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除恶务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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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了周澈,第一话就是:“君可‘妖言’罪名之?”

承秦制,言论重共有四,分别:诽谤、妄言、所宜言妖言。了“非宜言”外,其三个动动就是以“族”,也是诛族。因其刑,并且是言论,所以类罪又那些刑罪有不之处,类罪却是“因获罪”,在证据不好确。换而之,也是可以解为:你有罪就有罪,说你没你就没。也正为这个点,在吏的手,此类名常被用。

汉“妖案”甚,如秦坑儒,一个主的原因是:“生在咸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以乱黔”。又秦末,“今年祖死”之;汉武给州部史颁布六条监条例,“六条书”,中第三说,地上的‘言’是史必须意收集追查的要信息;再如西的淮南刘安因“荧惑百,妄作言”,但本人杀,王、太子、涉案宾“皆族”,且受牵连的“列侯二石豪杰千人,以罪轻受诛”。接着到汉此类案件更,“一犯罪,至三属”。永寿年(155年),“刘陶疏桓帝陈时弊,有‘高获东观辜,丰罗妖叛罪’之,可知妖言获、以妖连坐,成当时重的社问题,使是豪巨室,难逃罗”。

“知道。”周澈严答道。

“我来,县君,横路乃君前之地。裴元绍君前后书,告季氏妖惑众。君让我你:告季氏到是横路的意思,还是你意思?”没人是子,吴又不是路亭的,却在夕日在路被捉,随后不,周澈与裴元先后上告发季妖言惑,明摆的,这中必有幕。

澈面不色,答:“季家中宾吴庸应在横路吃酒,为聚众钱,被元绍拿。吴庸赎罪,动告发氏家主妖言之。这种经过,吏已在书中写清清楚。”

“你是说案与你关?”

周澈默

哪里肯他!紧盯着他,说道:“妖言之,一人罪,禁三属,辄牵连百,乃数千人……,周,你既此罪之,那么可有确的证据?”

听了陈的质疑,不慌不,叫侍在堂门的郭强:“将昨季家送的东西来!”松狐疑待,不时,郭捧着一漆盘进,放在松案前,掀开上的布帛,露出其的物事,却是五金光灿的金饼。陈松莫其妙,道:“是什么思?”

“这就昨天季给下吏来的东西。陈君,请你试,若不心中有,季家岂会肯这五块饼来换庸一人?吴庸只他家的个宾客已,哪能值这金之钱!”

沉吟不

又道:“其实,吏早在几天就到横路的上书案了,因为知言罪名重,所当时没上报县,而是其仔细实,以有误。元绍再询问,遣人去阳亭暗打探,很多人证实了氏确实出妖言。”

你这么,此案证据确了?”

“季氏仅常出言,在几天的访中,且发现族跋扈中,鱼百姓,犯之罪多。这有一个概的记,请陈观看。”

郭强来一份牍呈给松。

松打开看,不触目惊,见其共罗列三十几罪状,头第一是“群”,就类似于建黑社恶势力伙;第个是“匿亡命”,是指容通缉;第三是“贼”,即人抢劫。另外又私杀奴、群女等等诸

罪状不一个人下的,条罪状都有一人名,犯罪之,其后其罪名,再后边苦主的字。大算下来,牵涉到季氏族的二十人。——也亏得枫、南等皆为乡轻侠,交际广,人脉广,才够在短几天内集到这多的罪

文牍看,怒道:“我虽本乡人,平时也说过这季氏,其常年行乡里,自称闾大侠,武犯禁,只是却想到竟如此跋、罪恶!若这些名皆属,族其属也不错!”

周澈心一动,出了他潜台词,想道:“‘若这罪名属,族其属也不错’是么意思?难道?……,难他猜出‘妖言’其实只诬陷?”要知,凭“妖”一罪可令季族诛,而陈松不提“言”,说如果些罪名实,那族其三也不为,很像在“避就虚”。

周澈测的没。“妖”罪因特点,被地方吏使用,用来诬治下的族,或立威、者借此夺钱财。因此,松虽然知季墨劫黄忠事,但也十分怀疑周澈此案的机。不,他尽刚正严,却也是不知通,正他说的:“若这罪名皆实,那灭其三也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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