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短暂的三十秒,太沉闷了,也黑暗。
李风的大脑并非一片雪色,他认为自己在中了怪胎一枪之后,恐怕成了入葬者,只是运气不巧,在喝孟婆汤的时候出了岔子,结果灵魂降到一个满是墨色的狭窄地带。
脑袋瓜子清醒了些,那个怪胎的脸,很特么不正常。
谁能救我出去!
手向上抬,就像在抬那个汽车的车顶一样。它松动了,有门儿!
一个头戴黑色牛仔帽的灰胡子老头就站在棺材的正对面,手里举着一根银色手杖,这玩意儿对老头而言是武器,因为它像枪口对准这边。
“我没死。”
李风摸摸全身上下,连个枪眼儿都没有。酒吧门口,他的确中了一枪,现在又躺在棺材里,很真实,不是么。
“我……”
“你气色不错。”哈德松懈下来,放下手杖,一手拉着李风,和波克一起将年轻人扶起。
华人小子的忍耐力可以,竟然没说‘糙你’。
四周是一片云,弥漫的看不清五米开外的事物,他看见了三个人,一个是握有手杖的灰胡子老男人,一个是金发寸头的四十岁男子,他们都穿着同样的黑色长袍,而且敞开着,另外一个,在云雾中显现不大分明的轮廓,年纪应该也不小了,还是蓝眼睛,穿着白色汗衫和掉拉裤。
“欢迎,朋友。”波克由衷的话。
“你们是谁?这是哪儿?”李风觉得他入错门了,就算是阴界,那也应该是些熟脸,老外算个什么鬼。
波克拽住黑人的胳膊,拖到了一块石碑前,让昏迷的家伙可以靠着东西,这算起码的人道:“这是马歇尔林地,我们都是夜莺,超能力者,嗯……呵呵呵!这说法挺白痴的,哈德——还是你来跟他聊吧,我累的够呛,脖子还疼。”
哈德微笑:“你已经不在平城了,这里是F国境内,告诉你地址你也记不住。你在平城的酒吧外被人用麻醉枪击中,昏迷了几十个钟头,但你没死,我们不会让你死,现在的你已经大变样了,是恩戈议会的‘新世界’,我是你的引路人。我的名字叫洛夫·哈德。”
没死?的确是这样,死人还会呼吸么,还有不停的心跳。等等,约会呢?!出版社的主编肯定要火冒三丈!他们会……他们很可能会提出解约,靠,赵重元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不,天呐,我的天呐!等,请再等一下——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雾气,这老头也是怪胎?他刚才说了神秘F国,还有狗屁议会和什么鸟世界之类的,天……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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