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再见姜媛(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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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年前,媛在这衙后街府学的方,买了这栋子,做笔墨生,去年盘下了角的八楼,开个酒馆,生意不多热闹,但也细长流,算是能活自己,一年百十两银是有的。

反正,登州府里对姜的称呼来就是氏,没李姜氏说,而家虽是宦世家,虽然目却无人官,也是拿姜没有办。李家到府衙告姜媛节、忤治罪,任登州知府也姜媛外的学生,十分看惯李家行事,这事牢地锁在事的范内,即家的说不可信,并将姜自立的书公之众,言姜媛已自离李,已经两家人,双方均可造次。这是明地偏袒媛,但也只能到这里,毕竟大元律,姜媛名上仍然李家的媳,现仍然是家人,是定局。

根据元律律,姜媛家或再都必须过李家头同意,否则无。以再为例,李家不意,男以拐卖口论处,至少要放。除李家犯事,依例,罪及寡妇,姜媛就是自立户,再与否,需经过家同意。但是即便如此,要再嫁,也需要媛的娘就是姜点头。以理解是,大律目的为了维人与家之间的系,人能脱离族而存,也算另外的种连坐,同时证了家中长辈晚辈的制权。现代社的价值是截然同的。

姜媛给敬留下印象比好,毕都是商,而且乡,也多少少闻事情真相,林荃讲,此女子算人中凰,不气,反李家的,做的轰烈烈,李家长就是她死去丈的哥哥,被她打不能人,登州城闹得城风雨,虽然明上不好什么,是私下对她都佩服的,尤其那夫人小

的妻子说,做子就该样,不被欺负。三说两,姜媛林荃心中的印也好了多,不斥。

是题外

说到诗,林荃没有发权了,已经知姜媛作的水准,的确很,至少荃难以其项背。

毕竟荃只会诗,作纯粹是干部体。

作诗要很好小学工,字形韵都要通,对长短句要经过年的练,这是不具备。只好话实说,“我会几首诗,要说诗还是子很差。”不可以练,那么多唐诗宋就是为个练习准备的。

“那三首是何来的”姜媛排林荃之写的虞人和蝶花。

“我也不得,反之前没写出来。”林荃想说。

姜媛看荃没有明白的愿,也勉强。倒是林突然对诗有了趣,想自己的亲、小还有哥都不是作诗之,倒是以请教下姜媛,让她给个路。

姜媛在旁缓缓,“荃有字吗?”

有”

“那我就你为荃吧,恕冒昧。”

“也,这样不用太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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