发了免死金牌,但为了防止他准备巫术,除了打架,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着。
而林宇自有应对之策,角斗时不卖力,就是拖。林宇拿对手当做沙袋,兵刃交击,还没打起来,林宇见势不妙就直接后跳逃走。对手往往没他灵巧,咬牙切齿而无可奈何。
而眼前之人,浑身衣服粗布所制,只有一身披风,青绿色的披风飘在空中,轻的如同空气。此人只拿一把玄色长剑,身无长物,相貌不凡,手脚也没有奴隶专属的铁链。
林宇对这人的身份有了个初步判断,接下来便是试手的阶段了。
看台上传来不满的声音,熟悉林宇的都知道,这人打法毫无激情与血性可言。
林宇上前两步,对手负手站立,不动如山。
林宇小跑加速,短剑刺向对方腰部,这一剑,只用了七分力道。
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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