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少女,身上穿的是很普通的布制衣物,脖子上戴着不知道是什么贵金属的项链,毫无疑问是沃克尔地主阶级的代表(沃克尔平民的衣物多为麻制衣物),但是地主阶级的话应该是吃得起更高级的肉类,是不可能买这么多的角牛肉干,更不可能让自家小姐亲自出来买菜。
“有意思……”唐纳德看了眼她的个人面板,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干净的就像是一张白纸,要不是唐纳德看见有几个说谎的记录还以为自己遇上了哪个教会的圣人转世。
“按照经验,这样的人多半会扯上什么剧情,如果能和主角什么的搭上线的话,以后死的也不会太难看。”唐纳德这样想着,就像是一个痴,汉一样偷偷摸摸的跟上了毫无防备的地主家的傻女儿。
走过来走过去,就来到了一座矿山前面,这里有许许多多的豺狼人和哥布林在监工的抽打下认真的工作。而少女并没有停留,继续向前走着,30分钟后,就来到了山背面,这里的工人很少,监工同样很少,但是这都不是唐纳德在意的点,真正让他在意的,是一个5米高的——哥布林?唐纳德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活了这么久了,不管是前世的游戏,还是这辈子的所见所闻,都从来没有个这么高的哥布林的印象。
“格伦!吃饭了!”少女叫到,那个高大的“哥布林”走了过来,憨憨的坐了下来,看着少女从背包里拿出肉干,唐纳德不由得再次感叹,真不愧是矿山城市,一个女孩子的力气都比自己的大。唐纳德将这些想法从自己的脑子赶了出去,按照惯例查看格伦的个人面板。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面前这个憨批竟然杀了几十个人!?唐纳德再仔细看,嗷,还没有发生,也就是说……
唐纳德按下了黑化原因——
面前这个格伦根本不是什么哥布林,而是一个名叫戈仑的种族,这个种族的特点就是天生怪力,而且特别憨批。于是在几十年前的兽人战争当中,这些憨憨以“让你们吃饱饭”的价格被雇佣成为了开路先锋,结果就是这个种族几乎被人类的法师灭族!而格伦,那时候还是一个屁孩,也就随着其他戈仑俘虏进了战俘营,战争结束以后,因为沃克尔的领主发现格伦天生就是一块搬砖的好材料,于是格伦就这样被送到了沃克尔镇。
格伦就这样兢兢业业的搬了十多年砖,此期间格伦意外地与影响他一生最重要的女人相遇——
塔蕾莎是领主仆人家中的女儿,是一个从未亲眼见过战争的小女孩,因为亲生弟弟的死亡而让她把憨批格伦投射成自己弟弟的替代品,她丝毫不怕这位天生怪力的戈仑,经常私底下教导天真无知的戈仑许多事情,瞒着领主将各种书籍偷渡给格伦阅读以增长知识,只可惜格伦是个憨批,大字不识一个,不然他就是第二个萨尔了。塔雷莎的行为不但像是个慈祥的母亲,又像是个细心照顾弟弟的好姐姐,让格伦膘肥体壮,一个月长了20多斤。
格伦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为赫赫有名的搬砖冠军,更是领主最得意的赚钱工具——一个格伦可以当10个矿工来使用。格伦每一天挖出来的矿石都替他的主人赢得了不小的地位,而格伦也一直获得来自塔雷莎的关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