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离这里不远,出了菜市口再走半刻钟的路程,四个人有说有笑的走到了客栈的面前。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电视剧都会有一个悦来客栈,这里也不能免俗。
他们就是准备到这家悦来客栈吃早餐,
这家客栈也是方圆二十里最大的客栈,无论是菜色还是住店都是最好的选择。
里面装饰得极为豪华大气,空旷神怡,盆景绘画古董一应俱全,不止妥当优雅,古色古香。
四人进到里面,里面很热闹,基本上坐满了人,吵杂的声音扑面而来。
酒楼分三层,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二楼有包间,喜爱文雅的人都会选择在二楼吃饭。三楼则是住房。
这倒更像是一家酒店而不是客栈。
李逍遥也习惯了余杭镇的吵杂热闹,一手牵着一个小妾的手,满脸享受,带痞气的道:“小志,我带我两个小妾一起吃饭,你不介意吧!”
张志还是一如既往的微笑道:“不介意,是逍遥的小妾我就没把她们当外人!”
内心则MMP道:“要不是王小虎不在场的话,现在进来的说不行是五个人了,真把我钱当大风刮来的么。”
“算了,这点钱和以后不能相比,就当是前期的风险投资了,希望后面有一个好的回报。”
和李逍遥这个命运的主角扯上关系,就不信没有好的回报。
说完之后,客栈的店小二屁颠屁颠的扑打的毛巾跑到跟前,满脸堆笑成菊花,道。
“是张少爷啊,您早您早,请问是不是还要靠海的那个包间?”
以前的张志每次一来,都是选择那间靠海的包间,也成了这里人的习惯。
“嗯,老规矩。”张志很自然的点头道。
一旁的李逍遥可不乐意了,在自己的爱妾面前,怎么可能被别人抢去了风头,这还是他李逍遥么,他在哪里都是最出彩的哪一位:
“小二,你的眼里就只有张少爷,李逍遥到这里吃个饭就不用打招呼了?”
“我的错,我的错,都怪我嘴慢,刚想说李公子早,这不没来得及嘛!”
“还有我身边的两位呢?”李逍遥道。
“两位公子,两位小姐,里边请,上二楼甲字号包间。”这一次的小二学聪明了,甩动手里的毛巾,大声的说道,自己也马上跑到前边带路。
打开房间擦完桌子问了他们要吃的东西,出去跟大厨点菜去了。
这里是一间海景房,打开窗户能看到远处的大海,海燕,风吹进来能闻得到大海的潮湿味道。
菜很快上来,除了张志爱吃的麻婆豆腐之外,还有烧鸡,肉末茄子等菜。
肉菜很香,没有吃过早餐的四人肚子早就饿扁了,在闻到这味道更是口生津液,大快朵颐起来。
“小志,你吃完之后去改码(干嘛),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找小虎。”李逍遥一口一个烧鸡肉,说话都含糊不清。
“不了,我还要去杀猪,没时间玩。”说实话,古代的商人地位虽然地下,但只要不作死,活得还是比一般人潇洒的,他也想好好的做一个富二代,好好玩一下,可生活不允许啊。
这里不愧出名的大客栈,味道和昨晚去喝花酒的地方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让张志也是食指大动,边吃手里的筷子也没有停下来,不停的夹着菜,土鸡土牛(麻婆豆腐用牛碎肉做)的味道可不是饲料饲养的鸡牛能相比的。
不过相比没心没肺的李逍遥,心事重重的他说话就清晰很多。
“别说我李逍遥不知恩图报,我今天也不去找小虎了,陪着你一起去杀猪,报答你这一顿的饭钱。”李逍遥手抹着嘴上的油,然后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
“好啊,我也需要一个帮手帮我抬猪上马车,等下吃饱了一起去吧。”张志自然不放过这一次刷好感的机会。
当然,除了自己的目的之外,张志请李逍遥也是发自真心的,他也很佩服李逍遥的乐观。
李逍遥从小就没了父母,是由自己的婶婶带大,受过的委屈和白眼不知道多少,他都能在微笑中长大,长大之后也从来没有想过报复社会,相反处处行侠仗义。
要是张志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的,能做到不报复欺负自己的人就不错的。
能勾引女孩的李逍遥,除了外貌和能说会道的嘴之外,一颗永远阳光积极的心态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所以就算没有目的,张志也很愿意交他这个朋友,
因为成长原因是无赖了点,但在他身上也算不得缺点,感觉还有点小可爱。
“逍遥哥哥我也要去。”丁秀兰眼巴巴的看着李逍遥说道。
“逍遥哥哥,你可不能抛下我们。”丁香兰也装可爱,一脸纯真的大眼睛要滴出水来。
作为情场老手,情中圣手,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李逍遥心中门清:“乖,我们是去杀猪,杀猪很脏的,血会溅一身,你们还是在菜市买菜比较好,等到晚上我在找你们玩。”
.......
滴滴浓浓的说了半天,让张志都有点受不了了。
吃完之后火速拉着李逍遥,在两女恋恋不舍的目中之中跑向了驿站。
跑了一段距离之后,李逍遥甩开张志的手,潇洒的说道:“你这样喝一辈子的花酒也泡不到妞。”
“泡不泡到就不用你管了,我老爸还在等着我,还是快点去杀猪要紧。”张志摇头说道,和一些人天生就是情场老手相比,他天生就不喜欢一起聊一些没用的废话。
也有可能是不喜欢两姐妹的缘故,连场面话也不想说,那两姐妹对他也应该是这种感觉,应该还嫌他碍事。
“亏你家还是生意人,没想到脸皮这么薄。”李逍遥一脸鄙夷的说道。
“我下手了,你家小妾不就不保了,朋友妻不可欺?”张志调笑道。
“她们两个是不会喜欢你的,你不是她们的类型。”
驿站离悦来客栈也不远,两人边走边聊,走了一刻钟的路程就到了。
张志挑了一匹最便宜的马车,付了一百文就走了,定金在之前他老爸就已经付好,因为一直借租,就没有拿回来。
本身定金根据马匹的好坏是不同的,也因为老客户的原因,就不再少要多给。
驱赶马车的价格有好有坏,这决定了马车的质量和马匹的好坏,贵的几百两,马车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便宜100文的也有,但是日行能三十里就不错了。
这全看个人选择和需求。
两人驱车走了十几里,终于到了丛林茂盛的郊外,找到了李户一家。
余杭镇说是一个镇,不如说是一条街,从南到北五六公里(前面已改),人们靠打渔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沿途先是看到人们在大海旁嬉戏打闹或出船打渔,随着一路的深入,慢慢的看不见了大海,郁郁葱葱的丛林映入眼前,一望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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