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舒服,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充斥着四肢百骸,程然在清晨的阳光下坐起身来,开始发呆。这是后世养成的臭毛病,醒了先发呆,上班先摸鱼。
过了一会儿,终于是清醒了一些,一只小狼狗走过来舔了舔程然的手指,程然很自然地伸手去抚摸小狗的脑袋,突然,程然的脑袋仿佛被电击了一下,喉咙里艰难地叫了一声天狼,天狼依旧乖巧,摇晃着小尾巴,伸出舌头,围着程然转了一圈。
太诡异了,程然的额头上渗出一层细汗,昨天发生了什么?这是哪里?完全清醒过来的程然很慌,此刻的脑子简直不够用,看着同样缩小的自己,程然就这样,和天狼在原地一直呆到了中午。
不得不离开了,中午的太阳晒得屁股底下的石板越来越烫了,四下看看,背包水壶甚至天狼的背心都还在,该死的那个皮质胸包也在,天狼啊天狼,你说你咋就那么灵,发现了这个破胸包呢?长叹一声,这怪天狼吗?谁让自己也起了好奇心呢?好奇心害死猫,诚不欺我!把所有东西连拖带拽的转移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人变小了,体力也跟不上了,一屁股做到树根处,搬完物资的程然需要休息一下。休息中的程然思考了一下自己的处境,发现眼下急需解决的是先把衣服改下,光着屁股到处跑,作为文明人的程然还是接受不了,虽然背包里有多功能卡片刀,但此刻的程然决定拿出自己的唐横,他现在巴不得有人看到他的管制刀具然后报警然后让警察把自己送回家,哪怕是拘留也比现在好啊。等等,报警?此刻的程然真想给自己脑袋来两下子,急忙翻出手机,还好,还有电,熟练地按出110,却发现全是忙音,仔细一看,两个卡的信号都是叉号,果然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古人诚不欺我。
程然用横刀把裤腿割去两截,把割掉的裤腿裁成布条,连接成绳子系在腰间,又把上衣的下摆割掉一块,虽然肥一些,但终究是勉强能穿了。把剩下的碎布分成两份,又随手薅了两把草,和碎布缠在一起塞进鞋里,这样鞋子就勉强跟脚可以穿了,在这片未知的荒野里,赤脚走路可不是个好主意。
一切准备就绪,天色也不早了,抬头看了一眼太阳的位置,估计再有三四个小时天就要黑了,晚上睡觉是个大问题,像这种荒野,晚上有野兽是必然的,变成小奶狗的天狼,现在在野外战斗力基本为零,而身体变小的程然也绝对是十足十的战五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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