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收进已经晾干的衣服,接着就放在床上折了起来。
折了一半,我的手突然碰到一个粗糙的小东西,我吓了一跳,一下缩回了手。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小小的臭屁虫(俗称,学名不知),换做别人,一定会把虫子弄下来,然后一脚踩死。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实话实说,我不敢用手拿虫子。于是,我拿了一个竹衣架,想把它拨出来,可它的“马步”还真稳,一个翻身,又牢牢抓住了衣服。我想让它出来,它偏使狠劲和我做对。
我只能一点一点地拨弄,最后,它还是被我拨到了地上。我可不想在房间里踩死它,这样太脏。我用出了我的拿手绝招--一脚大力射门,球进了!噢,不,是虫子从门中滚到了外面。我赶上,想踩吧,又有些犹豫,说实话,我这个人是不喜欢杀生的。
我马上又有了主意:再踢一脚,能活则活,踢死活该。于是,我又卯足劲,大力施射,可惜偏了些,虫子滚到了不远处。
我回房折好了衣服,下楼经过这只虫子时,我看了一看,这一看却把我吸引住了。原来,虫子少了一条腿,又被我踢翻了身,它正努力地用剩余的5条腿撑地,想翻过身来,但它一次又一次失败了。它没有放弃,还是不停地翻动着。于是,它一会儿沿直线往前进,一会儿又打着圈儿转,但无论怎么努力,它还是翻不了身。
我被感动了,它虽是虫子,却也知道生命的可贵,并努力翻身。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是啊,是我害了它!我有什么权力踢断它的腿呢?人和虫子都有自己的生命,虫子不能害死人,那我们人又有什么理由去害死虫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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