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马。
马一旦跑起来,速度是十分惊人的。跑得越快,冲撞的力道就会越重。而如果有人被飞扬的马蹄踏中,那就是骨碎脏裂的下场。
然而骑马的人不会想这么多。
颜廷双腿夹紧马腹,时不时还要用马鞭狠狠地抽打马屁股,生怕胯下马匹的速度慢下来。
这匹马的毛色并不纯正,红黑驳杂,长长的鬃毛和马尾随着马匹奔驰的动作而甩动,如同燃烧着的火焰。这一看就是离州的长毛马。
离州土壤肥沃,因此大多都是农田,马场甚少。但偏偏气候要比江左其余八州更凉一些,反而就适合这种长毛马生存。颜廷买这匹马的时候,花了整整三百两。
可现在,颜廷却丝毫不心疼这三百两白银,反而只觉得三百两还不够,如果当初狠下心买一匹五百两的马,或许还能比现在更快一些。
因为他在追人。
一天前,押送徐先生回京都的那一队黑甲骑兵半路就遭遇了埋伏,十二个人尽数战死,只剩下一匹老马受了惊吓而逃走,原路返回了辰都。
如果按照皇帝亲卫的标准来看,这匹能够被吓得临阵脱逃的马显然是不合格的。但也正因为它不合格,反而能够及时地通风报信,让留在辰都的众人知晓了事态有变。
颜廷自然没有料到,而反应更加激烈的,则是驻扎在辰都之外的剩下的那一队黑甲骑兵。
老马回营之后,余下那队骑兵当即开拔,连夜就顺着前一队人马的路径追踪而去。他们是皇帝的亲卫,不能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任何人对他们动手,就是公开挑战皇帝的威严,这样的人又怎能被饶恕?
绝对要他们血债血偿!
骑兵们在这样的愤怒之下,似乎同时忘记了一件事情。既然对手可以埋伏一队骑兵,自然也可以埋伏第二队;既然敢杀十二个皇帝亲卫,那就敢杀二十四个。他们这样盲目地追上去,也只不过是和前面的同袍们面对同样的情况罢了。
那追击的结果,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等到颜廷得到消息,知道这一队黑甲骑兵离开辰都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后了。就算是劣质的马,也足够跑出二十公里了,更何况是训练有素的皇帝亲卫骑兵?
所以颜廷当即选择上马疾追。
官府底下养的护卫训练散漫,如果颜廷想要集结一队人马跟随自己一同前往,恐怕还要再花上半个时辰。
他不想等。
那些骑兵身穿盔甲,马匹也披挂了皮革制作的马具和护甲,应该并不会比颜廷的马快得太多。按照颜廷的判断,这一晚彻夜急奔,应该能在天亮之前追上。
前提是自己的马不累。
皇帝亲自将二十四骑的调遣令牌交到了自己手里,如果他们都因为此事有去无回,那颜廷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帝威不容触犯,就算是将颜廷斩首,他也说不出一个不服来。
所以他必须要追上这一队黑甲骑兵。
虽然颜廷自己也清楚,这些人虽然是军队的士兵,但骨子里却有着最难以撼动的骄傲,根本不会听自己的命令。自己就算追上了,可能也无法阻止他们继续行动。但颜廷更明白,如果因为这种原因就选择毫无作为,那才是真的愚蠢。
哪怕是追上去看一眼最终的结果,也远比在辰都里死等要好。
所以,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夜晚,他却孤身一人纵马驰骋在黑暗的官道上。
但他确实说不上孤身一人。
他的身后很快就追上来了一人一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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