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照下,风从脸边拂过,吹向更远的天空,消散在天际的彼方。
我仍走着幼时曾玩耍在上的路,变化很大,但曾留在此处的记忆不会改变。仿佛坠入儿时的梦中,在存留于记忆中的巷口逆着落日,傻傻地去追那抓不住的风。抚过在摧残中仍侥幸活下来的墙,玩伴的脸浮现在我眼前,微光照在他脸上,照亮一切。
我还是想回到五岁,不用一起床就扎进学海中做拼命三郎,不用迎着满天的星光和初升的太阳。
走过危机四伏的成长,我们每个人都是青春的幸存者。
泛黄的场景出现,周遭的人与物都被古朴的事物取代,播着幼时的老歌,一片菜市场出现在这里,我向前走动着,看着熟悉的人,熟悉的东西。他们有的离开,有的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的仍存留下来。我清楚这只是我的幻想,但我却沉浸在其中,不愿去面对惨白的现实。
我与玩伴一同欢笑,一同玩闹,一同流泪,一同分别,一同,再无交集。梦终究是梦,微光刺破梦,将我拉回现实。
我脑中闪过零碎的记忆,一双沾着泥的双手,一枚硬币,一个小土坑。我不打算借着这些零碎的回忆去找到那枚过往,也仅仅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念想而已。但幼时画在手上的表不曾走动过,却带走了我最好的时光。
所行之处,绝非安稳尘世高墙于侧,困此虚假乐园故土难忘,怎可坐看回忆论亡。
我试图抓住那一抹光,但最后依旧是跌倒在地。
微光泛起,笔落,风来,一切依旧是最初的梦。
什么也无法舍弃的人,什么也无法改变。
我不想再去做一个追求者了,我想舍弃爱情,去成为一个旁观者。
舍弃怜悯,舍弃救赎,舍弃悲观,舍弃绝望。
就去当一个旁观者。
这么久了,我还在思考这些没有用的事情。
我看着李梦璇的侧脸发了神,随后意识到什么打了自己一下。
这一下让我从光怪陆离的梦中脱离了出来,我踏入现实,也踏入黑夜。
一眨眼的时间一天就过去了。
咚,咚,咚。
起初我以为那是我的脚步声。
你越是费劲心思的去取悦一个人,那个人就越有可能让你痛彻心扉。期待,是所有心痛的根源,陪你聊几天就喜欢他,这是幼稚,生活会一个耳光接一个耳光把你打醒,终有一天你会明白,人和人之间想要保持长久舒适的关系,靠的是共性和吸引。而不是压迫,捆绑,奉承和一味的付出以及道德式的自我感动。
如果问放弃一个喜欢很久的人的感觉啊……可能就像一把火烧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着那些残骸和土灰的绝望。你知道那是家,但已经回不去了罢……
我一直以为她们的身上都发着光,直到离开,我努力回想发着光的她们,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后来我才明白,那是第一次遇见,第一次心动的时候,我眼里的光。
“总有人喜欢上想象中的你,后再看清你本来面目,最后唾弃你。
说,你原来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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