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连续自杀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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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卷共三份,装在三档案袋

个案子,便让我直了身

晨时分,一名独者死在自己的脑前,者浑身明显外,尸体没有移痕迹,外,房无强行入痕迹,无搏斗迹,无显盗窃迹,周调查则示,当没人目到任何迹可疑嫌疑者现在附

这些信,警方时将案定性为杀。

一点没,至少,如果换我是现调查警的话,也会做同样的断。

是,后的调查让人大眼镜。

首先,到警方入现场止,死面前的脑都保着开机态,但脑的硬却不见,而且据尸僵状态,者在死,至少电脑前了3个时以上。

难道者对着台根本法显示何东西电脑,傻坐了3小时以?然后杀了?

另一方,假设盘曾经在的话,又是什时候不的?谁走了硬

和现场察的结就相悖,因为者的房并无强闯入痕,或者死者主邀请了人——一点展的话,有很多得商榷疑点,且先搁

,进行尸体解后发现,死者的分大脑——确切是整个髓的绝部分,然经历高温导的生物状及物状态的变——就是俗的,煮了!

为惊悚是,除脑髓部,包括者头部内的其身体部,都没发现这“被煮”的现

直骇人闻!

到这里时候,有一种冲到城警务局侦科长城的办室、朝大吼的动:“根本不能是自!自己熟自己脑子?!这是怎样天马空的自方法!告诉我,一个人么以这诡异的法,进自杀?案子应定性为杀——犯使用们未知方法进了谋杀。”

即我的火便消无踪,为我转便想到,程城可以说:“还是定性为杀——者使用们未知方法达了自杀。”

,现在有的证,都指了自杀疑……管,自动机尚明确。

联想到逸说的“连续自案”,心说不吧,难成三个子全是么诡异死法?

带着这的疑问,我一口便将三案件宗全部看了。

,还真邪门了。

这三案子,方全部暂时定为自杀。

死者亡的形特征都模一样,全是在晨时分,死在了己家的脑前,剖尸体现,这个死者脑髓都同程度现了“煮熟”现象。

三台电,都是式机,一直开机,也没有在箱中找硬盘。

等看完部案件卷,我现自己全错怪警方。

在宗卷,警方列了相多的疑,也对杀的可性进行相当详的推理——尤其极端相的死亡件增加三宗的候。

是,警就是查到什么据,可彻底推自杀认——不从现场是从周嫌疑人排除,没有实的证据。

更令沮丧的,就算自杀,三个人自杀动也尚不确。

三个死,都符以下特:四十以上的年男人,单身,子女,人经济况不佳。

人到年,一无成,正的人败犬啊。

如果是因为极度诡和难以解的死方式,这些人因为生无望而杀,完是个很得过去动机,这些案作为个,完全会引起人的注

,这种法实在令人印深刻了!

更何是连续件几乎模一样所谓“杀案”!

我相,不但城和他手下无接受这的结论,警务局上官们是不可接受这解释的。

但是,警方偏又没有到足够说服力证据,证明是续杀人所为。

除了极诡谲的合之外,暂时没其他可撑“连杀人案”推理成的论据。

我将卷收起,将之放原本的案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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