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司,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倒是克拉克很激动,威尔逊真没想到超人那么大个人了还能痛哭,好在超人除了打架的时候超级大脑都在线,很快就理解了威尔逊现在的状态,过度的情绪也被超人很快处理,现在超人的工作范围开始缩小了,从全美缩小到了大都会,然后克拉克打算坦白超人身份结婚了,对于这点威尔逊是大力支持的。
毕竟不考虑饱射太阳光超人有没有寿命的问题,露易丝虽然被称作记者侠,但她可真是一名普通的女性,马上就要过适婚年龄了,最关键的是比起男人,女人还要承担高龄生产的风险,超过三十六岁风险极大增加了,威尔逊还打算让氪星人和地球混血更多一些,毕竟混血第一代一般会选择双方优良特性表达,氪星人作为完全陌生的基因,完全可以多混混血,起码前三代的战力应该是有保障的。
更何况记者侠很聪明,感觉超人哪怕有超级大脑也瞒不下什么,做为一个地球男人也太惨了,还是让露易丝多生几个好了,女人只要多生几个孩子怎么都傻了,不提各种体内激素的作用,就说女性哺乳期会二次发育,胸大无脑又不是乱说的,多生几次怎么都更大了,尤其记者侠露易丝可和某个同名的粉金色头发爆炸狂魔不同,本身就很聚人心。
考虑最早是母系社会,女人怀孕变笨按照进化论这大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至于克拉克能不能养得起那么多的孩子,星球日报现在是莲华随便弄得火焰日报的子公司,莲华虽然不懂人心但是还是把火焰日报弄成全球最大,而克拉克有火焰集团1.2%的股份,更是有火焰日报30%的股份以及星球日报50%的股份,所以这回克拉克和露易丝的爱情故事,抛去超人的身份后不是行业精英爱上乡下淳朴小伙的故事,而是霸道总裁隐姓埋名体验生活爱上灰姑娘的故事。
本身超人是不想收火焰集团的股份的,但是按照威尔逊“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克拉克当时凭借超级大脑学习汉字后明白确实是有这个说法,于是就接受了很少的股份,然后公司分红克拉克也没什么地方花又投回公司,威尔逊离开这十几年从1%增加到1.2%。
威尔逊在花了几个月这十几年莲华不想管的事物,发现莲华把托管公司当商业游戏玩了,最重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莲华还很有手段,火焰集团得到了极大的扩张,比威尔逊做的最好预测扩张的规模还大,要知道这不是没有什么超凡的世界,宏观历史可能一样,但是具体内容可能是由和威尔逊所知道的历史因素完全不同原因导致的,莲华是不是厉害过头了。
最厉害的地方在于莲华在对哥谭进行倾销,韦恩企业快破产了,哥谭犯罪率还直线下降,再厉害的黑恶组织也代表不了倾销带来安逸,再走私危险的东西也比不上开着卡车把倾销过来的东西卖出去,哪怕是民风淳朴才人辈出的哥谭也不能抵制这种诱惑,甚至有的哥谭的政员想讨好火焰集团,都提议把哥谭市改名为火焰市,虽然第二天他就下海了,但是听到这个消息的哥谭市民都表示同意,星球日报统计的民间投票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二,至于为什么不是火焰日报,火焰日报收购这些报纸就是为了避嫌才收购的,不然早兼并了,平民一般才不管你背后是不是一个股东,名字不一样一般就当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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