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三章 永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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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是难以受秦琅这种说,他认土地是民的根,如果民保不土地,地都集到了地豪强们里,那姓最终免沦为主豪强任意宰的鱼肉。

“田在地主里,就朝廷可出专法,制订一佃租额,但豪强主如果把地出给农人,他们怎么活?”

对魏征种想法些不屑,他想的然也有理,可题是现的均田下,朝都已经地可均,百姓来也没了多少,以后丁男更分不到了。不行改革,那不过掩耳盗而已。

现在的度下,多无田分的百,其实就成了地百姓,或者一数口人,手里仅只有极量的土,靠那土地根养不活家老小。朝廷虽改革了法,用着再如前那般地、地也要缴一整份租庸调,但依然变不了要去佃田地的实。

按现行度,他一旦去租田地,其实就经变相沦为了主豪强的部曲从了,法律上,在人身由上等,都完已经被主们控

佃租额,地主完全说算,甚还得承大量沉的佃租外的负,比如地主勉服役做,每年交各种样的杂杂派的西或费,比如给地主柴割草等。

且这种租关系,很不稳,地主想租就不想租不租的,法律也保护,为在法里,他的关系是主仆,是附庸系。

“魏公,们制订专法里,就是出台详条文,护佃户基本权,比如佃租田,要先契约,在官府档。不是租官的公田,还是地的私田,都要立佃契约,以保证约,只租约签,则合期内不反悔,则要赔极高违金。”

“租约要注明田亩数,租额,限,一签约,得反悔,且以五为起租,到期佃户有先租佃,租额必须在府规定数字内,更不许主对佃有其它用等索。”

“佃户在约期内,还应当有转租,地主得干涉,但转租必须签租佃契,并在府存档。”

主客户,朝廷两法,只田主征地税、仓粮、仓粮等,且不论主户籍哪,田哪便由地州县收所在的田亩税等。

而田地卖,必得到官登记,订立契,且交契税之才能生,若非买卖田,要给重罚。

同时,廷还要法律条中明文定,禁地主抛田地。荒田地租,一内要罚,一季罚。

两年不抛荒者,朝廷要收一笔地价值之一的置税。

三年不租且抛的地,廷可直没收,为官府田,再佃给百

早有准,堵住许多漏,一众相都听暗暗心,这个法也太了,不若是真实现,似乎确还不错样子,其是配两税法话,那实是绝

不再抑兼并了,也不再田授地,朝廷在的公等,直拿来租,而百手里已的田地,不管是分田还永业田,通通都化为私

豪强们要有钱,只要不买强卖,任你兼买地,以后买得交起五到十点的契,地买来了也会如以那般的单坐地钱了。

你还得地耕种,不能抛,否则一季就罚重金,若罚一两季,罚的更,若荒年,那得狠狠血,荒年,完了,地接没收。

地主不可能己种地,只能是么买奴建庄园,要么就招租佃,可朝又要立法,对户种种护,租得按官标准范签,还官府存不说,额等也是在官规定的围内,能说想多高就高。

旦签约,起码五起租,不得随毁约不,佃户有优先租权,别说,往把佃当部曲、奴仆的再也不能了,户跟地只是租关系,再是主关系。

地主若欺压佃,不管打骂还杀伤,或是奸,都得完全责,不会有减免行的可

的种种定,目就一个,让地主的地主削相对定,再是佃户经营土的自由,想种么就种么,地管不着,按租收租就

社会关的提高,以及人依附关的解除,实际上是在加打击地豪强的力。

至比起往来,度前所有的狠。

以前府主要通过对地购额、限购等,来控制主豪们并田地,而现在琅反其而行,励地主强们多田置地,反正你再多,不可能以前一发展庄奴隶部经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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