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未眠,此刻的我却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五千悍匪就在不到百里的地方像恶狼一样窥伺这怀戎城,想着这个小县城基本上相当于没有的城防,我的心里像是喝了热油一般。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指着手里面这区区五百军卒抵御十倍于己的敌人,绝对是痴心妄想,即便这五百人全部都武装到了牙齿那也不可能。更何况,面前的这些敌人都是从各路响马之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悍勇之辈,而我的这些手下,却大多都是从来都没见过血的新兵。
来到大唐这半年多来,虽然处于战乱之中,我却并没有见过真正的冷兵器时代的大型战场,至于剿灭贺天龙,那只不过是趁着黑夜偷袭罢了,根本算不上什么真正的战斗。但是,高开道那次蔚州阅兵的场面我还是见过的,三千军马旌旗招展,战甲鲜明,左冲右突,包抄迂回,可谓是风云雷动,气势如虹,场面震撼的不得了。
自古以来,战争大多时候凭借的都是硬实力,人多欺负人少是千古不易的真理,现在想想,如果在野战之中真遇到阅兵时候的那三千人马,即便我手里有一千名和苏卫一样战斗力的精兵,我也没胆子上去硬抗。在这样一比三的不对等实力相抗之下,人数少的一方绝对是分分钟被包围,然后全军覆没的下场。
而我所要真正面对的,却是五百对五千,这可是一比十的悬殊差距。我甚至可以确定,真要是打起来的话,自己手里这点儿人,根本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两天!我还有两天的时间。根据叶元宝和郝通的供词,如果两天之内怀戎县城乱不起来,盛九原就会率领五千悍匪强行攻城。如果在这两天之内我想不出御敌之策,莫说这怀戎县的大好局面保不保得住,即便是我们这些人的性命能否保全都在两可之间。
弃城而走保存实力?可是城中这这数万百姓怎么办?真要是任由这五千悍匪屠戮之后,这怀戎县里还能剩下什么?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句不好听的话,怀戎县有今日的局面,完全是因我而起。
如果不是因为我,怀戎县的百姓和各处来投的灾民自然是过不上现在的好日子。
可是也正是因为有我在,才招来了这数千想要洗劫怀戎县的悍匪。如果这时候我抛弃这些百姓自己去逃命的话,即便是能够苟活于世,我的后半生也必定活在来自于良心的谴责之中。
指望援军?那也不现实。
离着怀戎县最近的两处有驻军的州府,就是幽州和蔚州。而这两个地方的援军,基本上都指望不上。
想要幽州罗艺出兵援救,且不说我跟他之间有没有这个交情,即便是我能通过长胜赌坊的林鹤跟罗艺搭上话,他肯答应出兵,也还有个时间的问题。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即便以幽州和怀戎的距离不用准备什么粮草,可是数千人马的调动也不是一天两天之内就能够完成的。再加上来回路途上的时间,真要等到幽州援军的话,怀戎县恐怕早已成为一片焦土了。
至于蔚州的薛氏兄弟,驰援怀戎倒是没问题,关键是,太远了。他们出兵的唯一用处,就是给怀戎县的老百姓报仇。
望着外面黑沉沉的夜色,我长吁了一口气,定了定心神:“老郑,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家主,要属下做什么?”
“你现在马上回家,就说是我说的,让安慧儿跟贺若瑾瑜二人,带着家里所有的老幼妇孺,马上离开怀戎县,去鸡鸣山慈云禅院暂避,不等到此间事毕,不得返回。”
“家主,您这是?”
“老郑,怀戎县现在可算是危在旦夕之间,作为男人,我们自然不能退缩,可是我们不能让家里的妇孺跟着一起面对危险。听我的,事不宜迟,马上去办。”
郑喜春躬身道:“属下遵命,可是家主这里……。”
我摆手道:“此处是县衙,能有什么危险。速去。”
郑喜春应声退下,我转头对满脸紧张的靳融说道:“哥哥,你现在也马上回家,让嫂子收拾些细软,跟着一起去鸡鸣山吧。”
靳融颤声道:“侯爷,咱们这怀戎县守不住了么?”
我摇头苦笑道:“哥哥,现在说这些为时尚早。如果你担心的话,也随着一起去鸡鸣山吧,有你在,那些妇孺也能有个照应。”
靳融却脸色一红,正色道:“侯爷,卑职虽然是个书生,却绝不是人贪生怕死之辈。士为知己者死,想卑职能有今天,全赖侯爷一手提携,即便是这怀戎县真的守不住,卑职愿意跟随侯爷一同赴死。”
我站起身来拍了拍靳融的肩膀:“哥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想来,我们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死的。不说了,先去通知嫂子吧,不管如何,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女人跟我们一样去面对危险。”
这个时候说什么不怕死,那是扯淡。后世的时候,我不过是一个庸庸碌碌活了大半辈子的普通老百姓而已,根本就没有什么舍身取义的高尚觉悟。可是,在今天这样的必死之局面前,让我选择去独自偷生,我做不出来。
身份越高责任也就越大,作为怀戎县身份最为高贵的沮阳侯,我对这全城百姓的福祉和安危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既然事情是因我而起,那就由我出面去解决好了,大不了,一死而已。
在我想来,我这条命半年多以前穿越的时候就应该烟消云散了,能活到现在,其实都是赚来的。作为一个活了大半辈子的屌丝,能在这半年之中混成现在的身份地位,即便是死了,我也没啥不知足的。何况我觉得,既然老天爷能够安排我重生大唐,就应该不会让我们这么轻易的死掉,毕竟,我还有好多想要做的事情没做呢。
五更将尽,守候在门外的衙役进来禀报,张金树求见。
抬手叫了进,我摇了摇头,这个张金树,我们忙活了整整一夜,他可倒好,舒舒服服的一夜好睡。要是换了别的上官,不削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才怪。还百骑司的统领呢,一点儿专业素质都没有。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张金树居然是跟高展一同回来的。看着张金树两只充满了血丝的眼睛,我心里感觉舒服了好多,看来,这个一夜没露面的百骑司统领并没有呼呼睡大觉。只是我有些纳闷儿,别人都在忙活着,可是这个货一宿都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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