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感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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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大对于这书的关,在这我需要清一下,之所以了这么章没写队的经而来用做铺垫用,主是在美收购NBA球队仅是需有钱,需要社地位,别是一中国人收购,况会很难。

90年代时候,国人还会接受国乃至洲其他家的人,在美国他城市活的亚和去美工者生条件和境是非困苦的。

所以90年收购一球队必要让当人认同,要不想买球这绝对不可能

我在想这本书时候很结,不道以那方式开,第一是想以生回到去赚钱买球队,第二种重生为国华裔,主角起有美国照,这也方便球队不嘛。

虑了许后我决选第一,我是个中国,永远不会背自己的家,此无悔入夏,来还做中人!

家也想了,为么要提到92呢,完可以写2000年以后,这里可以明的告诉家,球最大的石就是姆.邓,为了到总冠,蒂姆.邓肯周必须要合适的选,96年开头要花费年的时存班底,以蒂姆.邓肯的人是不主动背你砖转其他队,但是等你夺冠军的需要漫的时间。

再者,90代球队卖的很,基本都是我太喜欢城市,办法只自己早组建一新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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