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威打开纸张一看,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林莲香将自己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卖到王安明府上作婢女,落款的时间正是在一个月之前。
根据太渊皇朝的律法,奴才婢女属于主人的私有物,不管是打还是骂官府都没有权利插手,就算打死了只要及时交点钱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受罚。
虽然很反感这种把人当成货物来看的规定,但这本就是封建社会的弊病,卓威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个事情,除了自律外根本没资格要求别人。
卖身契上的内容虽然没问题,但卓威却发现这张卖身契上居然还有着非常明显的墨水味道,不像是已经放了个把月的样子,心中一动,当即醒悟到这张卖身契肯定是对方在这几天里准备好的,毕竟这件事情牵连到自己,对方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才行!
一念及此,卓威开口缓声道:“王安明,你这张卖身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月前的东西啊,该不会是你利用这几天的时间伪造出来的吧?”
听到卓威的问题,王安明的身子下意识地一抖,脸上不由得露出慌张的神色就想要开口承认,但马上他又想到自己一旦承认肯定又免不了要遭到一顿打,加上这件事情他自认为已经做得天衣无缝,因此咬牙坚持道:“大人,冤枉啊,这张卖身契确实是一个月前写的,大人如果不信尽可以差人前去查证,草民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欺瞒大人您啊!”
卓威又不傻,他早已将对方之前的反应看在眼里,更加肯定这张卖身契绝对有问题。
可现在王安明矢口否认,自己手上又没有切实的证据,加上对方的态度也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根本没有好的借口,便只能耐住性子道:“也罢,来人呐,将那林莲香带到堂上,本官要亲自问她这张卖身契可有什么问题!”
卓威话音刚落,就见堂外站着观看的百姓中忽然走出一个女子,仔细一看正是那天那名被调戏的女子,便让衙役放她进来。
“民女林莲香叩见大人!”
“嗯,起身吧!林莲香,本官问你,你可是王安明府中的婢女?”
“回大人的话,民女是!”
“嗯?”
林莲香的回答让卓威有些不满,但看她那一副惊惶不定的样子卓威当即意识到对方应该是受到了什么胁迫,于是继续问道:“既然如此,本官问你你是何时在什么地方以什么价格将自己卖身到王家的?”
卓威本以为对方应该回答不上来自己的问题,谁知林莲香的回答居然和自己案前的卖身契完全对上了。
这下子卓威有些犯难了,他虽然有心帮助对方,可手中无凭无据的,实在没有办法。
忽然他灵机一动,连忙对旁边的师爷问道:“吴师爷,本官记得为了防止某些恶徒犯案后强迫受害者签订卖身契规避律法的问责,我朝规定但凡卖身之人不仅会在主人手中留下契约,在县衙中也会有所记载,卖身契唯有与县衙中的记载对得上才行,是也不是?”
“回大人的话,确实如此!”
“很好,现在本官命你将一个月前的记录找出来,看看上面有没有关于林莲香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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