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眼睛微闭着,她在看什么。
她……应该没死吧。
哈德顺着女人滚落下来的楼梯向上照明,没人。他蹲下来,摸这个女人的脉搏:“人没死,她的血被吸了不少。”
据推测,作案者应该不在这个屋子里了,很狡猾的家伙,没有吸干被害者的血,还留了半条命。这情况很少见,大多数吸血鬼才破除禁忌之后,对人血的渴望都会让他们无所顾忌。每杀死一个人,速度和力量都会增强,但你得吸干才行,吃一半的‘蛋糕’对提升能力没有多大益处。
哈德拿出了一个小刀,划破女人的手臂,看不见血的涌出,能见到皮肉之下的通红色。老头多了心眼,他把碰了肉的刀口放在舌边试了试,警觉的味道使他发慌。
“吸血鬼不在这里吗?”李风感觉这里太暗了,应该去开灯。他走到楼梯靠近卧室的地方,找到了那个按钮。
咔哒。
灯亮了,屋子又恢复了生机。
可……怎么感觉有一股腥味儿,空气中的味道,像是蛇的、青蛙的。
哈德望向窗外,他的护目镜起到作用:“李,把灯关掉。”
“什么?”
“快关灯!”哈德举起手枪,子弹打碎了灯泡。
完事了?这才刚刚开始呢,即便在门内,他们也能听见外边稀稀疏疏的声音,还有些黏糊糊的,感觉是橡胶贴在草坪上。他拖动李风来窗口,按住年轻人,不让他站着。
“怎么了?”李风没想过老头这么粗鲁,干碎灯泡也应该提醒一句。
“嘘。”
哈德的样子是在说:这可不是一件小案子。
他好些年没有这么可怕的感觉了。他在拉斯加办过一个灵媒杀人案,凶手身体里出现两个人的灵魂,酷似精神分裂,那家伙确实可以分裂,但分裂的是身体,你杀了他,他会变成两个人,力量增强数倍。他管那次事件叫最恶心的旅程,那花了他整整三周的功夫才搞定。而这一次,情况似乎更糟糕,他后悔来这个鬼地方了,吸血的‘东西’不是吸血鬼,他可以称之为‘东西’。但是,特么的谁能告诉老子!这该死的家伙到底是什么!
空气变得寒冷,玻璃上多了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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