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打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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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后背就同长着睛般,明看着,细剑刺了萨菲斯,可即白光闪,又向路易。

原来个虚招!目的是诱偷袭现身。

闪亮的光扑面来,路眼睁睁着对方剑刺来,本能想躲避,手脚却毫无法动,他觉得心一凉,柄细剑透体而,来个穿。

一剑的度,已越了路的身体应。

枪不入,能抗得子弹冲的蛇皮,就这样毫无阻的穿透,就像穿一张纸般轻。这种形,在易得到皮后,从未发过。如不是有不死之,那一就直接了他的

号称不之身,狼人和族的自能力,远远比上传说的金刚兄弟。脏和大就是要,如果刺上几,搞不就一命呼。

下意识死死握细剑,让对方回,同也和萨罗斯般,落入了法反击困境。

高手,绝对是师级的客。

本以为,二战世不会出,能威到自身命的生,可结,不但现了生战士,出现了族,这可真是算了。

两人对一眼,看到彼脸上的惊。面如此强,根本心恋战,不用语交流,需通过神,就得知同的想法,既然打过,那是赶紧机会脱吧。

好,两都不在什么武的尊严,一个是追杀了半辈子异类,个是贪怕死的代人,以跑起还是相心安理,得心手。

有灵犀,两人各紧握着剑,分就跑。

其实,族对这无赖打,也是当头痛。原以为中对方,对方脱身后退,或寻反击,返身就,然后己按部班,拉距离,慢磨死头自愈强悍的人。可想不到是,两不按常出牌,别拽住柄细剑,死活不松手。

他敏捷高,但力量,比路易不了多,更敌过力大穷的萨罗斯。着两边时发力,他整个呈大字,被腾架了起,再不手,就被五马尸。

“卑鄙!耻!有就和我刀真枪决斗,耍什么赖。”傲的血终于火,忍不大声怒起来。

两人一不发,拔河般命使劲。血族抵过这两方向相的大力,无奈之,只得手。

回轮到族郁闷,眼见敌人抢了随身剑,本得反手向腰间,却只摸个空。常人都会佩戴余的武,本以两把就足够,没想到,出现了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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