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吊篮之中,仰头望着两道明亮的火焰呼啸着直冲夜空,我心中原本的懦弱和恐惧瞬间就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在此刻,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飞天梦想,既将由我来完成,这个有纪念意义的夜晚,应该值得被载入史册。
跟着我一同升空的助手,我选择了洪方。他的任务,是在飞行的时候对我的操作做出记录,毕竟,还有十八名啥也不明白的准空军呢。这些操作记录,将成为这十八名准空军学习的第一篇详尽的航空器操作教材。而能够有幸与我一起做这个历史时刻的见证人,洪方对我感恩不已。
其实在我的心里,选择洪方只是一种无奈的自私罢了。热气球第一次第一次真正的飞行,没人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在潜在的风险之下,也只有带着这个李二的狗腿子才不会让我心中产生过多的负罪感,若是换成其他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会在心中产生愧疚。
马周和彭小易都是我的属下,一句命令就能让他们乖乖听话,可是陈善却不行,劝阻他跟着我一起升空,费了我无数的口舌。最后,我给了他一个不得不放弃的理由:如果我真遭遇不幸的话,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有人照顾。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不断注入的热空气让气球的饱满程度达到了峰值,而且,硕大的球身在空中十分稳定,将吊篮四周的十六根缆绳绷得笔直。我知道,该是起飞的时候了。
经过了下面众人一次次的合力拉拽,我和洪方两个人按着一百八十度的对角,将缆绳上面的挂扣从吊篮上面依次解下,就在最后两根缆绳脱离了吊篮的一瞬间,整个儿吊篮突然凭空之中跳动了两下,随后,缓慢的腾空而起。
飞起来了!
在下面众人杂乱的惊叫和欢呼之中,我很嘚瑟地挥了挥手,随后,将喷火装置的供油阀门拧到了最大。在更多的热空气作用之下,我明显可以感觉到热气球升空的速度在飞速加快,没多一会儿,军营之中的篝火就变成了一点点跳跃着的火星。至于地面上的那些人,在黑暗之中,基本上已经辨别不到了。
喷火嘴喷射出来的火焰十分稳定,热气球的稳定性也不错,虽然在空中,却基本上感受不到有什么摇晃,不过由于夜空之中没有任何参照物,我没办法判断热气球的高度是多少。失去了视距的情况之下,一切操控,只能凭借感觉了。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地面上的篝火已经变成了隐隐约约的一点荧光,在我缓缓拧小了供油阀之后,吊篮四角用以判断风向的丝带不再改变方向了,我知道,这会儿的热气球高度应该是稳定了。
知道我今天有大事要做,老天比较给面子,空中几乎没什么云彩,深蓝色的天幕上满是繁星。虽然算不上什么手可摘星辰,却也让人有一种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感觉。
能看见北极星,沉重的司南也就用不着了。我可以很清楚的判定,目前的这个高度,热气球的航向是东北偏北,也就是李二中军帐的方向。试飞之前,李二曾与我约定,会在中军帐前的空地上以梅花形状燃起五堆篝火,当热气球飞过篝火上方的时候,让我往下抛一枚小石子儿,石头子儿的外面包上一条白绢,白绢上面有李二亲笔书写的四个字:“天佑大唐”!
而且,为了方便我在夜空之中辨别方向,李二还特地下了一条军令,今天晚上除了匠做营分营和中军之外,大军所有营地的户外均实行灯火管制,违者以通敌论处。
二月初的天气算不上暖和,高空之上尤是,夜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刺骨寒凉。没多一会儿,我和洪方两个人就被冻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虽然看不到自己的模样,不过看着洪方的胡子眉毛全都挂上了白霜。想来,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幸亏两个人都事先将厚厚的裘皮裹在了身上,若不然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就得被冻成冰棍儿,而且,是肉馅儿的。
眼见着热气球飞得很是平稳,原本战战兢兢的洪方胆子也大了起来。攀着吊篮上的扶手向四外张望。虽然视线之内什么都看不到,这个货依旧是兴致勃勃:“侯爷,咱们现在比鸟飞的还要高些了吧?”
“那要看什么鸟。目前的高度,比起燕雀是要高一些,可若是比起鸿鹄来,咱们现在还差得远呢。”
“侯爷,那鸿鹄能飞到多高的地方?”
“如果不需要落地的话,鸿鹄最高应该可以飞到三千丈的空中。”
“三千丈!?我滴个天,那岂不是看都看不见了?”
“要想人看不见,不用飞那么高,即便是大一些的鹰隼和鸿雁,飞到八百丈的高度我们就看不到了。”
洪方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嘿嘿笑道:“真是没想到,俺老洪傻人有傻福,竟然得了这么一个好差事,还能跟着侯爷到天上飞一回,从今天开始,俺老洪再见了从前的那些同僚之后,可有得显摆了。”
我转头看了看他,意味深长地笑道:“怎么,你洪方很傻么?”
洪方摇了摇头,叹气道:“唉!傻不傻的要看与谁比较,比起那些山野村夫,俺老洪是聪明些,但是要比起来百骑司的那些同僚,俺老洪的心眼儿着实是有些不够用。”
我笑道:“哦,说来与我听听,本侯爷最喜欢听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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