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和晶一直在家,开始的时候两家常来常往的倒也不觉得什么,时间一长两家的父母有点担心了,各自的女婿常年在外打工,年轻轻的媳妇放在家里拉扯孩子。虽然秀儿每月能收到刘强寄来的钱,晶那也能收到一封信,但晶有两边的父母照顾,秀还不时的要到刘强家照顾两位残疾的公婆,秀就把刘强住过的炕收拾干净,每隔几天回来一次,陪公婆住上两天,把家里收拾收拾的利利索索。
儿媳妇总得有儿媳妇的做法,秀把刘强的父母伺候的舒舒服服,家里家外收拾得干干净净,街房邻居的人逢人便夸:老刘家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啊!找了这么一位好媳妇,漂亮自不必说,单说这心眼儿十里八乡也没有比的了。况且刘强不在家,一个人拉着孩子过日子,真是难为秀了。秀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干的,并且做的无怨无悔。
身体上苦点累点倒没啥。一到夜里,秀觉得漫漫长长的夜,越拉越黑越扯越长,一个人躺在冰冷的炕上,才觉得自己真正的需要什么,真正的期盼什么。一份无望的爱情让她用了七年的青春。她的真诚感动了上苍,有情人终于成为眷属,用彼此的爱激励着对方,燃烧着对方。
自从有了爱的结晶,秀第一次感到了责任,那份责任是一份母性的呼唤,一份母性最高的荣誉,这份荣誉需要用她的生命去呵护,需要用女人一生最宝贵的年华作为代价。虽然有时秀躺在被子里用牙咬着被子释放孤独,有时睡梦中被冰冷的泪水惊醒,每每看到身边那可爱的孩子,秀那带着泪水的笑容依旧那么慈祥。
一天闲来无事,秀爹抱着外甥玩,问秀:“想刘强了吧。”秀点点头,神情既盼望又无奈,盼望自不必说,无奈可是现实中最现实的问题。
若把孩子留给父母,自己回到特区,那么孩子只得由父母照看,父母家中还有五亩责任田,而且年岁也大了,婆婆那边是两位残疾人,绝对不现实。再说作为母亲,也想孩子呀,总不能一想孩子就往回外跑吧!这可不是十里八乡的路程,如果带着孩子去特区找刘强,那么就得一个人全心全意的陪着孩子,既不能离身又不能上班。仅凭刘强一个人的工资养着我们三口,外加公公婆婆,也不够刘强支撑的。
况且他又在厂里贷款买了楼房,按月在工资里扣,这一扣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扣完。再说,孩子一旦在南方水土不服,有病有灾的怎么办?上学怎么办?户口怎么办?就算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我们也不可能打一辈子工,孩子在南方适应了学校教育,水土方言等等,我们一旦回到家乡,岂不是又是一个不适应。总之,问题在秀的脑海中不止一次又一次的反复的掂量过,最后她的结论是:听天命尽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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